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
不同的学科词典,对“整合”的定义不同,如文化学辞典认为“整合指文化特质与文化体系之间,以及文化与其他因素例如自然之间的功能上的相互关系。整合可以区分为二:一是表现文化特性的‘有逻辑意义的整合’;一是表现社会体系特性的‘有因果功能的整合’”[6];医学辞典把整合理解为“病毒DNA插入宿主细胞基因组的过程”[7];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辞典认为,整合是“指几个不同部分联合成整体的过程。已形成的系统或未形成系统的各部分形成新系统,都要经过整合过程”[8],或者整合就是“整理、调整并重新构建、组合”[9]。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因此,本书采用社会科学领域对“整合”的定义。有社会科学学者对“整合”进行了定义,认为“整合就是把零散的或相互独立的要素通过某种方式而使之相互衔接或结合,并彼此渗透、交互、耦合,使各要素在整体中发挥出最大之效用,从而实现‘1+1>2’的效应”[10],认为“整合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物融合、聚合或重组成一个较大整体的发展过程及其结果”[11]。这两种定义与本书对“整合”的理解同义。
在信息管理领域,已有学者对(数字)信息资源管理的整合进行了概念界定,苏新宁等认为“信息资源整合是指将异质异构的信息资源通过逻辑的或物理的方式组织为一个整体”[12]。数字资源整合研究专家马文峰认为,“‘数字资源整合’是数字资源优化组合的一种存在状态,是依据一定的需要,对各个相对独立的数字资源系统中的数据对象、功能结构及其互动关系进行融合、类聚和重组,重新结合为一个新的有机整体,形成一个效能更好、效率更高的新的数字资源体系”[13]。这些定义都强调信息资源整合是将分散的、异构的资源通过各种方法整合成一个新的资源体系的过程,其目的是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据此,本文认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是指为了某种需要,将分布于不同公共文化机构的数字文化资源,通过各种方法,在逻辑或物理上重新组织为一个数字资源体系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