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和人

四、书和人

“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

孔夫子作证:他提出的这三条人生戒律,我一条也没有违犯。用外国人粗直的说法,我是一个“不活跃的动物”。我的少年时代,没有花,没有诗,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恋爱故事,更不用说什么决斗之类。我不是好斗的人。前些年乱的时候,即使有小孩子拿弹弓把我的窗玻璃打破,我顶多站得远远地喊两声:“谁?谁?”绝不出去追打。至于“戒之在得”呢?我自问学无专精,马齿徒长,当上四级教授也就足够。只有老伴爱在我耳边咕哝:“该提提了,该提提了!”我才不去争那“一日之短长”。“知足常乐”——这是中国人,特别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信条。

在我一生中,我唯一执着的只有对于书籍的爱。当我面对我的藏书,我才觉得自己置身于最亲密的朋友们中间,呼吸特别舒畅,忘记时光流逝。爱书一念将与我身同在,一旦此念不存,我的生命也就无所依托了。

是谁点燃了我心中爱书的火花呢?

从遥远的、朦朦胧胧的儿童时代的记忆中,首先在我“心灵的眼睛”中出现的,是一只“乌云盖雪”的小花猫。这只小花猫是我小时候的游伴。我拍打它的脑门、揪它的尾巴,它从不咬我、抓我,只是非常可怜地叫一声“咪——噢!”表示埋怨。我觉得不好意思,把它抱起来,照它脸上亲一下。

接着出现的是小花猫的女主人——我姐姐的秀美身影。姐姐穿着那时女学生穿的斜襟白上衣和黑裙子。她苗条、白皙、温存,说话总是轻言细语——她是我少年时代真善美的化身,是我崇拜的偶像。每到放假,她从省城中学回家,给我带来光明、温暖、爱怜和文明。她走到哪里,我跟到哪里,好像是她的“尾巴”。大人们吃剩下的饭,我是决不肯吃的。但是,只有姐姐的剩饭,我总是高高兴兴地吃掉。后来,她吃饭的时候,我就站在她椅子旁边,可怜巴巴地等着,她也故意剩下一口饭,叫我替她吃掉。为此,母亲骂我是姐姐的“小狗”——因为,平时有了剩饭,常常倒在一只破碗里,让狗舔掉。

姐姐喜欢看书。在我小学上到三年级的时候,她替我订了一份《儿童世界》——这是我生平所看的第一种杂志。她还亲手把一本《国音小字典》装在我的书包里——这是我的第一本藏书。现在,我早年读过的《儿童世界》早已飞向了乌有之乡,姐姐也长眠在远方的土地上,只有她留给我的这本破旧、散页的小字典还放在我的书架上。我每天看见它,都要怀念我这位亲爱的启蒙者——是她用灵心慧手把第一颗文化种子深深播在我的心坎里!

“玩火,尿床!”已故的母亲斥骂我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在我小的时候,也和别的小孩子一样,爱玩水、玩火、玩沙土。

不知道真是因为小时候爱玩火,还是因为身体弱,我的“尿床史”非常漫长,从不记事起,一直拖延到初中毕业——也就是古代“中秀才”的时候。值得自豪的是,上了高中,我就再也没有犯这种毛病了,大概是人一旦“中举”,文星高照,也就灾去病除,万事大吉。

这都是很早以前的事了。但玩火的习惯我有时还改不了。譬如现在,我用火柴点着一支香烟,又顺便燃起烟灰缸里的纸屑,一边吸烟,一边望着烟灰缸里那一堆小小的篝火自生自灭。在这轻烟缭绕之中,我脑海里呈现出这样的画面:冬日的上午,暖洋洋的太阳照着一个墙角,一条绳子上挂着我湿漉漉的棉被,满脸害羞的我坐在一条小板凳上,在我旁边站着一个好脾气的、穿着整齐的年轻人,他一手扶着绳子,向着我不紧不慢地说这说那。我听得入了神,忘记了我那倒霉的被子。

这是谁?

他是我的级任老师,教我们英文。他刚从大学毕业,比我们年龄大不了很多,还有点小孩脾气,调皮同学在班上捣乱,他就脸红。不过大家都同情他、喜欢他。因为我年纪小,是班里的“丑小鸭”,他爱找我玩,和我说话,给我讲文学故事,并不因为那让我丢面子的毛病而残酷地耻笑我,像有的同学那样。我们的谈话常常是在上午没有课的时候,在太阳地里慢悠悠进行。

有一天,他谈得高兴了,叫我到他住室。他拿出一大本精装的《世界文学史话》让我看。他翻开书里的插画,一幅一幅向我讲解:荷马、但丁、莎士比亚、歌德、雪莱、参孙、堂吉诃德、鲁滨逊……在我眼前展开了一派新世界,我简直惊呆了。我还没有看过这样好的画,这样好的书。我多么想借走看看啊,可是老师不肯让我拿走,这本书是他的宝贝,他的命根子,他舍不得。我恋恋不舍地离开那间屋子。

