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 治理理论

5.2.4 治理理论

治理理论于20世纪90年代起源于公共服务供给的政府与市场双失效、社会力量的发展及其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提升等背景,提出政府、市场、社会多个主体通过协作、互动结成伙伴关系,共同治理公共事务,以提高效率与维护公共利益,这为公共服务供给提供了新视角。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属于公共服务的范畴,而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是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面临着资源数字化、网络平台建设、筹资、管理等问题,需要社会力量的参与以补充资金、资源、设施、技术、经验以及服务成品等。作为一种既重视发挥政府功能,又重视社会组织群体相互合作、共同管理的方式和理念[51],治理理论无疑对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中的社会参与具备一定的启迪和支撑作用。

5.2.4.1 治理理论的核心观点

治理理论诞生至今没有统一的定义,众多研究者的关注及其广泛应用使其分化为不同的分支理论。有学者从政府视角研究治理的多种模式;有学者根据应用范围把治理理论分为公司治理、国家治理、全球治理等多个层次;还有由治理理论发展而来的善治、多中心治理等理论。尽管治理理论的分支有多种,但其核心思想是一致的,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1)强调社会参与,治理主体由单一走向多元

治理理论提出解构政府权力,向社会放权,强调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调整,即政府不再是治理的唯一主体,社会组织与公民不再是公共服务的被动“接受者”,由政府这个过去的唯一权力中心向多种权力中心转变。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只要其行使的权力得到了公众的认可,就都可能成为在各个不同层面上的权力中心[52]。治理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除政府以外,各种社会组织如非政府组织、私人企业等以及公民个人都可以是治理主体,它们可以成为政府的合作者,参与公共事务的设计、提供、监督、管理等。因此政府需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与市场、社会组织、个人通过合作结成伙伴关系,共同进行公共事务的治理。

(2)多元主体合作且相互依存,形成网络结构

多元主体的存在及其之间关系的发展能够形成一种由多元主体(政府、各类社会组织、公民)构成的网络结构,该网络结构是多元治理的基础。网络结构有利于多元主体冲突的解决与发展长期互动的合作关系。在这一网络结构中,主体之间的关系呈现如下特点:①各主体的相互依赖性。每个主体都无法独自解决一切问题,需要其他主体的协助,各主体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通过利益协调共同完成治理任务。②各主体职责边界的模糊性。各主体的相互依赖性决定主体之间需要合作,公共事务往往是多元主体合作参与治理的结果。正是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这种相互依存及其合作事务与合作关系的发展,使公私部门及公私部门各自内部的职责界线趋于模糊,使社会力量更加融入治理体系。③主体关系的平等性。政府不再使用其行政权威与强制手段完成治理目标,政府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是一种平等关系,采用沟通、协调、协商的方式确立治理目标,通过互动交流解决治理问题。在这种关系中,政府的职能不是控制,而是引导,运用政府权力去引导多主体参与,管理与协调多主体的各种参与活动,与社会主体合作治理。治理的实质是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建立合作,其权力向度是多元的、相互的,而不是单一的和自上而下的[53]

(3)综合应用多种治理手段和治理工具

多元治理主体的存在和复杂的网络结构决定了多种治理手段与多种治理工具的并存。治理意味着办好事情的能力并不仅限于政府的权力,不限于政府发号施令或运用权威,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还存在着其他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政府有责任使用这些新的方法和技术来更好地对公共事务进行控制和引导[54]。治理理论赋予了公共事务处理的新手段与新工具,政府可以使用新工具和技术来掌舵和指导,以增强自己的能力,这些能力可能体现为建构和消解联盟与协调的能力、合作和把握方向的能力、整合和管制的能力[55],这些新的治理手段和工具包括外包、特许经营、合同/协议、发展合作伙伴间的信任关系等。

5.2.4.2 治理理论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社会参与提供的理论依据

治理理论的核心是社会参与,政府与社会力量都可以作为治理主体,各主体之间以平等合作与相互依赖的方式参与治理,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引入社会参与提供了理论依据,对于促进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的社会参与具有现实价值。

(1)治理理论提倡多主体治理,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奠定了基础

治理理论倡导自下而上的公民参与,鼓励公民以个体或集体的形式广泛地参与公共行政,从而使公共行政更能响应公众的呼声[56]。我国长期以来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一直是政府垄断,忽略社会的作用,缺乏社会参与,导致供应不足与供需错位。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在近些年得到政府重视。随着国家数字文化网、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公共数字阅览室建设计划三大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的推进,以及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纷纷将本馆资源数字化并建立网络服务平台,我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建设迈入新台阶,然而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及其资源整合中的社会参与却不普遍。在这一背景下,引入治理理论有利于改善政府作为唯一供给主体而造成的“政府失灵”问题,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理论提出允许除政府以外的社会多元主体参与治理,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奠定了基础。公益性团体、公私企业、学会协会、科研机构、学校、军队等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都可以成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的供给主体,或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捐献资金与资源,或参与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管理、决策、建议、反馈等,这对实现服务民主化,促进服务供需对接,补充政府的财力、物力、人力等具有重要意义。

(2)治理理论提出治理主体形成相互依存的网络结构,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参与主体关系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治理理论认为政府与社会主体间是相互依存与平等的,合作关系的发展取决于政府与其他社会主体间的上下互动、多向交流,这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参与主体关系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多主体治理依存及主体间平等的思想要求政府不使用强制手段,而是采用引导与利益协调方式,是否参与依靠社会主体的自觉自愿,网络结构的形成是各主体参与意愿的体现,是社会主体的自发性参与,而非政府的强制性要求。正是这种自愿自觉参与,使得各主体之间能够建立一种平等、公平、互信的关系。根据我国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的实际,主体平等性并不是要摒弃政府的主导地位,而是由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参与逐渐向政府与社会合作转变。政府与社会主体及社会主体之间通过平等的对话、协商、谈判等方式参与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政府与社会主体及社会主体之间是一种友好合作的伙伴关系。

(3)治理理论主张综合运用多种治理手段,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参与模式的创新提供了依据

治理主体多元化导致了治理手段的多元化。在由多元主体形成的复杂网络结构中,政府处理与社会主体的关系除行政手段以外,还需要其他治理手段和工具的运用,由过去单一的依靠行政与法律解决问题,转变为更多地依靠市场机制与借鉴其他领域的方法。根据治理理论的多种治理手段观点,我们可以创新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参与模式,有助于提高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供给水平与增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效益的方法、模式都可以应用其中。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社会参与可以引入市场机制,社会组织通过公平竞争成为供给主体;可以采用财政税收、利益补偿等调控手段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捐建;可以应用公司治理的法人治理结构,为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提供参与管理决策的平台;可以借鉴公私伙伴关系(PPP)中的合作模式等[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