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研究背景
温家宝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指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一个民族真正有力量的决定性因素,可以深刻影响一个国家发展的进程,改变一个民族的命运。”[1]而IFLA也在官网显著位置写道:“文化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一个社群(community)因文化的存在而蓬勃发展,因文化的缺失而走向灭亡。”[2]在全球化时代,全球化的不仅仅是经济、科技,文化等国家软实力也在越来越多地加入全球化序列。兹比格涅夫·布热津斯基认为:“国际实力有四个方面,即军事、经济、技术和文化。它们合在一起造成决定性的全球政治影响力。”[3]文化竞争与文化变革正在成为新时代全球范围内最重要的事件,“文化认同”成为全球化时代国家软实力的基础因素[4]。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建构文化认同、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已经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5]。
公共文化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人类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形式,在推动人类生产力发展和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进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计算机技术、信息与通信技术、网络技术、数字化技术产生并作用于人类文化建设与发展的时候,文化内容的载体和存储空间逐渐发生了转变,一种新兴的文化形态——“数字文化”出现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中。数字文化是以数字形态存在并发展、以网络为传播载体的文化。在数字化信息时代,文化越来越多地以数字化的形态呈现出来,因而,公共文化也越来越多地转化为公共数字文化。这一过程体现为,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美术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部门等公共文化机构,纷纷将各自的馆藏、文献资料或文化展品等加工转化为数字资源,为社会公众提供数字文化服务[6]。如图书馆通过书目信息和馆藏内容的电子化,在网上公开馆藏资料的书目数据和提供数字内容的获取;档案馆把珍贵的历史资料电子化,以寻求史料的收集和长期保存;博物馆把藏品制作成数字图像或者三维动画,在本馆网站上对全球用户免费开放;美术馆将艺术作品承载的信息进行数字化,为用户提供近乎真实的参观环境[7][8],等等。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数字美术馆、虚拟博物馆等各自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然而,在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的网络环境下,用户的信息需求和信息行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们更需要一个功能强大的文化服务系统,能够在同一平台上获取不同来源的数字文化资源,获取深层次的、便捷的文化信息服务。正如美国档案专家David Ferriero在“哈佛图书馆的战略对话”(Harvard Library Strategic Conversation)研讨会上所强调的,图书馆、博物馆和档案馆面临的重要挑战就是跨机构合作提供经过整合的无缝服务,用户期望在瞬间就能够跨越知识边界[9]。当提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满足用户“一站式”信息需求,长期保存文化遗产,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成为各文化机构的一致职责时,合作开展服务,对各机构不同来源、分散无序、相对独立的数字对象进行类聚、融合和重组,形成一个服务效能更好、效率更高的新的数字资源体系,让用户共享数字文化资源,就成了各文化机构应对数字环境挑战的必由之路。
在这样的背景下,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际上兴起了图书馆、档案馆以及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联合开展的数字文化资源整合运动。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对不同公共文化机构之间的数字资源整合进行了战略规划,强调各机构开展合作、进行数字文化资源整合的重要意义,为合作提供了政策指导。如美国联邦政府于1996年颁布的《博物馆图书馆服务法》(Museum and Library Services Act:MLSA),宣告了美国博物馆和图书馆服务协会(IMLS)的成立,该法案分别在2003年、2006年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图书馆与博物馆是促进教育的机构、需要相互协作的定位,表彰了图书馆和博物馆在劳动竞争力和公民素质提升方面所做出的突出贡献[10];英国的《MLA2009—2010年业务规划》为博物馆、图书馆和档案馆的最佳实践活动提供战略指导,旨在为公民提供创新、集成并可持续的服务[11];加拿大于2004年颁布了《加拿大图书档案馆法》(Library and Archives of Canada Act),宣布正式创建加拿大图书档案馆(Library and Archives of Canada,LAC),标志着加拿大国家图书馆和国家档案馆正式实现合并,LAC集合了原加拿大国家图书馆和档案馆的资源、服务、人员,在文化遗产资源的收集与保存、描述与组织、服务与研究等方面进行统一规划和协作共建[12];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于2013年出台了一部关于澳大利亚文化和艺术发展的专门性政策《创意澳大利亚》,指出在文化遗产资源数字化整合中,澳大利亚国家艺术馆、国家图书馆、国家档案馆、国家博物馆应发挥领导作用,协调各方力量促进资源整合项目的全力开展[13]。在国家相关战略政策的推动下,国外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项目不断涌现。1990年美国国会图书馆发起的“美国记忆”项目,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启动的“世界记忆”计划,1994年由IBM东京研究所与日本民族学博物馆合作实施的著名的“全球数字化博物馆(GDM)计划”等,都可以认为是国外公共文化机构数字资源一体化建设的早期实践。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各国公共文化机构合作开展的数字资源建设和服务项目也越来越多。如由美国国会图书馆主导的,多个国家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大学等文化机构参与建设的世界数字图书馆(World Digital Library,WDL)项目[14];由欧洲委员会和会员国文化教育部共同资助的,整合了欧洲2 000多家顶尖的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以及档案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的多语言数字文化遗产的欧洲数字图书馆项目Europeana;美国博物馆与图书馆服务协会资助的各州和地方博物馆、图书馆等开展的文化资源数字化项目;英国博物馆、图书馆和档案馆理事会(MLA)实施的“聚宝盆”(Cornucopia)项目、“人民网络”“迈克尔-英国”项目;德国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门户(BAMP)项目,等等,都是针对社会公众共享人类文化和信息资源的需求,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与服务平台的重要实践。这些数字文化资源整合实践的探索和发展为公众更便捷地获取数字文化资源提供了途径,有助于长期保存世界各国丰富的文化遗产。与此同时,通过这些实践积累了数字文化资源整合的丰富经验,逐渐形成了丰富而各具特色的整合模式,为数字文化资源整合实践的进一步开展提供了借鉴。
从2002年开始,我国中央和地方也相继启动了一些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项目或工程,如“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北京记忆”“广州城市记忆工程”等,并初步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此期间,为了促进我国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保障社会公众基本文化权益,国家也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方针。从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国家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业”,到2005年提出“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到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制度,再到2015年《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强调要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我国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方针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相对完善的过程[15]。我国颁布的诸多政策方针都指出,在新的信息环境下,要运用新技术、新载体、新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尤其是2011年文化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社文发〔2011〕54号)对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进行了全面的指导,提出要加大数字文化资源的整合力度,不断丰富公共数字文化资源[16]。
但相较于国外相对完善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模式,我国在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方面还处于起步摸索阶段。国外已经在管理体制、技术标准、知识产权和人才队伍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的时候,我国却因为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机构长期以来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各自采用不同的信息组织标准与描述规范,加之知识产权对数字资源使用上的限制,人才队伍知识结构不合理等因素的困扰,不同文化机构资源整合的过程仍然障碍重重。
在这样的背景下,有必要对国外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模式进行详细调研和分析,总结其在整合过程中的先进理念与成功经验,然后对我国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了解我国在整合实践中的不足之处。在借鉴国外实践经验以及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构建我国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模式,最大限度地整合我国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在长期保存我国丰富的文化资源的同时,不断地提升我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效能,以在新时代激烈的国际文化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