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四巨头”

一、我家“四巨头”

放了假的大学,就像秋收后的田野,一片空旷和寂静。诗人所歌唱的少男少女,那些不用功或者太用功、不懂事或者太懂事的大学生们,平时好像欢腾的溪水,催动着大学这座磨坊飞转。现在一放假,一天半之内他们全部走光,像是溪水一下子干涸,喧闹的磨坊突然安静下来,“驴不走,磨不转”了。

我的写字台上摊开一部《玉溪生诗集笺注》、一部《玉溪生年谱会笺》和写着“义山无题诗管窥”一行题目的稿纸。稿子的本文一个字还没有写。

在厨房里,我的老伴正在教小女儿做饭,告诉她炒肉片要打几个鸡蛋、放多少酱油、配什么青菜、看什么火候,等等。母女之间的对话传到我的耳朵里:“烦死啦,烦死啦,妈妈!你真啰唆!”“乖,这都要学。将来对你有用!”“将来!人家不会去看菜谱?比你说得还详细,还权威!”——家庭生活中的小插曲。

我的老伴,亦即此刻正对女儿进行初步烹调训练的、戴着老花镜的、胖胖的、和和气气的老太太,原来是某个著名大学法语系的学生。对于法文,我虽不懂,但颇有好感。这还是小时候学《最后一课》,听了汉麥先生那一番慷慨陈词所引起的感情。刚结婚的时候,老伴为了培养“共同语言”,自告奋勇教了我几课法文。可是,年轻人在那种情况下所学的功课,不过像“风吹马耳”,过不了多久就随风飘逝了。到如今,我除了还记得法文字母中W的发音颇为特别,此外再也没有留下什么印象。我老伴也不比我强多少。因为几十年不用,她的法文早已“还给了老师”。我看外国书,偶尔碰到个把法文句子,问问她,她也说不上来。外语这东西学起来难,忘起来快。你现在看这位老太太掂着篮子到自由市场买菜,或是在家里戴着老花镜做针线活,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她年轻时曾经是卢梭和罗曼·罗兰的崇拜者,曾经在那美丽如画的校园里,在清晨的树丛中一面读着屠格涅夫作品的法文译本,一面流下眼泪!我们刚结婚那一阵,她还挤时间看看书,以后跟着我流动、逃难,生下一个孩子又一个孩子,家务担子愈来愈重,而且差不多全落在她的肩上。渐渐地,她把青年时代的抱负和理想一点一点都放弃了,终于安心于做一个家庭主妇。新中国成立后,在“大跃进”中,由于街道干部的动员,她到街道服务组去了一阵,管管拆洗的衣服,记记账目。困难时期,服务组下了马,她又回到家里。“文化大革命”当中,为了我进牛棚,为了我们的小儿子下乡、小女儿留城,她担惊受怕,操了多少心,病了多少回。身体硬朗的时候,她还要到我们在外地的大儿子、大女儿那里,替他们领领孩子。现在,不但是法文书、外文书,就连中文书她也不看了。譬如说,此刻她正用她那曾经音调铿锵地念过法文的温文尔雅的声音在隔壁喊着:“婷婷,把酱油瓶给我拿来!”每当看到这些,我就一次又一次相信环境塑造人的力量比人的主观愿望要大得多,并且暗暗慨叹:卢梭的自由思想,罗曼·罗兰的人道主义精神,雨果的奔腾豪放的热情,乔治·桑对下层人民的同情,法朗士的博大精深的智慧,在这个女人身上曾经起过的影响,现在究竟跑到哪里去了?

