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撰写要点

一、方案撰写要点

临床试验方案是由医学撰写者(medical writer)来撰写,医学撰写者可以是药企或CRO医师,也可以是具有医学相关专业的人士,如生化、微生物博士。一般CRO都有医学撰写(medical writing)部门,他们专门从事试验方案、研究者手册、知情同意书、病例报告表,以及其他试验相关文件的撰写。

一般认为,试验方案的撰写者应有医学背景并有相关的临床经验,熟知临床常规诊断和治疗操作步骤,这样设计往往贴近临床实际情况,方案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受试者的入组。因此,医学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应和医师合作、配合,可以减少试验设计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国际多中心试验的方案通常是由申办者提供,也可以委托CRO撰写,但是也有一些国内注册试验方案是由研究者自己撰写的。研究者往往是这个治疗领域里的专家,有着丰富的临床经验和学术研究试验经验。新药注册、临床试验和学术性研究有着许多共同点,但最大的差异在于新药注册试验必须符合药政法规的要求,有些法规对于临床试验的要求非常明确,如美国FDA对临床试验方案发布的一些指南中,对主要疾病拟出广为接受的主要疗效指标规范,有时会对治疗期的长短有明确的规定。因此,研究者在试验设计时,要多参考指南。有些研究者在设计注册试验的同时,往往想加一些其他的和注册目的无关的终点指标,这样在注册试验以外,可以另外有一篇论文发表,必须要明确这样的要求是否与法规单位的试验审核存在矛盾。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样本量、申办者的要求、研究者的需求、药审法规单位的法规要求,怎样从这些关系中找到一个平衡点是试验方案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

1.试验方案摘要 试验的设计,可以从摘要(synopsis)开始。试验方案的摘要一般在3~10页之间,简述整个试验的设计,包括:①假设。②目的与终点指标。③试验方法。④研究药物简介。⑤受试者人数。⑥剂量与给药方式。⑦受试者的入选及排除标准。⑧统计学方法。摘要的优点在于涵盖了试验的轮廓及主要内容,通过摘要可以及早发现重大的原则性问题。由于摘要精炼、简洁,在试验初期,有助于研究者及各个试验执行部门快速掌握试验的要领,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使设计者能尽快得到各个相关部门的建议和修改意见。国内项目的临床试验方案一般是CRO公司完成初稿,列出核心内容、疗效评价标准、观察指标等。需要与申办者和研究者讨论商量,听取意见,由他们来补充完善方案,再约各个医院的主要研究者、申办方和研究者开方案讨论会,各专家各抒己见,最后汇总后再做修改,确定最终版。

2.统计和数据管理 在试验方案设计之初,就要请统计学家参与,应和统计学家讨论几个重要的问题,如试验目的、试验设计、是否要做期中分析、统计方案及数据分析的方法,统计学和数据管理的部分交给相关的专家去撰写。与学术试验不同的是学术试验是一种探索性试验,研究各种可能性和相关结果,要求统计学家除了有丰富的理论基础外,还要有学术试验的分析经验,运用不同的数据分析方法来得出试验结果。在新药临床试验中,统计方案在试验设计时就已经是制定好了的,而这些统计方案在试验一开始就不可以修改了,在试验结束后,就必须按照试验方案进行统计分析。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试验方案是以科学、严肃的态度审查,不会被统计学家的知名度而左右。试验的结果不会,也不应该因统计学家的不同而不同。在一项试验中,尤其是多国多中心试验的方案中,统计学家往往是幕后英雄。相较于统计,时间跨度、费用成本及人力的投入,数据管理显得生死攸关。一项试验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一个目的——获得高质量的数据(quality data)。如果数据质量有问题,就不能真实反映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其最后的结论是不会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受的。如果数据质量非常好,至于是否有效那是药物本身的问题。这也是为什么许多药企或CRO反复强调数据的质量的原因,同时也是一个CRO公司的立命之本。所以,在临床试验中应引起高度重视的是数据管理。

3.治疗时间与疗效指标的选择 在新药临床试验中,受试者使用研究药物多长时间才能看到疗效,应参照之前的动物实验的相关结果加以判断。如FDA对临床试验方案会发布一些指南,在这些指南中,有时会对治疗期的长短有明确的规定。疗效指标的检查有时还受到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比如测量血压时受试者的体位是坐位还是立位、监测血氧时受试者是卧床还是活动状态,这些都可以影响检查的结果。因此在方案中,都应有明确的规定。

4.中心实验室 临床试验中对于胃镜、CT扫描、病理切片的判读,不同的医师在判读时有时可能会产生偏差,因此在临床试验中有时会设立中心实验室(central lab)或中心放射科(central radiology)。尤其是在多中心临床试验中,各个不同医院的CT片、病理切片,最好是试验中涉及的所有检查,统一送到中心实验室或中心放射科,由两位指定的医师判阅及诊断。当两位医师的诊断意见不一致时,由第三位医师来仲裁,所以应在试验开始前预先制定诊断标准。当然,这些医师都应该设盲以避免偏倚(bias)的产生。在多中心试验中,由于各个医院的实验室操作程序不同,试验试剂、参考值范围也不同,因此,不同医院的化验样本要求送到中心实验室统一操作和分析,优点是数据比较一致,更具有可比性。所以在多国多中心试验中,中心实验室是一个基本匹配。

由于临床试验的复杂性,试验方案的设计还需要其他参与试验人员的参加,包括项目经理、法规专家、统计学家、数据管理专家、监查员,甚至研究护士。其中很重要的是听取一些意见领袖(key opinion leader,KOL)的建议,共同参与使试验方案符合科学性,具有可行性,合乎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并有利于临床试验的执行和收案。在试验方案完稿后,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时,根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建议,方案还需进一步做相应的修改。在设计阶段多花些时间,多吸取各方意见,看似耗费了很多时间,但从整体来看,在真正执行时,减少了问题的发生,从而保证试验的顺利开展,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不必要的时间及成本的浪费。因为临床试验是不可以“返工”的,不存在试验由于质量问题失败了,重新再做一次。因此,一个试验方案的完成,可以说是集体智慧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