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系的判例法

第一节 英美法系的判例法

判例法是英美法系的主要特征。在英美法系,尽管有时法官并不承认,但在审理案件时,他总是先把法律规定或者司法先例找出来放在案前;然后假设如果是由立法者或者作出先例判决的法官面对这个新案件时,将会如何处理。法官们称这种方法为“寻找法律或法律原则的本意”,[1]实际上这就是判例适用的过程。因此可以说,判例法是支撑和维系英美法系司法活动的支柱和灵魂。(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