我发现她年岁愈大,愈是爱计较生活中的琐碎小事。譬如说,由于前些年常常下乡而开水不多,我养成一种习惯:每顿饭后,从暖瓶里倒在饭碗里小半碗开水,涮涮饭碗,倒进菜碗,用筷子烫洗一番,然后再把开水倒回饭碗、喝掉,最后把沉在碗底的饭渣和残水一齐倒掉,结束一切。这种习惯,我称之为“开水综合利用法”。回到城里安居乐业之后,我在家里仍然保持这种习惯不变,不料大受老伴的激烈反对。她说:“其仁,你别恶心人了!世界上哪见过大学教授像你这样喝水的?”好像大学教授吃饭、喝水都得讲究个什么章程似的。她抗议的次数多了,我只好让步,放弃了我这个业已实行多年的好习惯。(编订者按:赵元任教授饭后也是这样“综合利用”开水的,他的女儿称之为“赵博士的菜汤”。见某日《人民日报》刊登的回忆录。)

女同志爱算细账:老伴买东西,我买东西,她爱叫我一笔一笔记下来,再来个合计。如果哪笔账里包括的数字在三位以上,我计算起来就愈算愈糊涂——每次的得数都和上次不一样,弄得我不知怎么办才好。老伴把笔夺过去,一边算一边嘟囔:“真是老变小了,连加减乘除也不会!”我心里也不高兴,心想:“我又不是数学家,本来学的就是文科!现在埋怨有什么用?……”

抱怨自己老婆“今不如昔”,是文学上的一个老题目,我不想在这里喋喋不休。一方面,要求一个六十岁的老太太还像她三十岁,甚至二十岁那样聪明可爱,自然是不公正的。另外,她把自己的一生都为我服了务,我依靠她而生活,她依附我而存在,她的手——我的口,简直可以说有点“妻以夫为纲”的味道。不过,我声明:这怪不得我。因为,在中国的社会条件下(你说“国情”也好,什么也好),家庭形式是一种自然发展的结果,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如果我和老伴的地位反一个个儿,我们家里就乱了套。当然,我也不是改革家,我也贪图舒服、省心、走最容易的路,乐得享受目前这种家庭关系中的一切好处。关于我的老伴,暂时就说到这里。

我的小儿子现在一个街道工厂上班。他是一个老知青,初中毕业下乡,人家叫他看磨坊。一个十五六岁的小男孩,一年到头守着一盘电磨,每天除了看电磨转、听电磨响,难得有人跟他说一句话。自己闷了看看书,还学会了抽烟。这样子过了十来年,人养成了一副沉默寡言、孤僻执拗的脾气,谈对象的事自然也耽误了。直到1978年才从农村抽回来。开始,他在家“赋闲”,后来到区办工厂当工人,用他的话说,是“卖大力丸”。他对工作不趁心,白天上班熬夜看书、写稿子,烟愈抽愈凶,说起话来带着“看透一切”的口气。他母亲催他找对象,他慢吞吞地说:“急什么?不是提倡晚婚吗?”一句话说得我老伴眼里掉泪。他已经三十岁了,因为正当发育时期身体吃了亏,个子长得不高,前额的头发略有稀疏,将来恐怕要秃顶的,像我一样。

我们家里的“天之骄子”是我们的小女儿。对于女孩儿家,人们一说起来,总是先谈长相。我们的小女儿长得细高,比她哥哥看去还要“猛”一点,明眉大眼,白里透红,真像一枝正在开放的花朵。什么时候只要她像一阵旋风似的回到家里,立刻就给全家平添许多活泼、高兴的气氛,大家的情绪立刻欢快起来,连说话的调子也不觉提高了。老伴对她的娇惯就不必再说。70年代她中学毕业,老伴以我们夫妇年老体弱、身边无人为理由,给她办了留城手续。为了她,老伴不知费了多少心血:女儿说声学音乐,妈妈立刻就买小提琴、请教师;不想学音乐,又要学舞蹈,立刻买练功鞋和漂亮的练功衣裤。对于舞蹈这一行,我自然是一窍不通,不过我知道当演员的人都要“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练功是很苦的。可是我们的女儿最怕的就是吃苦,所以不久她对于舞蹈也学腻了。最后,她说学英文,于是又买900句、Essential、录音机、磁带等等。我不知道她的英文究竟学得怎么样,录音机倒是一直留在她房间里随身不离,给她放放轻音乐、舞曲和港台歌曲。大学招生,她发狠准备一下,勉强够上分数线,考进了这个大学的外文系。

