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摄像的运动镜头
学习目标
1.理解运动镜头与运动摄像的概念。
2.能够熟练运用不同形式的运动镜头。
3.掌握运动镜头的拍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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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运动形态的表现,每种艺术都有自己独具特色的方式,然而在造型艺术领域,如绘画、雕塑、静态摄影等艺术形式,对运动的表现则有一种天然而无法逾越的鸿沟。它们对运动形态的表现都只能是间接的、不完整的,只能通过对静止事物的瞬间刻画,以静态中的造型动势来暗示它处于连续变化的运动中。影视艺术则突破了这种局限性,它可以直接而完整地在屏幕上再现运动形态的本身,使反映或再现的事物充溢饱满的生命与活力。可以说屏幕上的运动是完整的运动,它使影视艺术获得了与其他艺术形态不同的表现领域,并使其能够更真切、更生动地反映生活,再现生活。
影视艺术所表现的画面中的运动,是对现实生活的精心提炼与积极改进,其不仅能够再现运动的真实,还可以创造运动的想象。在造型技巧上,影视艺术的描绘工具——摄像机拥有多种多样的方式,可以夸张或缩小现实中的运动,改变它的动态、速度和方向,甚至可以在一个静止乏善可陈的场景中制造出视听震撼的运动效果。摄像机的运动是创造和实施影视画面构图的重要手段,它的介入使信息得到传递的同时,也影响着观众的视觉感受和心理变化。摄像机的运动形成了运动镜头,摄像机运动分为间接运动和直接运动,间接运动主要通过蒙太奇剪辑来完成,而直接运动则是指摄像机的位置或镜头焦距直接发生运动变化。
活动影像能够完整地记录、再现或有意表现被摄对象的运动过程及运动形态,这使得影视艺术有力地冲破了绘画、雕塑等艺术形式只能“以静造动”的限制,从而更加贴近现实生活的本原形态。运动的活动影像在影视作品中有着重要的意义,但这并不是说画面中的运动造型越丰富越好,越离奇越妙。对事物运动造型的塑造,不是随心所欲、主观臆造的。应视具体情况作相应判断,不同的栏目样式、不同的主题立意、不同的表现内容及不同的场景与事物,需要不同的类型造型来融洽处理。
影视艺术造型的运动镜头突破了固定摄像的局限,使摄像机不仅可以表现被摄对象的运动形态,还可以在连续的运动中表现投入关注的被摄物体。镜头表现样式的丰富多元化,使得活动影像能够更“随心所愿”地表达丰富的情感和趣味性的戏剧内容,更直接而完整地再现或表现生活中的所闻所见和奇妙想象,影视摄像中运动镜头的魅力便在于此。
有学者认为构成影视运动造型表现手段的因素包括对象自身的运动、拍摄时的摄影速率(摄影频率)、拍摄方式(推、拉、摇、移、升降等)、变焦距镜头的移动效果、倒拍和定格、震颤动效等。本章所要探讨的影视艺术造型表现形式是对运动镜头的分析,即拍摄方式和变焦距镜头的移动效果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