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熹平石经周易残字跋[1]

汉熹平石经周易残字跋 [1]

孙伯恒以景印汉《熹平三经》残石墨本见贻,云洛阳新出土而转徒至于上海者。石两面刻:一面为《周易·家人》迄《归妹》十八卦,存二百八十六字;一面为《文言》《说卦》,存二百有五字。通计存字四百九十有一。此诚旷代之瑰宝矣。盖宋人录《熹平石经》,多至千七百余字,独未见《周易》,不意后八百年,更得此经数百字。吾辈眼福突过宋人,何其幸欤?

以今本校读,每行七十三字。惟碑阳第五、第八、第十行各盈一字,第十二行盈二字。碑阴第一行绌二字,第二、第九行各绌一字,第三行绌四字,第五行盈一字,第十二行盈二字,第十五行盈五字。盖经本有异同也。兹录其存字之异文如下。

《家人》卦,终吝之吝作。《释文》于《说卦》“为吝”下云:“京作遴。”《说文》辵部遴下引《易》曰“以往遴”,而口部吝下引《易》则作“以往吝”(许君于《易》称孟氏,而前后所引有异文。段玉裁云,“或兼称他家,或孟《易》有或本,皆未可知”)。此不作遴而作,当是吝之或体。《广韵》云,“吝,俗作”,误矣。

《蹇》卦之蹇皆作寋。按蹇、謇、寋三字,古多通用。汉《衡方碑》,“謇謇王臣”,用此爻辞,字作謇。《尔雅·释乐》“徒古磬谓之寋”。《释文》云,“寋,本或作謇,字同;或作蹇,字非”。是蹇亦作寋矣。

《益》卦,利有攸往之有,作用。此经屡见“有攸往”,或“利有攸往”之文,他处或皆作用欤?

《困》卦,“于臲”作“于刽”。《释文》于《九五》爻辞“劓刖”下云,“劓,徐鱼器反;刖,徐五刮反,又音月。荀王肃本‘劓刖’作‘臲’,云,‘不安貌’。陆同。郑云,‘劓刖当为倪㐳’。京作‘劓刽’。案《说文》,‘刽,断也’。于《上六》爻辞臲下云:“臲,五结反;王肃妍喆反;《说文》作‘’,牛列反;薛同。,五骨反,又音月;《说文》作‘’,云,‘,不安也’;薛又作“杌”,字同。”按“说文”劓为㓷之重文。又出部:“,不安也。《易》曰,‘’。”段玉裁据《释文》于《上六》臲卼下引《说文》㓷、二字,以为此之所引,亦即《困》《上六》爻辞,而疑字与今本不同。又小徐于此条引“《易》曰劓,困于赤芾”。劓字与大徐异,而与陆氏合。“困于赤芾”则为《困九五》爻辞。段玉裁据《释文》于《九五》劓刖下所引荀王劓刖作臲,郑云“当作倪㐳”之文,疑两爻辞义同。按劓与臲,刖与卼,皆同纽同韵,本可互通。或此本两爻同字,末可知也(钱玄同疑《九五》劓刖二字为衍文,而《上六》作劓刖。但此行字数确为七十三,似非衍文)。《说文》刀部:“刽,断也”;“刖,绝也”;其义正同。古音刽,刖又同属泰部,故刽可通刖也。

《革》卦,虎变之变作辩。按古音变属寒部,辩属真部,音近可通。故《释文》《易坤》由辩下云,“荀作变”。是二字可通之证也。

《艮》卦,趾作止。《释文》云,“荀作止”。止、趾,盖古今字也。

《文言》,美在其中,无其字。

《说卦》,生爻之爻作肴。汉《孔彪碑》,“《易》建八卦,拨肴系辞”,与此本同。

又“故《易》六位而成章”。位作画,章下多也字。《释文》云,“本又作六画”。

又向明而治之向作乡。汉《曹全碑》两用此文,字皆作乡。盖乡、向,古今字也。

又坤以藏之,坤作。《释文》于《坤》卦云,“本又作,今字也”。汉碑中凡乾坤字皆作,无作坤者,是汉魏间通行之字矣。其字象卦形之三偶,非借川字为之也(川字之首笔皆左挑、无作右旋者)。

