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概念论实用主义的假设和方法

2.1 概念论实用主义的假设和方法

2.1.1 概念论实用主义的假设

1914年,皮尔斯去世的那一年,皮尔斯的遗孀卖给哈佛大学一批皮尔斯的手稿。在哈佛大学,另一位既是哲学家又是逻辑学家的学者,被认为是美国新黑格尔主义哲学最重要的代表人物罗伊斯,在相当程度上也被看作是一个实用主义者。正因为如此,他对皮尔斯的著述很有兴趣。但伴随罗伊斯的去世,哈佛大学似乎再也没有人对皮尔斯的手稿感兴趣了,这些手稿也就一直储存在哈佛大学图书馆的一个小房间里。历史的巧合是,1920年,C.I.刘易斯作为访问学者再回哈佛大学,哈佛大学给他安排的办公室恰好就是储存皮尔斯遗稿的那个房间,他虽然并没有把全部兴趣放在皮尔斯的手稿上,但确是经常地、反复地借阅这些手稿。这个阅读皮尔斯遗稿的经历,是C.I.刘易斯产生概念论实用主义哲学的一个有力助推。用C.I.刘易斯自己的话讲,这个经历让他从源头上发现了实用主义,并最终带着一些惊奇而产生顿悟。

我自己的概念也几乎一样地可以这样分类,它们是实用主义的;处在詹姆斯和罗伊斯绝对实用主义之间的某个地方;有点杜威自然主义和它称之为“逻辑”的一种立场。当《心灵和世界次序》1929年出版的时候,我贸然地把这个一般观点贴上了“概念论实用主义”的标签。[2]

既然C.I.刘易斯的哲学是概念论实用主义的,它也就自然地承继了经典实用主义被看作为方法的传统。C.I.刘易斯自己更是延伸了实用主义哲学对方法的关注,认为任何哲学的一般性质一概都是由最初的假设及其方法来决定的。因此,研究C.I.刘易斯的哲学,我们首先来讨论C.I.刘易斯哲学的这个假设,以及与这个假设相联系的哲学方法。

C.I.刘易斯在具体讨论他的概念论实用主义之前,把他的概念论实用主义框定在形而上学哲学的范围之内。而形而上学总是对实在(reality)的本性有割舍不断的偏爱,形而上学必须首先面对实在,皮尔斯哲学首先面对的实际上也是这个问题。所以,皮尔斯把经院哲学的实在论看作是自己实用主义哲学的实在论前提。C.I.刘易斯作为一个更具有哲学气质的学者,既承继了皮尔斯的这个实在论传统,还对实在作了更为精细的讨论。

一种适当设想的形而上学的内容就是展示实在的基本标准及主要归类的那些分析真理;它是定义实在的,而不是描述整个宇宙的。[3]

但C.I.刘易斯认为,实在,当其作为性质来描述的时候,“实在的”这个词就是彻底模糊不清的。当我们谈论一个对象的实在性的时候,使用C.I.刘易斯给出的描述,海市蜃楼虽然不是实在的树和木,却是大气层和光的一个实在状态,把它放逐到非存在事物的阴间地府,那就是把客观世界的一个真正项目给漏掉了。幻梦之所以为幻,那是因为做梦人将梦中影像看作是一个非实在的幻觉,但毫无疑问,这种幻觉在某些心理学家看来,依然有某种不可否认的实在性。

由此可见,实在的种类是繁多的,有物理的,精神的,心理的,数学的,逻辑的,等等。实在的种类由此就变成了各种各样的实在范畴,我们对实在的理解,自然就变成以范畴的标准来加以识别。

实在的每一范畴均有其自身特有的标准,而在某种意义上是非实在的东西,在另一种意义上又成为实在的。所予经验的任何内容都将在这种或那种范畴中是实在的——当它们被正确理解时,将成为被归于它的那种实在。[4]

