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外噪声
2025年10月13日
第二节 车外噪声
汽车的车外噪声,已经成为影响环境的主要噪声源之一,在欧洲、日本等国都制定了严格的法规加以限制。在我国,从1971年开始,对汽车加速时产生的噪声加以限制,其后,1976—1977年、1979年先后两次提高了车外噪声法规标准。从1982年开始到1985年间,对乘用车,中型、小型、大型货车均逐一实施了车外噪声强制法规。EEC也同样在1980年以后,对所有车型实施了限制。
车外噪声共分为加速噪声、正常行驶噪声、定置加速噪声、排气噪声和发动机制动噪声五种。其中,世界各国均用法规加以限制的是加速噪声,它也是汽车的最大噪声源。
ISO R362规定的车外通过噪声测试方法如图12-2所示。

图12-2 车外通过噪声测试方法

图12-3 各系统的噪声贡献量
加速噪声产生的原因中,最大的当属发动机本体噪声,如图12-3所示。因此,降低发动机本体噪声、对发动机舱采取隔遮音措施是开发初期的重要课题。如前所述,通过三个不同阶段的强制法规后,货车、巴士的噪声级别已经大幅降低。在法规限制下,大型货车发动机舱密封技术得到了提高,因此,发动机本体噪声所占的比例越来越低,而整车的噪声总体水平也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对于车外噪声,特别是小型、大型柴油车,在降噪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在降低源头的噪声幅值的同时,防振、遮音、吸音等多种有效方法都得到了使用。为了降低车外噪声,首先要对贡献量较大的部分优先采取措施,通过降噪流程,使各部分的贡献量均匀化。下面对各个部分具体降噪措施进行详细叙述。
以下所采取的降噪措施都是以使产品满足商品化需要为目的,过程中有可能会产生一些其他的问题。例如,采取遮音措施后使冷却性能恶化,热损害,维修性、拆装性等恶化,重量、成本增加等,另外,吸、遮音材料的可靠性、耐久性等也要有明确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