又坎者水也之坎作欿。《释文》于《坎》卦习坎下云,“京、刘作欿”。知此本坎字皆作欿矣(石经《鲁诗》“坎坎伐轮兮”亦作欿)。

后汉博士十四人:《易》有施、孟、梁丘、京氏四家,《书》有欧阳、大小夏侯三家,《诗》有鲁、齐、韩三家,《礼》有大小戴二家,《春秋公羊》有严、颜二家。《熹平石经》之例,以一家为主,而著他家异同于后。《隶释》所录《诗》有齐、韩《校记》,是以鲁为主也。《公羊》有颜氏有无语,是以严为主也。《论语》有盍、毛、包、周语,余曩据《尧曰篇》残字考为《张侯论》,包、周皆习张侯章句,是亦以某氏本为主而著盍、毛、包、周之异同也。然则《周易》亦必于四家之中以一家为主。而此一家果谁氏乎?以此石证之,盖用京氏本也。陆氏谓坎,京、刘作欿,又劓刖,京作劓刽。此本悉与京氏合,是用京氏本无疑矣。其碑末《校记》中,当著施、孟、梁丘之异同,如《诗》《公羊》《论语》之例,又可断言也。

附 钱玄同读汉石经周易残字而论及今文易的篇数问题[2]

前几天,在马叔平先生那边,看见汉石经《周易》残字拓片两张,一张是下经的《家人》至《归妹》,一张是《文言传》和《说卦传》,系一石之两面,两张共有四百九十余字。近几年来,出土的《汉石经》残石很多,裒集之者,有《汉熹平石经残字集录》及《补遗》和马叔平先生的《集拓新出汉魏石经残字》,但大都是零星小块。像这样的大块,一经之文字多至四百九十余者,还是初次遇到。在宋洪景伯(适)的《隶释》和《隶续》中所载的以后,这又是一次大发现了。更可喜者,竟是《周易》,这是宋代没有发现过的。《周易》残字,在此次大发现以前,《集录》中有四石,为上经的《蒙》、《需》、《讼》(这三卦的残字,又见马先生的《集拓》中)、《临》、《观》、《噬嗑》、《贲》、《剥》诸卦和《文言》《序卦》两传。四石合计,有五十一字。今文《易》的篇数,本有问题;我对于这问题,蓄疑了好几年,今读了《集录》中的四石和这拓片的两石,使我昭若发矇;欢忭之余,遂把鄙见写在下面。

马先生因为此残字中坎字作欿?证以《经典释文》所云“坎,京刘作欿”,疑熹平刻石时系用京氏《易》;虽然只有一个字的证据,但这一个字非常重要,我认为马先生的意见是很对的。又,坤作;考汉碑,都作,没有作坤的,我以为汉时今文《易》必皆作。《经典释文》云,“坤,本又作,今字也。”这本来没有错字。而卢召弓(文弨)乃云,“以为今字,其谬显然”,因从雅雨堂本改为“,本又作坤,坤,今字也”。不知这是雅雨堂本所忘改,卢氏依之。现在看来,“其谬显然”。我疑心改为坤,或出于《汉书·艺文志》所谓“与古文同”的费氏《易》和龚定庵(自珍)所诧为“空前绝后,迹过如埽,异哉异至于此”的中古文《易》。此等古文经,本是刘歆所伪作,掇拾战国时代破体小写之文字,拼凑偏旁,号为古文,冒充东周以前之文字,故其中尽有比西汉通行的文字(所谓隶书)还要不古的。改较古之为较不古之坤,本无足奇。卢氏生于极端尊信此等伪古字之世,故觉得必不可以为今字耳。