跟别的年轻姑娘一样,我的女儿很爱看小说。对于她爱读书这一点,我向来都是支持的。不过,据我观察,她读书的方法有点奇怪。她往往从别人手里抢过来一本什么流行小说,厚厚一大本、三四百页,或者上下两集、五六百页,说定一两天就还,然后突击阅读。从第一页到第二十页,她可以说是抱着一种文学爱好者的虔诚心情一字一句细读的。读到第五十页,故事进入戏剧化阶段,男女主人公的高尚爱情遇到了强大阻力,原来一派蔚蓝色的天空,突然乌云翻滚、电闪雷鸣,一对好姻缘眼看就要被活活拆散。到了这个节骨眼上,女儿忧形于色,又是跺脚,又是叹气,为主人公的命运担心。可是,作家偏偏不肯让自己的小说“草率收兵”,非要把故事发展的起、承、转、合全过程一步一步走完不可。这可把人急死,看书的速度也就无法保持四平八稳,对于作家自认为得意之笔的细腻心理刻画和风景描写,只好一目十行、匆匆翻过。然而,即使如此,那最后的结局仍然隐藏在云山雾罩之中,不见分晓,而厚厚的一大本小说还有一百多页。心急的读者再也忍不住了,一生气,把这一百多页统统掀过去,一下子掀到最后一页。这才看到:男女主人公不但平安结了婚,就连他们的一个胖胖的小娃娃也坐在摇车里咿呀学语、高高兴兴玩耍。女儿这才大大放心,合上书本,关灯睡觉。在看小说当中,她的同情总是放在少年英俊的小伙子和年轻漂亮的大姑娘一边的——这种立场,她十分明确。

流风所及,我们的小女儿开始热衷于穿戴打扮。她穿起了瘦长的喇叭裤,剪掉了一双小辫儿,把头发烫得蓬蓬松松、弯弯曲曲,还让一绺头发好像无意识地搭拉在额头上。对于这一切,我不以为然。但是老伴认为这样就是时髦,就是美。儿女之事,难言之矣。据故事书里说:老母鸭要到学校里去看小鸭子(按:在“古时候”,小鸡、小鸭、小狗、小猫似乎统统都是要上学的,不像我们现在这样,让它们到处乱跑),老母鸡托她给自己的孩子捎点吃的东西。母鸭问:“你的孩子是谁呀?”母鸡说:“就是学校里最可爱的那个小宝宝。”老母鸭到了学校,把那些小动物们看来看去,觉得最可爱的还是自己的小鸭子,于是就把点心统统交给小鸭子了。天下的好妈妈对儿女的痴心,也和这位天真的老母鸭差不多。我老伴也不例外。小女儿是我们最后一个“娇疙瘩”,她不管怎样打扮,在妈妈的眼里都是好的。所以,我就不管了。

一天晩上,我从一位老同事家里赴宴归来,在通向大学的小马路上行走,无意中听到两个男学生在我前边有说有笑,非常热烈地议论什么。为好奇心所吸引,我乘着黑夜,放轻脚步,凑向前去,想对他们的谈话听个究竟。我觉得自己不必为偷听人家的私房话而感到内疚,而尽可享受知道别人内心秘密的乐趣,还可借此机会了解一下这些平时在教室里规规矩矩听课的大学生在背地里到底想些什么。我尾随着他们,风把他们的谈话片片断断地送进我的耳朵里。把这些谈话片断加以综合,我知道他们是在谈论他们班里的一个女生——这个女生似乎有点轻浮,为了赶时髦,把头发烫得洋里洋气,因此这两个男生给她起个外号,叫作“大白菜”。听到这里我也觉得好笑,不由想起了自己往日的学生时代——好像那时候我也有点调皮的。这时,我真想知道这个可笑的姑娘到底是什么样一个人。然而,愈是到了这种紧要关键,那两个调皮家伙说话的声音倒是愈低,后来简直就是鬼鬼祟祟说悄悄话,我把身体尽量往前凑,恨不得“浑身都变成一双耳朵”,但还是听不清他们到底说些什么。我正在着急,他们却爆发出一阵“魔鬼般的大笑”,在笑声中说出了那个女生的名字——原来她正是我自己的女儿!我这时心里的滋味,像是正在暗中津津有味地一颗一颗品尝着花生米,一直尝到了最后一颗——然而这最后一颗却是坏了、霉了、馊了,尽管我拼命把它往外吐,那坏花生的馊味还是粘在我的舌尖上!

