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 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项目的顶层设计问题

3.4.1 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项目的顶层设计问题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样的国体决定了我国具有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但在我国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过程当中,这一优势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第一,系统内缺乏统一的宏观规划,目前文化部和财政部联合实施的“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这两大文化惠民工程,“既有内在联系又各有侧重,在组织实施上,应统一规划,统筹兼顾”[25]。从具体实施方来看,前者是文化部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后者是国家图书馆,虽然这两大工程的资源都来源于文化系统,但并没有将获取的资源很好地整合起来,分别构建了各自的服务系统和平台,导致数字资源仍然分散存在于众多不同的平台上面;中国记忆(由国家图书馆组织实施)、北京记忆(由首都图书馆组织实施)、天下湖南(由湖南图书馆组织实施)、广州记忆(由广州国家档案馆组织实施)等保存我国记忆的项目是由图书馆或者档案馆负责组织实施的,但这些项目都是各个图书馆或者档案馆单独建设的,没有国家的统一规划,资源存量较低,还未形成规模效应,影响力较小。第二,跨系统合作机制缺位。当前我国实施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项目,几乎都是由文化系统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而我国档案系统实施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项目较少,几乎没有这两个系统合作实施的项目。在我国,文化系统和档案系统都各自保存着丰富的、独特的文化资源,如果这两个系统不合作开展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项目,那么项目的资源体系是不完整的,项目的社会效益会大打折扣。如果说十年之前,文化共享工程“不要为更广大的用户需求所干扰”,将投资并整合开发的资源限定在文化部所控制的资源范围之内[26],是因为当时跨系统合作的条件不成熟,那么十年过去了,在新的历史形势下,在社会公众对一站式获取数字文化资源需求日益迫切的背景下,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已经通过一年多的情况下,文化系统和档案系统如何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合作,共同做好我国数字文化资源整合大业则是相关部门应该考虑的问题。(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