关于此残字中与今本文字之异同,马先生另有详细的考证,不用我来多费话。

我现在要说的,乃是今文《易》的篇数问题。

《汉书·艺文志》:“易经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这句话,清中叶诸经师,除戴东原(震)以外,是没有人对它怀疑的。但《论衡·正说篇》云:“孝宣皇帝之时,河内女子发老屋,得逸《易》《礼》《尚书》各一篇,奏之。宣帝下示博士,然后《易》《礼》《尚书》各益一篇。”又《隋书·经籍志》云:“及秦焚书,《周易》独以卜筮得存,唯失《说卦》三篇。后河内女子得之。”案《论衡》所云河内女子所得之逸经,惟逸《礼》为何篇,至今尚未考明。逸《书》,则东汉末之房宏(《尚书正义》卷一引)及(《隋书·经籍志》《经典释文序录》云是《太誓》。《太誓》之确为后得,非伏胜传《书》时所有,今已成为定案。那么,逸《易》是《说卦》以下三篇(说详下),亦经《隋志》证明,亦当确定为后得,非田何传《易》时所有了。“河内女子发老屋”与“鲁恭王坏孔子宅”,虽同样是不足信之谈,然亦同样可作为汉人造作伪经之证;故所谓“逸《易》《礼》《尚书》各一篇”者,实均为西汉人所伪作无疑也。

首疑《说卦》以下三篇者为戴东原(宋人虽有疑之者,但其立场与此下所说者不同,故不举及)。其《周易补注目录后语》云:“武帝时博士之业,《易》虽已十二篇,然昔儒相传,《说卦》三篇与今文《太誓》同后出,《说卦》分之为《序卦》《杂卦》,故三篇词指不类孔子之言。或经师所记孔门余论,或别有所传述,博士集而读之,遂一归孔子,谓之《十翼》矣。”这明明说《说卦》三篇是后出之文,不与《彖》《象》《系辞》《文言》同时了。

及康长素(有为)撰《伪经考》,则云:“至《说卦》《序卦》《杂卦》三篇,《隋志》以为后得,盖本《论衡·正说篇》河内后得逸《易》之事。《法言·问神篇》,‘《易》损其一也,虽惷知阙焉’,则西汉前《易》无《说卦》可知。扬雄王充尝见西汉博士旧本,故知之。《说卦》与孟京《卦气图》合,其出汉时伪托无疑。《序卦》肤浅,《杂卦》则言训诂,此则歆所伪窜,并非河内所出。”(卷三上)康氏又辨《史记·孔子世家》“序《彖》《系》《象》《说卦》《文言》”一句中“《说卦》”二字为刘歆所窜入,云:“《隋志》之说出于《论衡》,此必王充曾见武宣前本也。《说卦》:‘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乾,劳乎坎,成言乎艮。’又曰:‘震,东方也;离也者,南方之卦也;兑,正秋也;坎者,正北方之卦也。’与焦京《卦气图》合。盖宣帝时说《易》者附之入经,田何丁宽之传无之也。史迁不知焦京,必无之,此二字不知何时窜入。至《序卦》《杂卦》,所出尤后,《史记》不著,盖出刘歆之所伪,故其辞闪烁隐约,于《艺文志》著《序卦》,于《儒林传》不著,而以十篇二字总括其间。要之三篇非孔子经文。”(卷二。又卷五、卷十、卷十一及《孔子改制考》卷十,亦有关于此问题之驳辨,与此二条大意相同。)案康氏直断《说卦》为焦京之徒所伪作,宣帝时说《易》者附之入经,可谓巨眼卓识。至以《序卦》和《杂卦》为刘歆所伪作,则未必然。我以为《论衡》所云“逸《易》一篇”和《隋志》所云“《说卦》三篇”,其内容实相同,盖《说卦》与《序卦》《杂卦》,本合为一篇,故《隋志》虽云三篇,亦但举《说卦》以赅《序卦》和《杂卦》也。戴东原云:“《说卦》分之为《序卦》《杂卦》。”严铁桥(可均)云:“汉宣帝时,河内女子得《说卦》一篇,不数《序卦》《杂卦》者,统于《说卦》。”(《唐石经校文》卷一)其说甚是。故韩康伯注本,《序卦》和《杂卦》均附《说卦》卷内,直至《唐石经》还是这样。康氏谓“《序卦》肤浅”,诚哉其肤浅也;然意义肤浅,不能作为刘歆伪造之证。刘歆造了许多伪经,固是事实,然其学实不肤浅;肤浅之评,惟彼焦京之徒,适足以当之耳。《杂卦》仍是说明卦义,与《说卦》《序卦》性质相同,与训诂之方法根本有异;说它“言训诂”,实在不对。即使言训诂,亦不能即断为刘歆所作。刘歆以前言训诂者多矣;《诗》之《鲁故》《齐后氏故》《韩故》《书》之大小夏侯《解故》等等,都是言训诂的,《春秋传》(所谓《公羊传》)中言训诂处亦甚多。

