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信息生态理论
在人类社会从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发展到信息社会的进程中,信息环境对人类这一生物体的生存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广泛和深入。信息孤岛、信息鸿沟、信息超载、信息垄断、信息污染、信息侵犯等不和谐的信息环境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人类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面对着日益严峻的信息环境问题,有学者将生态学理论引入信息管理之中,从而产生了信息生态(information ecology)的概念。这是将生态学的理论与方法运用到信息管理问题研究过程而产生的一个新概念和跨学科研究领域,它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被西方学者所使用,被用来表达生态观念和日益变得重要与复杂的信息环境之间的关联[16]。我国学者也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了信息生态方面的研究,试图通过解决日益严重的信息环境可持续发展问题,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数字信息出现并呈现出指数级增长态势,导致了数字鸿沟、数字资源重复建设等数字生态(digital ecology)问题。近年来,世界范围内的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文化馆、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机构等各种不同类型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将各自的文献或文化资源加工转化为数字资源,通过合作进行数字资源类聚、融合和重组,构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集成信息系统,通过网络为社会公众提供数字文化服务,但在实践过程中仍存在着数字资源数量偏少、类型有待丰富等诸多问题[17]。
5.2.1.1 信息生态理论核心思想
(1)强调人与信息环境之间的关系
信息生态理论研究者认为,信息生态是信息人在信息环境中的生存和活动状态[18]。信息生态这一概念最开始是西方学者借鉴生态学的理念和方法,来研究日益重要而复杂的人与信息环境之间的关系,试图用生态理念来解决信息管理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信息生态系统由信息生态主体(信息人)和信息生态因子构成,信息人是指一切参与信息活动的个人或社会组织,包括信息生产者、信息传递者、信息消费者、信息监管者四种类型;信息生态因子指对人类及社会组织的成长、行为、发展、流动和分布以及社会进化与发展有着直接或间接影响的环境要素[19],主要包括信息本体(信息资源)、信息技术、信息制度以及信息时空等信息环境因子。信息人和信息生态因子的相互关系、相互作用构成了信息生态系统的矛盾运动,推动着人类信息生态系统的发展。
(2)主张信息生态位合理分化,寻求和谐共生、协同进化
信息生态位是指信息人在信息生态环境中所占据的特定位置,具体地说,信息生态位是指具有信息需求且参与信息活动的个人和社会组织在由其他信息人、信息内容、信息技术、信息时空、信息制度等信息环境因子构成的信息生态环境中所占据的特定位置[20]。信息生态理论认为,信息生态位存在重叠与分离两种状况,若信息生态位过分重叠,会引起信息人的过度竞争,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若信息生态位远离,虽然信息人之间没有竞争,但信息资源生产不足,或者信息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会导致信息职能缺位,也不利于社会发展。信息生态位合理分化,即不同的信息生产者生产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产品,有不同的信息传递者以不同方式、不同技术传递信息产品,不同的信息消费者在不同的时空范围内获取信息,不同的信息人种群各就各位,既能防止信息职能缺位现象的出现,又能够满足各自的信息需求,达到和谐共生、协同进化的理想状态。
(3)强调信息生态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
信息生态理论是将生态学理论引入信息管理领域而形成的一个研究领域。自然生态系统都具有一定的功能,能够对人类和其他生物持续不断地提供必需的物质和能量。将生态学理论引入信息管理领域,赋予信息管理“生态”概念之后,它就应该具备相应的“生态”功能。有研究者表示,信息生态系统具有信息生产、信息组织、信息利用以及信息流转等基本功能,其中信息流转包括信息摄入、信息筛除、信息受理、信息拒收、信息吸收、信息内化、信息产出、信息排泄、信息反馈、信息流失等基本方式;在信息生态系统当中,不同信息人种群所组成的信息生态链、信息生态网通过这些信息流转的基本方式实现信息流转功能;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的表现是信息渠道畅通、信息流转迅速、信息转化准确、信息输出输入相当[21]。信息生态系统功能能够持续稳定地发挥,是信息管理朝着生态管理方向不断迈进的前提。
(4)认为信息生态系统平衡是和谐社会的题中之意
信息生态理论研究者认为,信息生态平衡是指信息生态系统各组成部分之间协调互补,系统结构优化、功能良好的一种相对稳定状态[22]。而和谐社会是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的社会,人是具有物质和精神双重需求的统一体,人类有物质性生存和精神性生存两种状态;人类的物质性生存需要一个物理生态环境,同样,其精神性生存也需要一个信息生态环境。人类的生活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信息生态环境是社会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人与信息生态环境高度适应是信息生态系统结构优化的体现[23]。从本质上来说,信息人与信息生态环境高度适应是社会活动主体与社会信息环境之间的和谐,是人与社会环境和谐相处的重要内容。如果信息生态系统失衡,意味着系统结构出现了问题,系统功能难以正常发挥,这无疑会影响到信息在信息人这个社会活动主体之间的正常流转,进而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谐社会所强调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就无法得到保障。信息生态系统平衡有助于健全社会组织,完善社会管理,优化社会秩序,从而使社会和谐发展。
