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

四、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

由药品监管部门进行的稽查活动,称作检查,以示区别,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以美国FDA为例,包含以下三种检查类型。

1.认证前检查(pre-approval inspection) 申办方向FDA递交了新产品上市申请之后,药品注册上市批准前进行的现场检查,通过对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生产现场考察,了解申请人是否具备生产该药品的条件,包括是否具备与该药品生产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和生产流程、包装以及测试药品质量和纯度的方法和设施。

2.常规检查(routine inspection) 对监管范围内的设施进行例行检查。

3.有因检查(for-cause inspection) 针对特定的问题引起FDA的关注并进行的检查。

FDA在1977年设立了包含药品、生物学制剂、医疗器械、动物用药、食品和化妆品为代表的生物研究监测中心(The Center’s Bioresearch Monitoring,BIMO),同时还建立了一系列合规计划指导手册(Compliance Program Guidance Manual,CPGM),目的是向FDA人员在开展检查时给予指导,评估其是否符合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以及FDA所辖的其他法律的要求,如体内生物等效性研究(CPGM7348.001)、临床研究者(CPGM7348.811)、申办方/CRO/监查员(CPGM7348.810)、伦理委员会(CPGM7348.809)和非临床实验室(CPGM7348.808),这些CPGM指导文件为FDA在检查时提供统一的指南和具体的指导。以CPGM7348.001为例,合规计划指导手册中会详细介绍生物等效性(bioequivalency,BE)项目的检查范围、不同的检查方法(有因/常规)、检查团队的组成、针对临床和实验室检查的技术指南、检查报告摘要模板、检查时遇到拒绝情况的应对流程、针对现场不同检查发现的后续操作流程、必要时的现场样本收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