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证主义的
法学家——法律机器中毫无思想可言的齿轮]
然而,比这种外在的依赖性更糟的是另一种危险,它并不是从外部而是从内部威胁着法学,也就是内在的、思想上的依赖性所构成的危险。这种危险表现为,人们将其自身以及其思想、感受,托付给贫乏、死板的制定法,而成为法律机器中一块无意志的、无感情的零件,[42]质言之,即逃避提出自己的思考。人们是否应该将下面这件事视为可能:没有任何专业知识,会比法学对自身独立的思考以及批判提出更高要求,但是,法学的门徒却也很容易陷入背离此一要求的危险中。在这点上,也没有任何专业知识可与法学相比拟。“法律就是这样写的”(Lex ita scripta est),也因此,对他们而言,法律的事实面就是这样被设定了。既然这样,他们何必多费心思去探求其渊源(das Woher)与理据(das Wa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