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外延主义立场下的实质蕴涵

2.1 外延主义立场下的实质蕴涵

2.1.1 《数学原理》中的内涵定位

《数学原理》中的内涵定位,蒯因认为,那是一个错误的定位。

不像蒯因那么坚定,《数学原理》的作者对类的实在性是有所怀疑的。因此,他们常把“类”看作为人类思维中的虚构,然后,再通过语境定义来消除这种虚构。他们先有一个看似更为实质性的东西“命题函数”,把这个命题函数应用到对象,这就产生命题,命题被称为语句的意义。一个变元的命题函数,命题函数和性质实际上是一回事。两个和更多变元的命题函数,则和处于“内涵中”的多元间关系是一回事。

对于罗素和怀特海而言,一个表达式的外延性是借助于间接的语境定义来保证的。而表达式的那个内涵性,虽然无法将其个体化,但却可以看作是给定的。这样处理的原因,蒯因认为,那是因为命题和命题函数就是语句、形容词短语和动词短语的意义。如果对命题和命题函数意义的看法果真如此,那么,就可以说,罗素和怀特海在使得这类意义具体化的过程中产生了谬误,这个谬误,可以称之为“内涵定位谬误”。

由于对命题和命题函数的意义试图予以具体化,这就产生对意义具体化实体的个体化。依据蒯因的推测,这让罗素和怀特海给予表达性质的形容词短语,它们本不该承担的过分责任。那就是,即使某些性质不表达什么,这些形容词短语也显然有所不同。这是就形容词短语而言的内涵定位,而实际上,对内涵责任的过分定位不仅表现在形容词短语方面,也表现在其他的语言表达式的理解方面。《数学原理》中对实质蕴涵的常规解释,在相当程度上,延续了这种错误的内涵定位。

2.1.2 《数学原理》中的实质蕴涵

实质蕴涵是一种命题函数,它也常被称作为条件句或者蕴涵式,“p→q”是这一命题函数的常用符号表达式。因为这个“p→q”蕴涵式可以转换为“并非p 或者q”,这个析取式在《数学原理》中也被看作为表达实质蕴涵。这两个命题函数,很显然是因为其逻辑等价,而被看作为表达同样的东西。实质蕴涵这种表达式,既可以读作“如果p,那么q”,也可以读作“p蕴涵q”。但这样的读法脱离了该命题函数的逻辑意蕴,它不是逻辑的读法,不过是一种自然语言的语法偏向的读法而已。就“如果p,那么q”而言,它在语法上要求,符号“p”和“q”代表语句;而就“p 蕴涵q”而言,它在语法上则要求,“p”和“q”代表名词,它们不过是“p”和“q”两个语句的命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