据上面所说,则《汉志》谓施、孟、梁丘三家之《易》为十二篇之说就发生了问题。盖《说卦》三篇既是西汉人所伪作,则三家之《易》似不应有十二篇,因为三家同出于田何,田何所没有的,似乎三家也不应该有。于是康氏以为田何所传之《易》,但有经上下二篇,而《彖》和《象》都在经内,其言云:“此志(《汉书·艺文志》)叙周王孙、服光、杨何、蔡公、韩婴、王同诸《易》先师《传》,皆二篇;《章句》,施、孟、梁丘氏,各二篇,然则《易》之《卦辞》《爻辞》《彖辞》《象辞》皆合。以下简帙繁重,分为上下二篇。”(《伪经考》卷三上)又云:“《彖象》与《卦辞》《爻辞》相属,分为上下二篇,乃孔子所作原本。”(同上,卷十;又见《孔子改制考》卷十)至于《系辞》,康氏则云:“盖《系辞》有‘子曰’,则非出孔子手笔,但为孔门弟子所作,商瞿之徒所传授,故太史谈不以为经而以为传也。”(《伪经考》卷三上;又卷十与《改制考》卷十略同)《文言》,则康氏没有提到它。我想,今本《周易》把《彖传》《象传》《文言传》,都合在上下经之内,康氏既以《彖传》和《象传》合在上下经之内为原本《周易》之面目,想来他把《文言传》也算在里面了。那么,康氏意中之三家《易》大概是这样的:经,上下二篇(其内容与今本相同);传,《系辞》(或是一篇;或如今本那样,分为上下二篇)。或如先师崔怀瑾(适)先生所说,他没有把《系辞传》算在内(见下)。

康氏所说的三家《易》,其内容的排列和篇数的多少,均与《汉志》绝不相同。如果三家《易》的面目诚如康氏所言,则《汉志》决不能这样的瞎造谣言。《汉志》本于刘歆《七略》,不可信的地方固然很多,但他造了好几部伪古文经,说“这是你们没有见过的古本”,那样说法,是可以矇得过人的;他又造了一部伪今文经——《春秋穀梁传》,那也不会出什么岔子,因为那时立于学官的《春秋传》(《公羊传》)和他伪造的《穀梁传》,都没有今文之称,他只说:“你们读的《公羊传》之外,还有你们没有见过的《穀梁传》,与《公羊传》或同或异。”但是,他只能在立于学官的书以外去造假书,决不能把立于学官,大家都看得见的书,来瞎造谣言,改变内容,增加篇数。假使他竟那样办,他的作伪不是立刻就败露了吗?刘歆不至于那么的蠢吧。即使他真那么蠢,竟想以一手掩尽天下人之目,瞎造那样与事实全不相符的谣言,难道东汉的四家《易》博士(施、孟、梁丘、京)、人人都是头等傻子,会齐心协力的遵守刘歆“《易经》十二篇”那样一句谣言,反将远有师承的《易经》上下二篇这样一件实事抛弃了吗?这不是情理上万不会有的事吗,还有《卦辞》《爻辞》是术数,《彖传》《象传》是玄理,两者的思想和文章全不相同,而认为一个人所作,这也是极讲不通的。

