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整合对象
整合对象是指以整合目标为依据,在整合活动中被整合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这一客体。整合对象是整合活动的核心内容,是满足社会公众数字文化需求的物质承担者。从文献类型来看,整合对象主要包括图书、期刊、报纸、文物、手稿、档案、美术作品、非物质资源、少数民族资源、口述历史作品等;从媒体形式来看,整合对象主要包括文本文件、静态图像文件、音频文件、视频文件等;从提供公共数字文化资源的机构来看,主要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美术馆、群众艺术馆、文化站、文化馆、非物质文化保护机构等,见图6.6。

图6.6 我国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对象体系
注:图中的机构是按照类型划分的,每一类都可以往下划分,限于篇幅,笔者只列举了部分机构。
根据我国具体情况以及整合目标,我们不可能也不需要整合所有文化机构的所有数字文化资源,我们需要整合的是能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自不同文化机构的优秀的文化资源,或者能够反映重要历史事件以及那些即将消失的文化资源。而具体的整合对象的选取,则需要建立专门的详细的资源选取标准。整合对象选取最重要的原则之一是“全面性”,全面性意味着整合的资源应该来源于我国所有类型的公共文化机构,这当然包括档案馆。但“局馆合一”的档案管理体制及“官本位”思想,“淡化了档案馆本应有的服务意识和效益观念,弱化了档案馆本应有的社会化功能和作为‘文化使者’的身份”[34]。档案馆文化属性的弱化及其作为文化事业机构公共性的欠缺,并不意味着档案馆可以违背《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档案馆是文化事业机构的规定,更何况“局馆合一”的管理体制只是时代的产物,从建立之初起就一直颇有争议[35]。在国家大力加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历史背景下,档案馆理应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还档案馆“文化事业机构”本来面目,彰显档案馆的文化功能与公共服务功能[36]。将档案馆的资源纳入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体系中是国际上的一贯做法,也是我国社会公众的期望[37],更是长期保存我国文化资源、实现数字时代的中国记忆[38][39][40],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率和效能的需要。与此同时,还能够集中展示和宣扬我国丰富的文化遗产,提高我国的文化软实力以及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