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标准《装标》的相关规定

1)国家标准《装标》的相关规定

1)关于吊运的规定,预制构件吊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根据预制构件的形状、尺寸、重量和作业半径等要求选择吊具和起重设备,所采用的吊具和起重设备及其操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产品应用技术手册的规定。

②吊点数量、位置应经计算确定,应保证吊具连接可靠,采取保证起重设备的主钩位置、吊具及构件重心在竖直方向上重合的措施。

③吊索水平夹角不宜小于60°,不应小于45°。

④应采用慢起、稳升、缓放的操作方式,吊运过程中应保持稳定,不得偏斜、摇摆和扭转,严禁吊装构件长时间悬停在空中。

⑤吊装大型构件、薄壁构件或形状复杂的构件时,应使用分配梁或分配桁架类吊具,并应采取避免构件变形和损伤的临时加固措施。

2)关于存放的规定,预制构件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存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并应有排水措施。

②存放库区宜实行分区管理和信息化台账管理。

③应按照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检验状态分类存放,产品标识应明确、耐久,预埋吊件应朝上,标识应向外。

④应合理设置垫块支点位置,确保板制构件存放稳定,支点宜与起吊点位置一致。叠合板垫木的方向应与桁架筋方向垂直。

⑤与清水混凝土面接触的垫块应采取防污染措施。

⑥预制构件多层叠放时,每层构件间的垫块应上下对齐;预制楼板、叠合板、阳台板和空调板等构件宜平放,叠放层数不宜超过6层;长期存放时,应采取措施控制预应力构件起拱值和叠合板翘曲变形。

⑦预制柱梁等细长构件宜平放且用两条垫木支撑。

⑧预制内外墙板、挂板宜采用专用支架直立存放,支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薄弱构件、构件薄弱部位和门窗洞口应采取防止变形开裂的临时加固措施。

3)关于运输的规定。预制构件在运输过程中应做好安全和成品防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根据预制构件种类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

②对于超高、超宽、形状特殊的大型预制构件的运输和存放应制定专门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③运输时宜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设置柔性垫片避免预制构件边角位或链索接触处的混凝土损伤。

用塑料薄膜包裹垫块避免预制构件外观污染。

墙板门窗框、装饰表面和棱角采用塑料贴膜或其他措施防护。

竖向薄壁构件设置临时防护支架。

装箱运输时,箱内四周采用木材或柔性垫片填实,支撑牢固。

④应根据构件特点采用不同的运输方式,托架、靠放架、插放架应进行专门设计,并进行强度、稳定性和刚度验算。

外墙板宜采用立式运输,外饰面层应朝外,梁、板、楼梯、阳台宜采用水平运输。

采用靠放架立式运输时,构件与地面倾斜角度宜大于80°,构件应对称靠放,每侧不大于2层,构件层间上部采用木垫块隔离。

采用插放架直立运输时,应采取防止构件倾倒的措施,构件之间应设置隔离垫块。

水平运输时,预制梁、柱构件叠放不宜超过3层,板类构件叠放不宜超过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