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辖固原地区对种植树木的认识
“固原自同治兵燹后,几成荒墟。非讲求林政不足以兴地利,而土性只宜杨柳,惟种树易,保树难。窃愿毋剪、毋伐、毋私侵损,俾其滋长,则司牧者所厚望页。另有告示二则,载于艺文志。”[11]事实上,固原地区从晚清时期就意识到植树造林对兴地利、改善环境的重要作用。民国时期甘肃省政府对植树造林改善环境、增加地利、抵御自然灾害也有一定认识。民国时期的隆德县共有林地面积59亩,主要种植串白杨、杂树。私人所有林地192亩5分,主要种植杂木、串白杨、白杨、榆树、柳树等。“隆德县林业,就历史上论,久已人民稔知其利:就地理上论,山多田少,又宜农。而兼林,徒以无人提倡,无法保护。故天然者,因野火焚烧,他人侵占畜牧,堪虞偷斫难防,均为林业荒废之原因。”[12]清末至民国初,甘肃省经济残破,固原地区林业受损严重。森林植被的破坏导致的恶果之一就是自然环境的恶化,旱灾频发、山洪频发。在这样的自然情况下,甘肃省政府也认识到在固原地区植树造林的重要性。(https://www.daowen.com)
甘肃省省长薛笃弼还创作了朗朗上口的种树歌谣,民国《化平县志》记载:“无论是修屋筑路,都要用木料。树木越多越有益,到处都需要。空地都可种树木,五年见成效。调和气候除厉疫,并能备旱潦。”[13]这首简单易懂、通俗上口的歌谣更容易为民众所接受,也更贴近民众生活,引起民众多植树造林的关注和保护森林的意识。民国时期的固原县也提倡植树造林。民国24年(1935年),隆德、固原县政府根据甘肃省政府3月通令,将西兰公路两侧的左公柳编列号数,进行保护。民国28年(1939年),海原县开始采种育树苗工作。民国31年(1942年),甘肃省政府指令各县建立苗圃,培育树苗。西吉县健全保苗圃63处,扩充面积224亩,已育苗63亩。全县培植行道树6200余株、模范林3450株、保造林17400余株、教育林6900余株、民造林42000余株,荒山造林19500余株,共计十万株以上。[14]海原县在县城附近租地或购地建立县苗圃。各乡利用庙产公地或租用私人土地建立保苗圃,进行杨柳插条和椿、榆、杏等树的育苗,同时设立县模范造林区。据民国36年(1947年)统计,在原造林面积71385亩的基础上,当年度又造林9115.9亩。当时的造林地主要分布在李俊、杨明两乡,但由于只造不管,成活率并不高,实际保存面积不多。当时林业归甘肃省建设科管理。县境内面积较大的天然林区属于国家所有,其余零星树木均归私有。民国36年(1947年),甘肃省当年春季植树造林1367万余株,秋季植树1亿株,全省县、市苗圃面积1.6446万亩。[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