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关系范畴特例:基本的模态范畴

3.1 关系范畴特例:基本的模态范畴

我们所讨论的必然、蕴涵、可能世界和可通达关系,是模态逻辑得以建构的基石。建构模态基本理论的三个范畴:必然、蕴涵和可通达关系,似乎都可以看作是“关系”范畴的特例。简单地说,蕴涵实质上是语句和语句之间的关系,必然实质上是一个语句和一组语句之间的关系,而可通达关系本来就是二元关系中的一个类别。如果我们可以给出关系的实在解释,那么,必然和蕴涵的实在解释应该是容易获得的。你对“关系”的实在如何理解,你也就相应地理解了必然和蕴涵的实在。

这样,我们对基本模态范畴的实在讨论,现在就变成了对世界和它们之间关系的实在讨论。我们不断地修枝去叶,因为对所讨论问题的如此修剪,基本模态范畴的实在问题,最后就自然归结为对可能世界本体的讨论,这个世界,这里指称的是模态范畴的可能世界,它的实在本体究竟是什么呢?

还需要继续修剪,对可能世界的实在思考,一个自然的结果既是关于可能世界的,也是关于模态逻辑的。模态基本理论的语义解释,之所以能够形成经典的可能世界语义学,就在于“可能世界”范畴。它为模态理论的大厦提供了一个坚强的实在基础,对模态命题的成真指派是相关于“世界”的。在这个基础之上,模态基本理论得以形成。

更进一步,在模态基本理论的框架之上,一个模态的知识群落得以形成。如果说经典逻辑是只有一个世界的逻辑,这个世界就是现实世界,那么模态逻辑有点像是对实在世界的超越,逻辑学家面对的是形形色色的世界。仅就最初的模态系统S1—S5 而言,S1—S5 给我们展示出具有各种不同可通达关系的可能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