老师呀,尽管你对书如此小气,我现在仍然感激你。因为,是你把文学宝库的大门为我打开了一条缝,让我向其中的奇宝异珍瞥了一眼——虽然仅仅是短暂的一瞥,但所得到的印象却“永恒地”铭刻在我的心上了。何况,在你离开那个中学的前夕,你还真的赠送给我一本英文的画册LEO TOLSTOY——因此,我对于你的怀念,也就不下于济慈对于他的老师克拉克的怀念了。

记忆的帷幕拉开,到了我的大学时代:一位身材不高、身穿灰布大褂、黑瘦而很有精神的老教授在给我们上课。这位老先生是著名的学者,中国古典文化和西洋古典文化、古典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精神奇妙结合的一个典型。他在一间破教室里向我们讲欧洲文学——从希腊罗马讲起。当他说到Roman Empire(罗马帝国)这个字眼儿的时候,他那方正的额头发着亮光,他的眼神放出异样的光彩,他那穿着旧灰布长衫的双肩猛然一耸,他说话的调子高扬而自豪,好像那罗马就是他的“帝国”,他就是一个“恺撒”似的!这样一位方正的老教授,却不失童心,在课堂以外又是同学们的知心朋友,那些为爱情而受煎熬的年轻人到他那里一定能得到鼓励和安慰。他在这些倾心谈话中也一定要引用《红楼梦》,因为他除了是西洋文学专家以外,还是一位红学家,对这部奇书他熟悉透了,随口就能背出一小段。

这位可敬的老先生早已作古了。我每想起他身穿破大褂给我们纵谈世界文学的场面,仍然佩服他对于学术的那股可爱的傻劲、钻劲、愣劲,并且感激他在我心中点燃起的对于文学和历史的热情的火焰。

然后,就是在我几十年流动生涯中行踪所到之处所逛过的旧书店、旧书摊了:北京的东安市场,上海的福州路,西安的平民商场,杭州的旗下,苏州的观前,重庆的米亭子,开封的东大街……你们曾经看见我这微微驼背的身影在你们那书籍的海洋之中踯躅穿行,你们知道我为了这一本、那一本破书所经历过的小小烦恼和喜悦!

一个黑脸大汉坐在几个破麻包上,面前乱七八糟摆着一大片破书。白天,这些麻包是他的坐垫;黄昏,他把那些破书统统塞进麻包、扛回家去。——这是我生平所逛过的第一家旧书摊,它就摆在我那个母校小学的大门口。书摊主人是一个教徒。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他那颧骨高耸、带络腮胡子的黑瘦方脸,表明上帝让他过的是一种艰难的日子。他那书摊上,除了一些破破烂烂的旧杂志和小学生课本、故事小册子以外,也没有什么好货色。因此,我到他那里几乎全是翻来翻去,买的次数很少。只有一回,我犹豫又决定、决定又犹豫,终于下决心要拿出两角钱(这在一个四年级小学生来说是一笔大数)来买他一本什么书。不幸,和我同行的哥哥(他是一个缺乏学术趣味、头脑实际的人)不耐烦了。他鄙夷地说:“买这个干啥?走!走!”不由分说,拉着我走开了。这就把几乎要成交的买卖打断。我听见背后那书摊主人恨恨地吐出一个字眼儿:“魔鬼!”——老朋友,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基督的精神在博爱。你怎么因为生意没有做成而口出恶言、咒起人了呢?大概是生计所关,就顾不得教义了。我为了自己六十年前的优柔寡断,向你表示歉意。因为,不管怎么说,当时我那稚弱的小手毕竟是从你那粗黑的大手里接过了第一批课外读物。

一个长着一双老鼠眼、几根小胡子的令人讨厌的三角脸出现在我眼前——这是我上高中时所遇见的一个旧书店老板,一个狡猾的小老头。他嘴巴极甜,是一个精明的生意人,懂得青年学生爱读禁书的心理,只要让他抓住一本鲁迅的书,他就拼命涨价。我吃过他的苦,这个刁老头!为了把一本毛边的《华盖集续编》买到手,我和他整整磨了两个钟头。我跟他讲理、争吵,走开又回来,回来又走开,但他是“看财奴硬将心似铁”,分文不让。最后,还是我不得不忍住一肚子气,照他说的价钱把书买走。此刻,我想起他那带着狡猾小眼睛的三角脸,气又上来了——尽管他让我得到了一本鲁迅著作的初版本。

另一个——不能叫他“老板”了。这是解放后一家合营旧书店的负责人。他是一位身材高大、须眉如银、相貌清癯、谈吐文雅的老人。我们一见如故,忘记了买书卖书,而在他那店堂里没完没了地聊天。他是古书的真正内行。一提起宋版本,他的表情和声音就变得庄严而虔诚,正如宗教徒谈到了圣物。对于宋版书表示了最高的赞颂以后,他叹口气说:“这样的书,毁一部,世界上就少一部。没有那样的纸、那样的墨,也没有那样的写家、刻家了!”他对于古书的感情,真叫我肃然起敬。他好像是古时候的什么“兰台令史”穿上了今天的服装。久违多年,恐怕已经作古了吧?

