6.1.2 保费合理性的评估
综上所述,上海市闵行区2008年“新农合”参保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的分布是重尾分布,其一阶矩存在,二阶矩不存在。当年参保人员中住院病例为3900例,参保人员总共为90 000人,故住院率q=4.3%。由上节可知,住院医疗费用损失符合二阶矩不存在的重尾分布,但是我们更关注医疗保险的赔付,即Z。一般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偿方案主要体现在起付线、给付比例和封顶线上。2008年闵行区“新农合”住院医疗保险的起付额为0元;给付比例分别是社区级医院70%,区级医院65%,市级医院60%;限额为50 000元。为方便计算,假设平均补偿(补偿比=实际住院医疗保险赔付金额/住院医疗费用)比为60%,即Z=θX=0.6X ,图6.4是xαP(Z>x)作为x的函数的散点图。

图6.4 xαP(Z>x)趋势图
观察图6.4并通过对上述数据的处理,其尾部概率满足当x→∞时,xαP(Z>x)→c =1200,从而满足广义中心极限定理的条件,我们得到:
(https://www.daowen.com)
这里n=90000,EZ=8723*0.043*0.6=225。Stable分布的累积分布函数和分位数利用Nolan(2009)的Stable程序计算得到:
![]()
通过计算我们得到,如果要控制赔付超过保费的概率不超过5%的话,个人住院医疗保险风险保费p=232元,如果控制在1%的话,个人住院医疗保险风险保费p=239元。如果我们忽视方差不存在的特质,使用一般中心极限定理近似计算得到的263p=(5%)和279p=(1%)。高于广义中心极限定理测算出来的保费,其原因主要在于一般中心极限定理的计算建立在方差存在的假设下,而如果样本方差特别大的话,测算出来的保费可能就会偏高,而且会有很大的偏差。
2008年闵行区“新农合”资金的筹集主要由农民个人缴纳和政府财政补贴为主。农民当年缴纳的个人合作医疗资金为上年区农村人均收入(2007年闵行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大约为11 379元)的2%左右,区镇两级政府每年拨出一定数额的补贴资金作为合作医疗统筹金,补贴资金以上年度区农村人均收入的2%左右为计算依据。2008年之前(包括2008年)闵行区“新农合”分设个人医疗账户和统筹账户。个人缴纳的资金90%进入个人医疗账户卡,10%进入镇统筹金(镇统筹基金主要用作该镇农民门急诊和5000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和补偿)。从政府补贴形成的统筹金中按个人缴纳资金的20%记入个人账户。这样粗略估计,2008年用在住院补偿上的统筹基金人均大约为204元,即使再加上考虑筹资时附件一定的风险基金(按10%来估计),人均224元的住院医疗保险保费也略低于我们上述在5%的风险承受能力下的保费232元。
另一方面,按照上述测算得到2008年每人在住院医疗保险部分每人应筹集的保费为232元,如果我们以此来作为2009年保费收取的依据,那么2009年闵行区“新农合”住院医疗保险部分每人应缴纳保费为244元(乘以1.05的边际因子得到,边际因子是指2009年医疗费用可能增长的比例)。由于2009年开始闵行区“新农合”门诊和住院全部纳入统筹基金,所以无法准确计算得到每人的筹资进入住院医疗补偿基金的部分。然而根据有关内部资料显示(2009年合作医疗改革方案费用测算报告),2009年住院医疗补偿所需资金为1735.97万元(测算是按照2008年住院总量×边际因子×(1-农业人口减少比例)得到,边际因子为1.05,农业人口减少比例为10%),除以农业人口数81 000人,得到的人均住院医疗补偿为214元。因此单纯从住院医疗保险部分的话,按照所需补偿资金的测算收取保费的话存在一定的风险。虽然目前“新农合”医保基金的结余率很高,但从重尾风险的角度看,这种结余未必是一种长期持续稳定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