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机构,加强管理
一是建立第一个宁夏官办公路交通管理机构——宁夏省道管理处。1928年以前,宁夏无专门的交通运输机构,交通、邮电业务由1914年5月成立的朔方道实业科兼管。1929年,宁夏省政府成立后,由宁夏省建设厅分管交通运输工作。1933年4月,正式成立直属省政府的宁夏省道管理处,由魏鸿发(宁夏建设厅原厅长)任宁夏省道管理处处长,为政企合一的机构。
宁夏省道管理处以道路修筑、汽车运输管理为主要职责。全处共设两科四股,第一科下设总务、会计两股,负责后勤管理。第二科下设工程、交通两股,负责道路整修、汽车营运等业务和管理。同时,设特务员、督工员若干人,由处长直接领导。1933年8月,宁夏省道管理处设营业经理岗位及售票、检查、会计、庶务、驶车5个组,负责管理汽车的运输业务。
1936年1月31日,宁夏省道管理处撤销,改组为隶属宁夏建设厅的宁夏省汽车管理局,这是一个专管汽车运输的机构,负责宁夏汽车营运、代征养路费等运输管理工作,道路工程的修筑保护由宁夏建设厅并科管理。[5]1937年1月,宁夏省汽车管理局改由宁夏省政府直辖。宁夏省汽车管理局下设营业、车务两股。1943年,因汽车业务基本停止,遂解散。
1939年12月,因为军事原因,为进一步健全机构、增加交通管理效率,组织成立宁夏公路管理局,隶属宁夏建设厅,主要负责公路养护和交通运输管理。
此外,成立宁夏第一个水运管理机构——宁夏省河运管理局。宁夏一直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管理水运事宜。1940年1月,为了加强船只的管理、防止自由行驶和规范运输价格,宁夏地方政府设立了第一个水运管理机构——宁夏省河运管理局,其主要工作为统管全省内河航运。
宁夏河运管理局还下设了河运队。河运队分4队,每队设队长1人,副队长1人。第一队为平罗、磴口两县;第二队为银川、宁朔两县;第三队为金积、灵武两县;第四队为中宁、中卫两县。每队根据船舶数量,又分成若干小组,每组任命组长1人。4个队共划分24个小组,每组船舶数量不等,少则六七条,多则10余条。[6]1942年,河运管理局撤销,所有船筏交由第十七集团军运输处调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