所以,崔师起而驳之云:“《彖通》解说《卦辞》,谓与《卦辞》共篇,犹似可通。《大象》与《卦辞》自明一义,已当分篇。《小象》全体用韵,原本必不与《爻辞》共篇。……是则大小《象》皆当各自为篇,则《彖辞》可知,而《易经》无从合为二篇矣。康氏又以《系辞》……为孔门弟子所作……此说诚是也。但《系辞》纵非孔子手笔,犹是弟子述孔子之言。……若《卦辞》《爻辞》《彖辞》《象辞》为孔子作,而《系辞传》二篇既不得入‘《易经》二篇’之内,又不得与周王孙以下六家皆有《易传》二篇,丁宽《易传》八篇,同列班《志》之内,此亦事理所必不然者也。惟《文言》亦有“子曰”,则亦孔门弟子所作,亦当为传,康氏不言,此由遗漏,姑不待辨。然则《系辞》《文言》必当在十篇之内,《易经》不止二篇又明矣。”(《五经释要》卷四)看了崔师这一段话,则康说之谬自显然了。

崔师是信任《汉志》的,他认为《易经》十二篇这个数目,是与三家《易》相合的。十二篇的算法,则颜师古注曰:“上下经及《十翼》,故十二篇。”上下经固无问题,所谓《十翼》者,《周易正义》云:“……但数《十翼》,亦有多家。既文王《易经》本分为上下二篇,则区域各别,《彖象》释卦、亦当随经而分。故一家数《十翼》云:上《彖》一,下《彖》二,上《象》三,下《象》四,上《系》五,下《系》六,《文言》七,《说卦》八,《序卦》九,《杂卦》十。郑学之徒并同此说。”据此所说,则十篇传的分法自来并不一致。这所记的,不过因为被郑玄一派所采用,所以自魏晋以来就相沿不改罢了。究竟三家《易》中的十篇传是不是这样分的,自然还是问题。

崔师则采康氏之说而略加改变,即屏《说卦》与《杂卦》于十篇之外,而《序卦》则仍列入。其说云:“《班志》又曰‘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者何?曰:此所云十篇者……案《彖辞》既上下分篇,则大小《象》亦当上下分篇。若是,则《彖辞》上下各一扁,《大象》上下各一篇,《小象》上下各一篇,《系辞》上下各一篇,《文言》一篇,《序卦》一篇,适合十篇之数。王充谓河内得‘逸《易》’一篇,不言篇名;据班《志》,则知是《序卦》也。《序卦》为河内所得,并《彖象》以下九篇称十篇,系之施、孟、梁丘三家,犹《尚书》二十八篇,并后得《太誓》称二十九篇,属之大小夏侯二家也。……是则《释文》并《说卦》《杂卦》计之,故合大小《象》各一篇为《十翼》,班氏未见《说卦》《杂卦》、故分大小《象》各二篇为十篇也。”(同上)崔师此说,骤视之,似若可通;然细按之,则殊不然。(一)以所谓河内女子所得者为《序卦》,则与《隋志》不合。《论衡》虽未说河内所得逸《易》为何篇,但《隋志》既有河内得《说卦》三篇之说,则自当以《隋志》解论衡为是;犹《论衡》说河内得逸《尚书》,亦未说为何篇,而《隋志》及《释文》皆言河内得《太誓》,则自当解此逸《尚书》为《太誓》也。(二)《隋志》明言河内得《说卦》三篇,今屏除《说卦》和《杂卦》,殆用康氏之说,以《说卦》为焦京之徒所作,《杂卦》为刘歆所作乎!然既以《序卦》为河内所得,则已经承认它是西汉人所伪作了,《序卦》为西汉人所伪作而可以系之三家,则说卦亦是西汉人所伪作,何以便不可系之三家呢?若是因为只有《序卦》之名见于《汉志》,故惟有以《序卦》系之三家较为有据,则我实不敢苟同。因为《汉志》本于《七略》,于《说卦》以下三篇中独提《序卦》而不及其他,则只有这篇《序卦》最有刘歆伪作的嫌疑;以最有古文嫌疑者系之今文之三家,未免太不妥当了。(康氏以《序卦》为刘歆伪作,其说我固不信;但崔师以《序卦》为可以系之今文,乃以其名见于宣传古文的《汉志》为证,较康氏之武断,其毛病更大。)

