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画面的空间特性
1.画框结构使电视画面空间区别于现实空间
电视屏幕的外部有一个明显的矩形框架。在这个矩形框架内,观众可以清楚地看到电视画面,这被称为“画内空间”。而观众依据“画内空间”的内容进行合理想象的空间被称为“画外空间”。“画内空间”被四条直线死死地框起来,电视画面需要在这一框架范围内进行表现,完成画面造型,这与现实生活中的空间概念有很大的区别。具体来讲,电视屏幕的框架结构会对电视画面的空间造型产生以下影响:
①用框架对需要表现的主体进行选择,过滤掉不需要的物体,并由此得到不同的电视景别,形成多样的视觉效果。
②以固定的框架为参照标准,形成画面空间内主体的位置关系及运动状态。在电视画面中,具体某个人、某个物体的位置不是由他们在真实场景中的位置决定的,而是由其与画面框架的相对位置决定的。另外,画面框架也是判断画面内物体是否水平的标准,固定的画面框架与运动的画面主体结合往往更能凸显动感。
2.二维的电视屏幕需要展现三维的现实生活
电视屏幕是二维的平面图形,但它需要展现三维的现实生活。电视创作者需要综合利用各种平面造型手段,尽可能真实地“创造”出三维空间。一般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增强空间的纵深感:
①利用物体近大远小、分布近疏远密、色彩近浓远淡的视觉规律构造空间的纵深感。
②利用画面主体的运动轨迹建构一条虚拟的纵深线。
③利用摄像机自身的运动多角度、多方位地表现现实场景,增强空间的立体感。
3.电视画面对现实空间的重构与再现
电视画面可以再现或重构现实空间。电视画面通过一系列的镜头连接展现某一时空发生的事情,这种展现既可能是通过单个镜头对某个现实空间的再现,也可能是通过镜头重新的排列组合对现实空间的重构。
电视画面对现实空间的再现方式可分为“等时等效”的空间再现与单个镜头的空间再现。“等时等效”的空间再现是指用一系列连续镜头或者镜头段落的组接如实地展现现实空间;单个镜头的空间再现是指利用一个镜头展现一个纯粹未经拆解组合的空间。
重构空间是将单个镜头或多个镜头所表现的空间进行拆解、分离并重新排列、组合,最后形成一个完整的画面空间。在空间的重构过程中,会大量地使用蒙太奇手法,创造出独立于现实空间的画面空间。
[案例1]
镜头1:主体A 向一个方向眺望。
镜头2:一片绿色的田野。
如果把这两个镜头组接起来,观众会自然而然地认为A 在看眼前的一片田野,但实际上A 很可能是在看远处的一座房子,A 与田野可能根本就不在同一空间里。
把原本不在相同现实空间的事物按一定的逻辑关系、空间位置关系组接起来就能构建一个全新的影视空间,这就是所谓的“空间重构”。总的来说,电视画面的空间表现形态具有双重意义,即“再现”与“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