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因素——人品诉求(ethos)

(一)译者因素——人品诉求(ethos)

译本产生于特定的翻译环境和背景之下,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对读者产生外部刺激。任何翻译都不可避免地会成为译者的自我实现方式,展现和表达他们的人格、价值观、审美趣味、理解、情感,以及特定的文化历史特征。译者的主观因素操控着翻译的过程,体现在译本的字里行间。同时,译者的身份、权威性和品质等也会影响读者对译本的态度和判断。

亚里士多德称人品诉求(ethos)是最有效的说服手段,所以演讲者必须具备见识、美德、好意等能够使听众觉得可信的品质(亚里士多德,1991:70)。“当演说者的话令人相信的时候,他是凭他的性格来说服人,因为我们在任何事情上一般都更相信好人。”(亚里士多德,1991:29)一位成功的演说家在演讲中“除了设法使受众成员进入最有利于说服工作获得成功的感情状态以及向他们‘摆事实,讲道理’之外,还必须展示出一种能赢得他们尊重和信赖,对他们具有感召力的人格,并利用这一人格所具有的威信来影响他们的决定。”(刘亚猛,2004:165)因此,德高望重的人常常被请去做“评理人”或“仲裁者”。当两个人对某件事或某个观点有争议时,他们就会转向权威者,或者相应领域的“专家”。商家为了说服消费者认可和购买他们的产品,常常邀请名人代言或做广告,这就是“名人效应”。

同样,在翻译领域有威望的知名译者,或口碑甚佳的专业译员,往往先声夺人,给读者带来心理上的信赖感。读者未读译本,就先入为主,有一种天然的青睐和倾向。在文学领域,余光中翻译的王尔德的作品、朱生豪翻译的莎士比亚的作品、叶君健翻译的安徒生的作品,都是公认的典范。而这些译者本身都是知名的学者或文人,对读者来说,这些响当当的名字就是一种无声的引荐。同时,译者的品德和个性也是其可靠性的判断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左右译本的说服力。余光中先生在“变通的艺术”一文中曾经谈到,

如果说,原作者是神灵,则译者就是巫师,任务是把神的话传给人。翻译的妙旨,就在这里:那句话虽然是神谕,要传给凡人时,多多少少,毕竟还要用人的方式委婉点出,否则那神谕仍留在云里雾里,高不可攀。译者介于神人之间,既要通天意,又得说人话,真是“左右为巫难”。读者只能面对译者,透过译者的口吻,去想象原作者的意境。翻译,实在是一种信不信由你的“一面之词”。(余光中,55)

我们可以推敲一下这里的“一面之词”。就英汉翻译而言,译者通晓中英文,是“知己又知彼”的,他们所要做的就是将“神谕”变成像样的“人话”,传达给读者。而大部分读者,只懂中文不懂英文,可谓“知己不知彼”,因此,他们无从获知译者究竟对“神谕”领悟了多少,也不能判断译文对原文的忠实程度。对读者来说,德行高尚、胸怀博大、个性正直的译者,无疑更值得信赖,会在无形之中给译本加分。

修辞活动的目的是用言辞赢得人心,而“好意”在说服中很重要。说话人要打动别人,就必须展示善意,才能从心理上接近听众,赢得他们的信任,从而说服对方。因此,译者翻译的初衷应当是积极的,抱着传播文化、交流信息的目的,表现出中立而客观的立场,向读者展现诚意,进而打动他们。

拿《论语》译者高大卫来说,他是为了帮助英华书院的中国学生掌握英语而翻译,但更重要的则是要“引导他们反思其至圣先师教诲中的致命错误”,以唤醒“沉迷其中的异教徒”,从而皈依基督(Collie,3)。作为一位传教士,高大卫负有向基督之光从未降临的东方国度传达天主福音的使命。这种宗教立场和出发点导致高大卫《论语》英译本带有鲜明的基督教色彩和西方文化倾向,存在比较多的曲解误译。这样的译本,说服力有限,无法持久广泛地流传,也难以成为经典。

近代中国,何其不幸。林纾一介书生,面对国家艰难时局,将伤时感世之怀诉诸笔端。他的译作大都包含开启民智、自强民族的明确目的,还传达出许多新思想和新信息。林纾翻译的动机是出于爱国热忱,想通过译书给同胞敲起警钟。这番真挚,这腔热情,在读者中引起深深的共鸣,因此,在当时,林纾的翻译是很受欢迎的。

从以上正反两例中可以看出,译者的身份、立场、翻译目的等因素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译本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