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村志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需要

(一)编纂村志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进入高潮,全国首轮和二轮省级、市级、县级地方志基本编纂完成,留下了大量的珍贵典籍。但乡镇、村志的编纂还没有列入国家规划中,只是在地方志工作机构和民间火热开展。随着地方志事业的深化和调整,特别是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为村志的编纂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为保护抢救、传承保存、开发利用宝贵的村落文化,近几年村志编修逐渐形成热潮,《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和《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明确要求各地要重视村志编修工作,有条件的乡村可以开展村志的编修。伴随着村志编修工作的深入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引导和规范村志编纂行为、提高村志质量,是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促进村志编修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是构建地方志编修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地方志事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和亮点。(https://www.daowen.com)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伴随着城市化的迅猛推进,乡村日渐萧条,人口日益减少,乡村这个中国历代传统文化的最小传承单元正面临着数千年来的最大挑战和危机。为了守住中国传统文化的命脉,为了留存华夏民族最后的精神家园,村志编纂工作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这是地方志工作赋予我们的伟大责任,也是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最终共识。编纂一大批优秀的社会主义新村志,以志书的形式传承乡村传统文化,留存祖先的传统记忆,是地方志工作适应形势、勇于开拓、奋力创新的最好表现和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