接着眼前出现了一个短小精悍的小伙子——这是新华书店古旧门市部的一个店员。“文化大革命”前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才二十多岁。他是一个大忙人:收书、卖书、裱字画、修古书——他全在行;拜访世家、学者,跑北京、上海——只要有书的地方,他都去。他自己文化不高,但是对于书和读书人,好像有一种天生的好感。在这个不大的城市里,几乎所有搞文史的人都和他是朋友。我认识他,是因为在60年代通过他买下一个被划右派的学者的一部分藏书。他和这个学者的关系介乎师友之间。他不避嫌疑,为他奔走帮忙。那时候他总是骑车匆匆而来,说:“邬教授,你要的书来了!”丢下一包书,然后飞身上车而去忙得简直叫人看不清嘴脸。

还有一些人——怎么说呢?譬如说,我曾经从一个捡废纸的妇女那里花一块钱买到一部连史纸石印的《史记》,还从一个挑筐收破烂儿的汉子那里花一角钱买到林译小说《撒克逊劫后英雄略》的初版本。“宝之所在,心亦随之。”难道因为他们不是职业的书贩子,我获得好书的喜悦就减少一分吗?

几十年来,我的小小藏书,就是这样,by hook or by crook(千方百计地),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

我并不怎样看重那些花了大笔款子从书店里订购而来的崭新、威风的大部头,例如《十三经注疏》《四部备要》之类。当然,这些贵重丛书,我把它们安放在讲究的玻璃橱内,让它们躺在那里,“风雨不动安如山”,十年,二十年,不去打搅它们的好梦,听凭来访的客人望着这些堂皇的典籍赞叹。然而,在我自己内心深处所牵挂、梦魂之中所萦绕的,却是我在一生中各个时期,从地摊、从旧书店、从废品站、从旧货店、从挑筐小贩、拾破烂妇女那里东一点儿西一点儿、零零星星得来的那些破破烂烂、大大小小的本本儿。每当我摩挲着这些心爱的书本,在心里就要重温一下每本书如何得来的小小历史:譬如说,在书架第一层平放着的那部明版《东坡诗选》,是王世贞(或别人伪托他)编的。你猜多少钱买的?八角!下边那部装订式样古老、附有钢刻版画的司各特的《湖上夫人》原版,是1812年由这位苏格兰文豪和别人合股开的巴兰太因公司出版。这部书,我是在一家旧货店碰到的。那天,我翻开封面,一看扉页,心激动得几乎要跳出来。我尽量不动声色,装作冷淡地问问价钱。那个收购废品的人正在低头收拾什么东西。他连头也不抬,信口说一句:“拿五毛钱吧!”我塞给他一张钞票,拿书就走,走出店门时的心情就像一个偷了人家宝贝的窃贼或是一个拐带犯。还有一本不到巴掌大的英文版《卡尔曼》,是从一家旧书店门口像垃圾一样的乱书堆中扒拉出来的,买来只花了五分钱!——我这样便宜地得到这本小书,就像罗塞蒂花一个便士买到了《鲁拜集》。因为,买旧书的乐趣,第一在于难得,第二在于便宜,如果难得而又便宜,那就是无上的幸福了。——这种幸福,只有如我似的书呆子才能享受。像这样使我心醉的好书,我颇有几本。它们是我文房中的奇珍。我的眼睛一看见它们就离不开,我的手一碰到它们就放不下。当我在书房独坐、翻阅它们的时候,每每感到一种“不足为外人道”的乐趣——此情此景,外国人称之为literary honeymoon(文学的蜜月)。

总之,我用书本为自己建造起一座精神的城堡——对它,我称为自己的“蜗庐”,这是我的灵魂的栖息之所。我脆弱的灵魂躲藏在我的“蜗庐”里,正如蜗牛的软体躲藏在它的硬壳里。我的“蜗庐”既是有形的,又是无形的。有形的是我那些书橱、书架、书箱。无形的是这些书对我精神上的影响。书和我牢牢地结成一体。我走到哪里,我这精神上的“蜗庐”也就随着我带到那里去——好像我身上套着一只“看不见的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