5.2.1.2 信息生态理论应用于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1)信息生态理论与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的契合
公共数字文化资源经过整合之后会集成到一个信息系统平台上,该系统可以叫做公共数字文化资源集成信息系统,其实质上就是一个信息生态系统,是一个由生态主体和生态因子构成的虚拟的数字生态系统。该生态系统的生态主体是公共数字文化资源信息人,具体包括公共数字文化信息生产者、公共数字文化信息组织与传递者、公共数字文化信息消费者、公共数字文化信息监管者四种类型;该系统的生态因子包括公共数字文化信息本体、信息技术、信息制度以及信息时空等。信息生态理论强调系统功能,该生态系统除了具有信息生产、信息组织与传递、信息利用以及信息流转等基本功能外,还具有长期保存人类文化遗产、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数字文化资源需求等社会服务功能。此外,公共数字文化资源集成生态系统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的技术环境下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平台,是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重要途径,更好地保障社会公众的文化权利,有利于社会和谐,这又吻合了信息生态理论强调的信息生态平衡是和谐社会的题中之意。
(2)信息生态理论应用于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的意义
在引入信息生态理论之后,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之后构建的资源集成系统就可以叫做公共数字文化资源集成生态系统。信息生态理论应用于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的意义主要包括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在理论上,通过对公共数字文化资源集成生态系统基本理论问题的探讨,分析公共数字文化资源集成生态系统的构成要素,揭示该系统的运行规律,可以拓展信息生态学的研究领域和研究视角,丰厚信息生态学的研究内容。
在实践价值方面,对公共数字文化资源集成生态系统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可以把握公共数字文化资源集成生态系统的基本状况和特点,掌握该系统的运行规律,运用公共数字文化资源集成生态系统理论指导公共数字文化资源集成生态系统的建设,促进公共数字文化信息人之间以及公共数字文化信息人与信息环境之间的和谐,维护公共数字文化资源集成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最终实现数字化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和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数字文化需求,保障公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5.2.1.3 信息生态理论在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的应用
(1)确保公共数字文化资源信息人种类齐全、数量匹配
公共数字文化资源信息人是公共数字文化资源集成生态系统的生态主体,是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数字文化资源信息人种类齐全、相互适应,是该系统结构合理的重要表现。只有该生态系统的信息生产者、信息组织与传递者、信息消费者、信息监管者等信息人种群齐全,且数量合理匹配,组成完备的公共数字文化信息生态链,并形成庞大的公共数字文化信息生态网,才能保证该生态系统信息流转的正常进行。该生态系统中的信息生产者是指创造或生产公共数字文化信息的个人或社会组织,如作家、记者、管理人员、科研人员、技术人员、网民等,尽管他们最开始创造出来的很多信息既不是公共的,也不是数字化的,但在政府买单和(或)数字化之后就变成了公共数字文化信息,这个过程中只是进行了知识产权的(部分)转移以及信息存在方式的转变,信息内容本身没有发生改变。公共数字文化信息组织与传递者是组织与传递公共数字文化信息的个人或社会组织,主要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机构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这些机构将对通过数字化、购买以及其他方法获得的(数字化)资源进行组织、整序、优化、存储,形成自身的数字化馆藏,然后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等新型传播载体或信息渠道传输公共数字文化信息资源。公共数字文化信息消费者是指在信息需求的驱使下,通过信息交流活动汲取公共数字文化资源的个人或社会组织,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档案馆、数字美术馆等用户都是公共数字文化信息消费者,这类信息人种群通过计算机、数字电视、手机、手持阅读器、平板电脑、电子触摸屏等终端设备阅读报刊、查阅档案、欣赏美术作品、观看戏曲、鉴赏文物等。公共数字文化信息监管者是指为了保证公共数字文化信息活动有序、规范地进行,而对参与公共数字文化信息活动的个人和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的个人或社会组织,如制定相关信息政策和法律、进行信息行政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24]。
(2)建立可持续的投入机制,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集成生态系统功能的充分发挥奠定资源基础
