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2 医疗保险的费率调整

7.2.2 医疗 保险的费率调整

1.医疗保险费率调整的原因

对于短期医疗保险,由于医疗费用的增长以及医疗服务利用的变化等因素,精算师必须不断监测该医疗保险产品的实际给付情况和整个医疗保险业务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医疗保险产品价格和影响因素的显著变化并提出对医疗保险产品价格进行调整(Re-rating)的方案。由于影响医疗保险费率的因素较多,且影响因素的水平和作用也会随时间不断变化,从理论上来说,任何一个假定(比如伤病发生率、平均医疗费用、费用率等)的变化,都有可能成为医疗保险费率调整的原因。具体在医疗保险费率调整过程中,我们要意识到医疗损失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各因素之间相互抵消的影响,比如一方面由于医疗费用的增长,需要调高费率,但另一方面由于伤病发生率的减少可能会降低费率,所以医疗保费的调整需要细分原因,在实务中也有几年甚至十几年不需要调整的。

细分来看,保险公司在面临如下情况下有调整费率的需要和必要:

(1)市场变动

随着保险市场的不断开放,保险经营主体逐渐增多,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各保险经营主体经营范围大致一致、险种基本雷同、销售渠道类似、服务水平都相当的情况下,市场使各经营主体有了利用费率进行市场竞争的能力和压力,不断降低费率才能在竞争中扩大业务规模,抢占市场份额。反之,如果某产品处于市场垄断的情形下,保险公司可以随意地提高费率。

(2)定价的不精准

医疗保险定价以医疗保险损失为基础,由于对损失水平把握不清,再加上大量的历史性、基础数据的严重缺失,使得医疗保险产品开发初期的定价缺乏科学的依据,从而影响后期准备金等决策的偏差。随着保险产品的推进,经验数据的不断积累,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风险控制不断加强,就产生了费率调整的需求。

(3)行业经验驱使

在实务中,每个行业或者每个险种有一个基准赔付率,比如60%。在基准赔付率的上下5%(即55%~65%)作为基准赔付率区间,如果赔付率在55%~65%之间,费率无需调整,如果赔付率在10%~55%之间,费率调整系数可以为0.9,如果赔付率小于10%,费率调整系数为0.85;反之,如果赔付率在65%~80%之间,费率调整系数为1.1,如果赔付率大于80%,费率调整系数为1.2等等。

2.费率调整的方法

费率调整的方法与一般的财产保险类似,通常有损失率法、 Bayes保费和信度保险、NCD系统和BM系统等。

值得一提的是NCD和BM系统,虽然目前主要应用在车险中,但在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保险中也初见端倪。目前在医疗保险相关领域中的应用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增额形式,对保险期限内没有提出索赔的被保险人提供增加保险金额的优惠,即保费不变而保险金额逐年递增。比如香港宝丰保险公司为文职和非体力劳动人群提供的一款意外伤害保险,其无索赔优惠条款上规定假如每一保单年度被保险人无索赔的请求,则下一年度保险金额可以增加10%,最多可达100%。另一种是免缴部分保费的形式。在首个交费期内被保险人无保险索赔,则下一个保单年度开始可以返还部分保费或者抵减部分保费。如信诺(香港)一款住院医疗保险产品中规定,若被保险人在第一个保单年度内未提出任何索赔,第二年可以退还已交保费的20%,并豁免首月保费(胡平,2006)。

3.费率调整的注意事项

从精算的角度看,对于短期医疗保险,由于医疗费用的增长以及医疗服务利用的变化等因素,精算师必须不断监测该医疗保险产品的实际给付情况和整个医疗保险业务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医疗保险产品价格和影响因素的显著变化并提出对医疗保险产品价格进行调整(Re-rating)的方案。由于影响医疗保险费率的因素较多,且影响因素的水平和作用也会随时间不断变化,从理论上来说,任何一个假定(比如伤病发生率、平均医疗费用、费用率等)的变化,都有可能成为医疗保险费率调整的原因。具体在医疗保险费率调整过程中,我们要意识到医疗损失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各因素之间相互抵消的影响,比如一方面由于医疗费用的增长,需要调高费率,但另一方面由于伤病发生率的减少可能会降低费率,所以医疗保费的调整需要细分原因,在实务中也有几年甚至十几年不需要调整的。

从经营的角度,医疗保险费率的厘订一般都是根据历年医疗保险损失水平,结合考虑公司的战略,外界的竞争等综合因素而制定的,市场费率的制定是公司可以长期稳定盈利的基础。若费率上升,被保险人会转投其他费率较低的保险公司。而费率下降,被保险人也会有吃亏的心理,选择退保后按下调后较低的费率重新签订保险合同,来弥补损失。因此频繁调整费率,无论是上调还是下调,都会给投保人不稳健的感觉,都会影响保险公司的经营和收益,严重的话会导致市场混乱。因此,费率调整须谨慎,保险公司应保持费率相对稳定。

从数理基础角度,保险经营是以大数法则为数理基础的,保单数量越多,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越稳定。如果费率调整频繁,退保过多,那么就动摇了费率厘定和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最终的赔付、偿付能力、利润都会与预期产生较大的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