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 商业医疗保险地区差别的可行性

4.2.2 商业医疗 保险地区差别的可行性

1.地区差别的方案

(1)地区等级费率

交强险的费率制度同样是统一费率,但由于不同地区的人口密度、道路基础建设程度及机动车密度各不相同,有关学者已经提出对交强险在不同地区施行差别费率的制度。偶见(2011)指出当考虑施行差别费率时应该充分考虑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差异,调整基础费率,适当形成地区差别,提高交强险费率厘定的科学性和针对性。而在全国各地的社会医疗保险中,也是采用地区等级费率的,甚至于细分到省份下面的各级地县级城市。

以此为借鉴,我们可以依据各个省份乃至城市的医疗费用水平划分费率等级,建立一个科学的费率测算模型。每个等级地区有不同的费率,但又并非独立地厘定自己的费率,同时也考虑了其他地区的损失水平[19]

(2)地区等级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在商业医疗保险中是控制医疗保险损失的一个重要手段,医疗损失和医疗保险损失不仅均值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且在大额的医疗费用上也有差异,由于地区医疗技术和经济水平的差异高额的医疗费用水平也是存在不同的,那么某些医疗费用水平并不是特别高的地区,医疗保险中虚高的保险金额会显得意义不大。所以在其他条件固定的情况下,地区实行不同等级的医疗保险金额可以适当地拉平地区差异。

2.地区差别费率的风险

(1)逆选择的问题

由于地区之间的费率不同,保险人设计保险产品时,肯定导致同等保额的保险产品在不同城市的定价不同,或是定价相同的保单中的保额不同。这可能导致在医疗费用水平高的城市的投保人选择在费用水平低的城市投保,而在费用水平高的城市就医,引发逆向选择。对此可以利用保单中的条款对投保人的就医责任范围经行地区进行限定,在责任地区外限定的医疗机构产生的费用将降低赔付的比例。

(2)保险公司经营的成本问题

按地区计算不同费率并设计不同的保险单会导致保险公司经营成本上升,统筹的难度加大。其结果很有可能是在原有医疗费用较低、保险利润较高的地区,因保费下降导致盈利能力下降;而医疗费用较高、保险利润较低的城市可能因为保费的上调使投保人对商业保险的投保减少,最终导致保险公司经营的成本上升。由此需要保险公司自身做好市场规划,合理计算费率,保障运营的可持续性。

(3)监管配合的难度增加

统一费率制度的优点在于便于监管的操作,使整个市场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如果建立地区性费率制度会极大地增加监管的复杂性——因为原来的制度只需要考察一个费率,而分地区后,基本每个城市都要进行考察,由此可能引发监管在配合上的不协调。针对监管可能出现问题,本书建议参考美国的分区域监管制度。因为美国各州有自己独立的立法权,所以各州对保险行业进行独立监管,自愿参与跨州协调的保险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