系统的功能是由系统的结构决定的,具有什么样的系统结构就有什么样的系统功能。公共数字文化资源集成生态由生态主体和生态环境组成,在生态环境里面信息数量的多少、类型的丰富程度,直接关系到该系统信息消费者的满意程度,关系到该系统功能能否充分发挥。公共数字文化资源集成生态系统里面的信息资源直接来源于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机构,它们是该系统的信息组织与传递者。一般说来,该生态系统里信息组织与传递者的数量越多、种群越多,那么该系统的信息资源数量就越多、类型也越多。与其他众多信息生态系统不同,该生态系统的信息资源都是公共物品,因其不具竞争性、排他性,其他主体没有进行资金投入的动力,其投入主体理所当然就是一国政府。在新的信息环境下,社会公众对信息知识的需求越来越复杂,期望越来越高,数量丰富、类型多样的数字文化资源是满足社会公众数字文化需求的资源基础,而这就需要加大政府的投入,转化、集成更多的文化资源。此外,对于这类边际成本递减的公共物品来说,集成的文化信息资源越多,单位成本就越低,信息效益就越大。因此,加大投入不但可以降低单位成本,而且可以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文化资源需求,保障社会公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3)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集成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行奠定制度基础
该系统生态因子之一是信息制度,公共数字文化信息制度是为了保障公共数字文化信息活动规范有序可持续进行而制定的公共数字文化信息行为准则,具体包括公共数字文化信息收集、加工、传递、保存以及利用方面的法律、政策、标准以及伦理等,其主要作用是引导、指导、调节、干预、规范、评价、强制、预测公共数字文化信息人的行为。由于该生态系统的资源来自于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不同机构,因此,在进行资源整合过程中,必须进行相关标准以及政策规章的制定,对不同机构的工作进行统一和规范,以达到整体功能大于局部功能之和的效果。主要标准包括资源选择标准、数字化标准、元数据标准以及其他软硬件标准;相关政策规章包括资源组织制度、资源管理政策、评估制度、经费分配与控制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例如,文化部、财政部于2011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社文发〔2011〕54号)(以下简称《意见》)就属于公共数字文化信息制度。该《意见》提出在重点实施文化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三大公共数字文化惠民工程的基础上,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逐步拓展范围,带动数字美术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建设,大力整合汇聚非物质文化遗产、国有艺术院团、民间文艺社团等方面的数字化资源,不断丰富和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25]。《意见》从国家层面调控着相关信息人的行为,对我国在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方面的组织规划、资金投入和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4)维持公共数字文化资源集成生态系统动态稳定,实现该系统可持续发展
系统相对稳定的状态可以称为稳态,这一概念是由美国生理学家坎农于1926年提出来的,他认为,“稳态”是指内环境及其稳定的维持[26]。后来,“稳态”这一概念被广泛地运用于生态学、控制论、心理学、遗传学和社会学等许多学科。信息生态系统稳态是指信息生态系统不断调节中的、变动中的而又相对稳定的系统状态,体现了系统结构的平衡和系统的有序性,保持信息生态系统的稳定,是发挥信息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条件,影响信息生态系统稳态的因素包括:①信息人的种类与结构,信息人种类齐全是信息生态系统稳态的前提,各类信息人内部结构多样化、有序化有利于维护信息生态系统的稳态;②信息生态系统的组织层次,信息生态系统在纵向上包含的若干个层次的子系统有利于维持信息生态系统的稳态,横向上的多组成成分结构也有利于维持系统的稳定性;③信息资源的配置方式,对一般信息生态系统来说,政府配置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方式在保证信息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又可以保证信息资源配置的公平,有利于信息生态系统的稳定;④信息生态位的分化程度,信息生态位合理分化有利于信息生态系统的稳定;⑤信息生态链的完整程度与信息生态网的复杂程度,完整的信息生态链是信息流转顺利完成的前提,复杂的信息生态网有利于维持信息生态系统的稳态,信息生态网越复杂,越有利于信息生态系统稳态的保持[27]。
公共数字文化资源集成生态系统的稳态主要受政府投入、公共数字文化信息人的种类与结构、公共数字文化信息生态链的完整程度与信息生态网的复杂程度的影响。因此,为了维持该系统的稳态,就要在政府大力支持的基础上,保证相关信息人种群齐全、结构合理,确保公共数字文化信息从信息生产者到信息消费者整个信息生态链的完整,并且形成复杂的公共数字文化信息生态网,从而保证将数量丰富、类型多样的文化资源,通过合理的组织与传递方式送到用户手中,满足用户的文化信息需求。公共数字文化资源集成生态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物质、能量交换以及信息的输入输出会不断进行。如果公共数字文化资源集成生态系统受到外部环境因素干扰,或者系统中的某些因子发生了较大改变,打破了暂时的稳态,就要在人为的干预调节下,使其他因子逐渐发生改变直到与已有较大改变的因子相适应,使公共数字文化资源集成生态系统达到新的稳定状态,进而实现新的平衡。
不同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模式存在着不同的整合目标、整合主体、整合对象、整合的技术标准,因此,不同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模式会构建出不同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集成生态系统,有着不同的信息生态主体及生态因子。在构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模式时,要立足实际,构建合适的公共数字文化信息系统,建立可持续的投入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使信息本体、信息技术、信息制度等信息因子与公共数字文化资源集成生态系统相协调,维持该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实现该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