我愣在半路上,等那两个学生走进校门,我才顺着校门外的小路走向教授楼,回到自己家里。不愉快的感觉久久挥之不去。

当然,给女同学起外号这一类调皮事情,也是“古已有之”,我当大学生的时候也干过。不过,我们那时候给人家起外号都本着“无伤大雅”的原则。例如,我们班里有一位东北姑娘,高高身材,动作麻利,说话豪爽,毫无一般女孩子的扭捏之态,脾气大大咧咧,好读书而不求甚解。她在班上为大家传诵的名言是:“我看英文小说是从来不査字典的!”其风范可想而知。对于这位女士,我给她起了一个外号,叫作“关东女侠”。这个外号不胫而走,不仅在同学当中流行,而且还传到老师们那里。一位老教授(这位老先生是著名学者,现已作古,愿他老人家安息!)对我发明的这个外号连连赞赏,评为不但切合本人性格,而且“在幽默之中不失温柔敦厚之旨”。我的好朋友把他的评语转达给我,我得意了好几天。这种外号的艺术性,岂是“大白菜”之类所能比拟?哼,怎么能随随便便把人家叫作“白菜”“黄瓜”!

这个事件之后,有一天,女儿到我屋里来找书看。我让她坐下来,对她发了一通关于头发、打扮的议论。我说:“常言道:扇扇子不胜自来风,巧打扮不胜自齐整。我国自古以来,以‘天然去雕饰’为美之上乘。即如人工之美在所难免,也究竟以接近自然为佳。我国作家对于美发,向来形容为‘乌云覆额’‘青丝如墨’,并无以人工使之卷曲之说,何况还要把它染黄!无论在旧社会,女孩儿家梳一根独根大辫子,在新社会,女孩子梳两根或长或短的双辫儿,油光乌亮,多么爽气,多么洒脱可爱!再不然,有的女孩子偏像男孩子似的留着短发,干净利落,也自有妩媚动人之处。为什么非要把自己好好的一头黑发,让人家拿电烙铁烫得曲曲弯弯,染得像玉米穗子,像外国人那样?一个女孩子,如果不相信自己生来就有的天然之美,而偏要借助于发型、时装、脂粉、爱娇的动作、矫揉的姿态,来拼命‘美化’自己,我看了总觉得悲哀。因为那就表明:她为了取悦于人,开始屈服于流俗,不惜毁坏自己的本来面目,用美的代用品来取代天然朴素之美。这就像围湖造田、毁林开荒一样,只能造成一种生态平衡被破坏以后所引起的一连串恶性循环。婷婷,爸爸希望你以后在仪表打扮方面能适当注意……”

我一边说话,一边注意她的反应。开始,只见她坐在那里,扬起弯弯的眉毛,聚精会神地盯住她那又细又长的右食指,极力把它弯成舞蹈演员所引为得意的“兰花指”。听着听着,她忽然弯下身来,肩膀抽动个不停。然后,她忍住笑说:“爸爸,你真有意思!今天怎么又是时装,又是发型,一大套一大套的?……诸葛亮穿西装——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说到这里,她跳起来,抓起一本书就跑,还爆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对于这样的一个小女儿,你能有什么办法呢?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我们的小女儿、小儿子、我老伴再加上我——这就是现在我们家里的“四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