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虎符跋[1]

北魏虎符跋 [1]

皇帝与博陵太守铜虎符第二(背缝)

皇帝与上党太守铜虎符第三

皇帝与辽西太守铜虎符第四(?)

皇帝与阳曲护军铜虎符第三

皇帝与吐京护军铜虎符第三

皇帝与离石护军铜虎符第一

皇帝与离石护军铜虎符第二

皇帝与离石护军铜虎符第四

右虎符八,左右完具,长今尺三寸二分,出山西大同县城东北百余里之贵人村。文字形制,与晋以前虎符不同,而与宋高平太守、凉酒泉太守二符近似。凡为太守符三:曰博陵,曰上党,曰辽西;护军符五:曰离石,曰吐京,曰阳曲。其中离石有三符,故都数凡八。护军有符,为前此所末闻也。凡虎符之制,皆右者进内,左者颁发在外,故自制成颁发之后,皆分置二地。发兵时一会合之,旋又分离矣。今此八符,左右皆完,而郡县异地者,亦同在一处,是为制成而未颁发者可知。既未颁发,则存贮之地为当时之都城,又可知矣。古之都于大同附近者惟北魏。未迁都洛时曾都平城,其地在今大同之东,闻至今故址犹存,是此符当为北魏时物。惟其制作之年,或尚在都平城以前。盖十六国之时,称帝者比比昔是,故虎符之上,必冠以国号。此符不著国号,而曰皇帝,与他符不同。按道武帝拓跋珪于皇始元年(三九六年)七月称帝,越二年至天兴元年(三九八年)六月,始定国号,七月,迁都平城,为自来罕有之制。此符之作,当在称帝之后,建号之前。其后既有国号,或一律改铸,而此符遂废欤?吐京之名,亦始于北魏。惟据《魏书·地形志》云,汾州吐京郡,真君九年置。吐京县,世租名岭西,太和二十一年改。似作符之时,不应已有吐京县(护军皆属县)。但《魏书·地志》最称芜杂,未必即可征信。据《水经注·河水篇》云,吐京郡治故城,即土军县之故城也,胡汉译言音为讹变矣。然则,吐京,即汉之土军县。

【注释】

[1]编者案:此文原载北京《社会日报》《生》《春红副刊》第八七号(一九二六年三月一日)。又载《考古通讯》一九五六年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