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外延主义的几个基本概念

1.3 外延主义的几个基本概念

1.3.1 外延概念的常规理解

对于蒯因来讲,外延主义是他从事逻辑和哲学研究70 余年来,始终坚持的一个主张。理解蒯因的外延主义,首先我们给出“外延”这一术语的常规理解,然后定义出和蒯因外延主义紧密联系的几个术语。

外延这一术语,按照蒯因信任常识的常识论知识观,就是我们对外延的传统理解。一个符号所指称的对象,就构成该符号的外延。对于语词而言,语词所表达的属性,是这个语词的内涵,而这个属性所在的载体或者对象,就构成了该语词的外延。蒯因最所敬佩的逻辑学家之一弗雷格,在19世纪延伸了人们对外延的这一常规理解,他把对外延的理解延伸到语句。于是,外延不仅是关于名词的,还是关于陈述句的。一个语句的涵义是这个语句的内涵,而一个语句的真值,则是这个语句的外延。弗雷格的这一延伸,后来在逻辑学的学问圈内,也成为对外延概念的常规理解。蒯因外延主义的几个基本术语,就建立在这种对外延概念的常规理解的基础之上。

1.3.2 外延概念的相关定义

现在,我们就来看蒯因持有的这种外延观,衍生出一些什么新的术语,这些术语是如何定义的。

首先要定义的术语,是关于语句的共外延性。

定义1:语句的共外延性

两个有紧密联系的语句,如果它们是同真或者同假的语句,我们就说这两个语句是共外延的(coextensive)。

显然,这个定义是关于语句的,我们有了关于语句的“共外延”定义,这个共外延概念自然延伸到构成语句的基本单位:普遍词项,或者是相当于普遍词项的谓词,以及单称词项。另外,还包括带有自由变元的开语句。所有这些对象的共外延性,可以仅使用一个定义来界定,因为它们实际上都是涉及指称对象的语言元素。

由此,我们有关于语词的共外延性。

定义2:语词的共外延性

两个谓词,或者两个普遍词项,或者两个开语句,如果它们恰好都属于同样的对象或者对象序列,则它们是共外延的。

两个单称词项,如果它们都指称同样的对象,那么,它们是共外延的。

以上所定义的共外延性,其定义之中所涉及的语句、普遍词项、谓词、单称词项,以及开语句,我们把它们通称为表达式(expression)。由此,我们得到有关外延性的另一个术语,称之为“表达式的外延性”。

第三个术语是关于表达式的外延性。

定义3:表达式的外延性

如果一个表达式的构成成分,使用共外延的表达式进行替换,总是产生一个共外延的整体,那么,我们就称这个表达式为外延的表达式。

有了以上三个定义,什么是外延主义,蒯因把它看成是一种态度。

定义4:外延主义

外延主义是对外延理论的一种偏爱。

这就是说,在我们讨论表达式的时候,我们总倾向于从外延上寻找答案,把外延看作是根本的或者实在的,而把外延之外的东西看作是第二位或者是非实在的。所以,这个意义上的外延主义,也可以看作是语句“保真性”的一种偏好。等同替换,语词的可交换性等等逻辑原则,都是建立在外延的实在性,而不是其他的东西,例如内涵、意义、性质、本质等非实在的东西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