于是,我们要对形而上学的实在予以定义,由这个定义的需要而引申出范畴,那么,如何理解范畴,一个实在对象何以要归之于某个范畴的标准,就是我们立刻要加以关注的东西。在C.I.刘易斯的概念论实用主义哲学之中,范畴具有重要的地位,如同C.I.刘易斯所言:一个健全的形而上学的主要任务就是要解决范畴的问题,就是要规定各种类型的实在性标准,还要依据范畴的标准进而给出实在与非实在的区别原则。

2.1.2 概念论实用主义的方法

从C.I.刘易斯那本表述概念论实用主义的哲学著作《心灵和世界秩序》的名称中,可以看到,C.I.刘易斯对于实在的考虑着眼于心灵,同时通过对心灵的分析投射到对世界秩序的分析。因而对范畴的讨论重点,首先就强调对心灵范畴的讨论,借助于对心灵范畴的讨论,C.I.刘易斯也就陈述了他的哲学分析所使用的方法。

哲学就是心灵自己对活动中的心灵本身的一种研究;它的方法只能是反省的。它所企图明显表述的一开始就是为我们自己所创造和所占有的东西。[5]

而反省方法的本质就在于皮尔斯实用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彻底的笛卡儿式怀疑主义是应该抛弃的,我们总可以从我们心灵的经验中,或者从心灵的超验中,获得我们确信的东西,也就是获得我们继续采取行动的信念。因此,我们对于心灵的反省,总是既要包括无所予的先验那种属于心灵的东西,更要包括有所予的经验那种更属于心灵的东西。由此,我们对这种反省的方法就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C.I.刘易斯哲学的方法,是把理性主义者的先验这种纯心灵的东西和经验主义者的经验这种并非纯粹心灵的东西,放在一起来讨论的。C.I.刘易斯在讨论理性主义和纯粹经验主义哲学时,批判了这两种哲学观有关经验和实在性关系的看法,C.I.刘易斯评论道:

理性主义和纯经验主义有一个共同的错误,这就是:两者都企图把所谓心灵的某种东西和所谓经验的某种东西分开,而这是不可能的。两者也都把知识看成个人心灵对外面对象的一种关系,好像他人心灵的存在是与此无关的,两者都不会充分认识到我们的真理是社会的那种意义。[6]

因此,运用对心灵的反省法,我们对心灵的自反性考察,就找到了概念论实用主义的哲学位置。它是有关理性主义的,也是有关经验主义的。它恰好处在强调感觉上的所予而形成的经验主义哲学和强调心灵的先验立法,即超越经验的先验原则的理性主义哲学之间,它是处于这两者中间位置的一种哲学。

概念论实用主义之所以为经验主义,那是因为,这个使用反省法进行分析的哲学,把人类心灵中的对象并不假定为完全超越经验的实在。它认为,把人类思想的任何对象放逐到超越领域中去的哲学,那种哲学是对创造那些思想的人类的不忠,哲学的真理总是相关于经验的,它并不是只对预言家和先知才开放的东西。

但概念论实用主义也是理性主义的,那是因为,使用反省法构造的这个哲学,发现其所寻求的原则在某种意义上是先验的。例如逻辑就不包含任何实质性的真理,它之独立于所予物,恰恰是因为它不决定任何与经验内容有关的东西,仅只决定心灵借以应对经验内容的模式。

那么这样一种哲学,是依赖什么东西连接这两种看似对立的哲学而得以形成的呢?这和反省法则的一个重要特性是紧密相关的,C.I.刘易斯在这里借助了实用主义哲学的“实用”概念,来说明这种紧密关联性。

反省法之为实用的,是就其为经验的和分析的这同一个意义来说的。它假定它所寻求的那些范畴和原则必然已经暗含在人类经验中和人类态度中。这样的基本概念必然永远具有实践的意义,因为思想和行动是连续的,并且因为除了把它们的意义反映到经验上的那个来源以外,说它们还有别的来源,也是难以置信的。还有一层,这个方法给哲学自身要求一种实用的根据,也就是,反省只是把我们对于我们自己的构造和解释所做的那种批判考察进一步伸展开,使那些构造和解释摆脱不一贯之处,变得更为有用罢了。[7]

由此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C.I.刘易斯何以称自己的哲学为概念论的实用主义哲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