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因素——理性诉求(logos)

(三)文本因素——理性诉求(logos)

亚里士多德的理性诉求是一种“摆事实,讲道理”的劝说推理模式(a piece of reasoning),一般基于听众暂时忽略了的一定客观事实,或者没有深入分析而做出的不够理性的决定或行为。只要说服者进行恰当的理性诉求处理,进行理性的、逻辑的修辞推理和例证分析,是比较容易达到与听众的共同建构的,因而也比较容易达到说服的目的。亚里士多德认为,修辞推理是修辞学的灵魂和心脏,理性诉求是非常有效的劝说方式,同时也是言之有理、合乎逻辑的论证方式(亚里士多德,1991:25-28)。

在翻译活动中,译文本身就是理性诉求的载体,它不仅是文本信息传达的手段,而且也是一种展示(display),是译者个性和翻译能力的表征。要实现成功的说服,译本需要努力达到一些标准,比如应具备逻辑性,即文本内容连贯通畅,在忠实于原文的基础上,通顺流畅地传达信息,才能实现有效沟通的目的;恰当性,要求译者审时度势,针对不同文本,采取恰当的翻译策略,遵循目标语语言文化习惯和传统,以迎合当下读者的需求,为广大受众所接受;艺术性,强调文字表达的技巧和特色,为读者提供愉悦舒畅的阅读体验,留下鲜明的印象,取得良好的交际效果,形成较强的影响力;平衡性,指译者需将创造性的发挥约束在一定范围内,翻译策略的选择也要恰当得宜,协调一致,才能在整体上形成最佳的表现力和号召力,令读者信服。

林纾的翻译是“意译”,而他深厚的文学功底,无疑提高了作品的品位。林纾用古文译小说,又不死守古文家法,在词汇上雅俗并收,甚至有些句法还带有欧化气息,扩大了古文的应用范围和表现能力,以之描绘异邦殊俗、情场浪漫等,既带有中国古典文化的深长韵味,又能贴切地表达出社会新生事物。在林纾优美雅致的文笔下,西方社会变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面,直接扑入人们的视野,融化在人们的心灵深处。

事实上,不同类型的文本有不同的特征。比如,广告翻译属于普遍用语的范畴,为了说服大众,措辞应当简明直白,兼具创新性和感染力,以被广泛地传播和铭记;旅游翻译的最终目标是传达信息,吸引游客,因而注重实用性。译者要采用平实、新颖且符合目标语表达和审美习惯的语言,才能实现有效的沟通;法律翻译是一个特殊而专业的领域,包含大量的术语和固化的表达方式。法律用语应力求准确、合乎逻辑、强而有力,从而达到约束和规范的目的。此外,文学翻译、经济翻译、科技翻译、典籍翻译等亦各有特色,译者需根据译本类型和特征,采取不同的翻译策略,以实现成功的说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