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理论对实务的用处]
倘若到最后,是实务家的判断才具有决定性作用,那么他们究竟为什么一定需要理论家的协助?我们难道不该让理论家好好待在学校教席上,以便让他们带领青年人认识法律的原初基础?难道理论家只是青年人的导师,或者,我们可以问:在理论家的立场越来越背离于生活的时候,他们仍能对生活做出重要的贡献吗?对这个问题,我可以毫不犹豫地给予坚决的肯定答复。理论家与实务家的对立,可以让我们用这样的方式来表述:实务家的活动,是面向个别案件的;理论家的活动,则是面向一般性的事物,也就是概念。他们双方各自不同的活动性质,也在他们身上造就了不同的成熟技能:在实务家身上,造就的是诊断(Diagnose)的技能,也就是能够轻易而稳当地认识到个别案件的法律本质;在理论家身上,造就的则是抽象化的能力。(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