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3 扩展整合对象的类型,构筑中华数字文化资源集成信息空间

6.6.3 扩展整合对象的类型,构筑中华数字文化资源集成信息空间

文化共享工程虽然整合了多个机构的资源,然而,由于诸多因素的限制,该工程未能将档案馆的资源纳入资源整合体系当中。有学者说文化共享工程“独缺档案馆这样的文化事业单位提供的文化信息资源”[64],这与“局馆合一”的档案管理体制造成的档案馆公共文化机构属性的欠缺不无关系。而档案馆保存着丰富的极具价值的历史文献资料。据国家档案局统计,截至2013年,仅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就有约5.9亿卷(件),其中开放档案约0.9亿卷(件)[65]。随着时间的推移,开放档案会日益增加,没有整合档案馆的资源是该工程的一项缺憾。从国际发展情况来看,国际上诸如WDL、Europeana、DPLA等主要的公共数字文化整合项目都整合了来自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等文化机构的资源。而我国还未有整合了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美术馆、群艺馆、文化馆(站)、文艺院团、非遗保护机构等所有类型公共文化机构数字资源的项目,这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以及历史发展趋势都不相协调,不利于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以及文化强国的建设。但是,只要前文提出的将档案局纳入我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之中成为现实,就可以在某些方面打破条块分割、多头领导的管理体制,把我国丰富的档案资源纳入文化共享工程资源整合范畴体系之中,构筑中华数字文化资源集成信息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