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量衡之所以差异

三 度量衡之所以差异

人类之活动皆前进者,故古今一切之事物,皆有其演进之定律。度量衡既为测验一切物品之标准,当然不能违此定律。然则今度长于古度,今量大于古量,今之权衡重于古之权衡,乃当然之事实而无可致疑者也。然历史之时期甚长,自有明确记载以来至于今日,其差异之率吾人虽可知之,而其逐渐演变,某一时期至某种程度,其中之经历,盖难言之矣。又况古人制器,其方法与工具,往往不如后世之精密。甚有一时期之所造,而差异至若干类者。如日本奈良正仓院所藏之唐尺,皆中国唐代输入彼国者,材质艺术大致相同,而六尺之中,长短约为四类,以最长与最短较,竟相差至四分寸之一(二分五厘)。可知古人对此极应精密之用具,而制造乃如此之不精密也。吾人求之于文献既如彼之渺茫,求之于实物又如此之粗疏,则将何所适从欤?无已,则惟有取文献与实物互相参证,求得其概念而已。

其所以差异之故,一为因袭之差,一为改创之差。因袭之差小,而改创之差大。

度量衡之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几于无时无地无事无人不与之发生关系。制定标准器者虽有专官,而民间所用则依颁定之标准器而仿制之。经多数人之仿制,遂不能必其一无差异。故古之为政者,于每岁仲春仲秋之月日夜分,则同度量,钧衡石,角斗甬,正权概(见《礼记·月令》)。一岁而再行之,所以防其相差太甚也。商鞅为秦变法,平斗桶权衡丈尺(见《史记·商君传》),秦始皇帝灭六国,一法度衡石丈尺(见《史记·秦始皇本纪》),皆谓齐其不齐者也。夫度量衡有待于同一,则不同不一者是其常矣。此因袭之差也。

古今典章制度之改革者众矣。然苟非有大破坏,则改革之中,尚寓因袭之意。纵有差异,亦甚微细。如秦灭六国,焚书坑儒,改封建为郡县,其改革不可谓不大也,而当时之度量衡,亦只以其固有之制同一其他之不齐者,有如上述。故自周至于西晋,其制无甚变更也。自晋永嘉之乱,天下骚然,文物荡尽,中原分裂,人各为政,江东则更始建设,莫所遵循。干戈扰攘,不得宁息者,几历三百年。斯时之度量衡,不为因袭而为改创,故与西晋以前异其系统。隋唐而后至于今日,又皆因袭此系统而略加改变者矣。此改创之差也。知此而后可与言历代度量衡之制。今分三节叙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