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实用主义观念的基本内涵

1.3 实用主义观念的基本内涵

1.3.1 两个基本命题

可以用命题的形式表达实用主义观念的基本内涵,按照皮尔斯的意见,所有的实用主义者,不论他们如何解释实用主义,他们都毫无例外地会赞同以下两个命题。

命题1:

实用主义不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学说,它不过是一种用以弄清楚一些难解的词语或者抽象概念意义的方法。

所以,实用主义阐述的是一种方法,以下的命题2 以命题1为基础,它意在说明这种方法是一种什么样的方法。

命题2:

在所有实用主义者看来,弄清楚语词和概念意义的方法,不外是所有那些取得成就的科学(自然,形而上学不包括在科学之中)所使用的实验方法。

这里的实验方法,我们在实用主义的初始前提中已经指明,那就是皮尔斯的实验室生涯所造就的,用实验来验证和发展信念的方法。皮尔斯用一个古老的逻辑原则来解释它。这个逻辑原则是:依据它们的实验结果去了解它们。实用主义哲学,可以看作是这个古老逻辑原则的一个特殊运用的结果。

1.3.2 理智概念和理智谓词

实用主义既然是一种用以弄清楚一些难解词语或者抽象概念意义的方法,这些难解的词语或者抽象概念指称的是什么东西呢?这需要我们给出几个相关的术语,并对这些术语做出界定。第一个需要说明的概念是“理智概念”,而为了说明理智概念,我们又得引入几个和逻辑范畴相关的术语。

尽管实用主义意图去弄清楚概念的意义,但并不是说一切概念都是它要关注的对象。实用主义的关注对象很清楚,指的是“理智概念”,并且仅仅是那些称之为理智的概念。我们可以先给理智概念一个大致的约定,理智概念从本质上说,具有某种涉及有意识的生物或者无生命的对象的一般行为的意义,它传达某种不止是感觉的东西,还要传达某种比任何存在事实更多的东西。这就是说,理智概念一定是和表达未来时间行为相关的概念。如果我们要确定一个理智概念的全部意义,那么我们得借助断定主体和表达必然或者可能的模态词来刻画。那就是:

关于一个理智概念的断定的全部意义被包含在这样一个断言之中:在某种可以想象的情境中(或者在关于这些情境的实现的事例里一个或多或少不确定的部分中,这个断定应当是模态的),这个断定主体应当以某种普遍的方式行事——这就是说,在特定的实验情境中(或者在这些情境的一个或多或少明确地陈述的部分中,在把这些情境看作将会发生,即按照同样的先后顺序在经验中发生的情况下),这个断定将是真实的。[11]

根据这个理智概念的界定,我们又获得“理智谓词”这个概念的全部意义。理智概念的这一理解,皮尔斯把它看成是实用主义的核心,并认为这同时也表达了实用主义一条涵义极其丰富的原则。

一个理智谓词的全部意义在于,只要这个谓词是真的,那么在经验的过程中,在某种存在的条件下,某种种类的事件就会发生。[12]

主谓命题是亚里士多德逻辑的语句唯一研究对象,主词是一个语句中所要说明的对象,谓词则是表达主词性质属性的东西。这就很明显,理智谓词正好是说明理智概念特性的东西。如果谓词是真的,则表明我们的理智概念已经经受过实验室的检验。自然,科学实验的确证结果,在实验的条件下成立,在同样的条件下自然也是会重复发生的。

1.3.3 实用主义的几个要素

在上述基本命题和基本概念之后,实用主义还包含这样几个普通的要素,我继续按照命题的编码方式,依次给出这些用命题表达的要点。

命题3:

每个思想都是一个符号。

如果把思想看作是一个普遍之物,看作是某种公共的东西而非私有的东西,它要成为公共的,自然要用符号的形式来表达,并且,任意语词和语句本身就是符号。有了这个关于符号的命题3,我们又依据命题3 获得命题4。

命题4:

必须注意符号表达式的以下三种区别。

这三种区别分别是:语词所命名的东西和语词所意蕴的东西之间的区别;命题中的主词所指称的东西和命题中的谓词所断定的东西之间的区别;论证中的前提在其中为真的那种事态和论证结论的真理性所规定的那种事态之间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