崔师又云:“《汉书·儒林传》曰:‘费直治《易》亡章句,徒以《彖》《象》《系辞》十篇、《文言》解说上下经。’文言二字在十篇二字之下,似在十篇以外者,义不可解。《释文》引作‘徒以《彖》《象》《系辞》《文言》解说上下经’,无十篇二字,则今本《儒林传》十篇二字衍也。”其下说之云:“费氏止用《彖》《象》《系辞》《文言》九篇解说上下经。《序卦》似目录之学,非释经义,故不用以解经。《说卦》虽说经义,费直不用以解经,班氏不列于此志者,其时与《杂卦》均末附入也。”(同上)按费直是伪古文学,岂可引以证今文之三家《易》?《说卦》和《杂卦》,无论是河内所得,或是刘歆伪作,没有到了《七略》和《汉志》的时候还未著录之理。若说《杂卦》是刘歆所伪作,则《七略》和《汉志》更应该赶紧著录才是。除非说这两篇的出现还在班固以后,是东汉时人伪造的;但这是毫无证据的话。况且,若是东汉时所伪造,则何时系入本经?系入今文经,则今文经皆立于学官,不能随便增窜;若有系入,则必有记载。系入古文经,则古文经多为民间大师所传授,若忽有增篇,一定也是有记载的。现在,东汉时系入的证据,完全没有记载可凭;而西汉时系入的证据,则明明有《论衡》与《隋志》所记为凭。所以我个人相信《说卦》以下三篇系西汉中叶所伪作。出现之后,即系之三家《易》本经之后。《汉志》所云之十二篇,既不如康氏所说,篇数为刘歆所改易;也不如崔师所说,只有《序卦》而无《说卦》和《杂卦》,乃是《说卦》《序卦》《杂卦》三篇都在内的。惟这十篇传究竟如何分法,则不可确知。或如《正义》所述之《十翼》那样;或如崔师所云《大象》《小象》各分上下,而《说卦》三篇则如《论衡》所云,只算一篇;或者还有别种分法。要之都是瞎猜,现在不必去管它。

我的见解如此。所以我认为康氏过于武断,且有误以今本面目为三家《易》原本面目之谬;崔师过信《汉志》,致有误据伪古文之失。他们所说,都不合于今文《易》之真相。

现在《汉石经》《周易》残字居然发现了。看《集录》中的上经诸卦和此拓片的下级诸卦,知道《彖》《象》的确不与《卦辞》、《爻辞》相联合,康氏之说自然不能成立了。《集录》中有《序卦传》,而此拓片中又有《文言传》和《说卦传》,知道《说卦》和《序卦》都系入今文《易》中,崔师之说自然也应该修改了。熹平刻石是根据当时立于学官的今文经;东汉立于学官的今文经,其师承有自,都是根据西汉立于学官的今文经。所以《汉石经》的篇数,我们敢断言,还是西汉中叶的面目。

现在总结几句:我相信《论衡》和《隋志》的记载,戴东原和严铁桥的解说,认为:西汉初年田何传《易》时,只有上下经和《彖》《象》《系辞》《文言》诸传;西汉中叶(宣帝以后),加入汉人伪作的《说卦》《序卦》《杂卦传》三篇。这是今文《易》的篇数之变迁,施、孟、梁丘、京,都是一样。到了东汉立十四博土时还是不变。

《周易》虽然也有中古文和费氏这两本伪古文经,但篇数和今文一样,和已系入《说卦》三篇之今文一样,因为这是刘歆们伪造的,那时的今文本中已有此三篇,则伪古文当然也跟着有了。正如《尚书》一样:今文本中系入一篇伪《太誓》,则所谓孔壁之《尚书》古文经中也有那么一篇伪《太誓》。此外倒没有再加伪篇,像《书礼》那样,多出那么许多伪逸《书》、伪逸《礼》。

至于《周易》在孔子时,在孟子时,在荀子时,这《说卦》三篇固然不会有;但是否已经和田何时一样,《彖》《象》《系辞》《文言》,灿然惧备,那自然还大有研究。像宋之欧阳永叔(修)、叶水心(适)、清之崔东壁(述)诸人所论,都是这个问题,但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本文的目的,专在研究汉代今文《易》的篇数之真相与变迁而已。

【注释】

[1]编者案:此文载《北大图书部月刊》一卷二期(一九二九年十二月)。

[2]编者案:此文载《北大图书部月刊》一卷二期(一九二九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