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对梅兰芳访苏的支持

(9)中国政府对梅兰芳访苏的支持

国民政府对苏联邀请梅兰芳的官方回应表明,政府支持梅兰芳访苏是基于梅兰芳访苏对未来两国文化合作的意义。(10)根据《庸报》的报道,苏联大使请求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汪精卫劝说梅兰芳接受苏联的邀请。为促进中苏文化合作,改善两国的外交关系,中国驻苏大使也鼓励梅兰芳去苏联演出。(11)应中国驻莫斯科大使馆和中国外交部的要求,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国民政府行政院还通过了一项特别决议,行政院院长于1935年2月发布了一项指令,命令划拨5万元支持梅兰芳出访苏联。该指令提到了梅兰芳此行对宣传中国文化、促进国际友好交往,特别是加强中苏外交关系具有重要意义。(12)在中国驻苏联大使馆发给汪精卫的一封电报中,梅兰芳向汪精卫汇报了他在莫斯科首次公开演出的成功,感谢政府给予的慷慨帮助。(13)回国数月后,梅兰芳拜见了汪精卫,向他汇报了自己访苏的情况。(14)

除了经济资助,国民政府还给予了梅兰芳政治支持。中国驻莫斯科大使馆在1935年1月19日的电报中,向外交部报告了苏联当局担心中国报刊上会出现反对梅兰芳出访的声音。大使馆向苏联方面声明,反对之声纯属个人意见,中国政府和公众对苏联邀请梅兰芳均表示感谢。大使馆认为,梅兰芳出访不再是他个人的得失问题,而是与中国戏剧的声誉以及两国政府共同支持梅兰芳访苏所体现出的中苏关系密切相关。为了不使苏联尴尬,大使馆甚至建议外交部与国民政府中央宣传委员会商量,颁布行政命令来阻止中国报刊发表攻击梅兰芳访苏的文章。(15)1935年1月26日,外交部通知大使馆,(16)中央宣传委员会已发布指示,要求报社和新闻审查机构查禁所有反对梅兰芳访苏的出版物。(17)官方支持的政治杂志《时代公论》还刊登了一篇社论,指出梅兰芳此行绝不是炫耀演员天赋玉貌、才华和技术的私事,而是传播中国艺术和文化,显示我国民族之伟大,发扬我国道德之崇高。(18)

在那些拥护政府支持梅兰芳出访的人眼中,中国政府有义务为梅兰芳的出访提供财政资助。梅兰芳男扮女装的专长是中国戏剧美观的风格化的舞台姿势的一种艺术呈现,就像莎士比亚时代的英国等欧洲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戏剧一样。对他们来说,“舞台上的梅兰芳既非男子,亦非女人,乃系一件艺术作品”;由于戏剧艺术为综合艺术,其地位在一切艺术之上,因此像梅兰芳这样成功的伶人实为最难得之艺术家;而梅兰芳的出访为中国传统戏剧利用世界艺术与科学、实现旧剧现代化,提供了最好的机会和最有效的方法。(19)

但是,反对政府支持梅兰芳的人则认为,男扮女装有可能导致外国人鄙视中国文化,充斥着封建思想的中国戏剧已经过时,落后于时代。一些批评家认为,用男人扮演女人来代表东方艺术是对东方艺术犯下的大错;像梅兰芳这样一个扭扭捏捏的“雄妇人”,拿他代表中国人去为国争光,结果必然会丢四千年古国文化的脸面。此外,苏联企图从这位“雄妇人”身上研究东方艺术,也是中华民族的耻辱,人们还对经济上捉襟见肘的国民政府居然会资助梅兰芳出访的动机提出了质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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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关苏联出售中东铁路的细节描述,请参见吴蔼宸:《中国与苏联:中苏关系研究》(AitchenK.Wu,ChinaandtheSovietUnion:aStudyofSino⁃SovietRelations,NewYork:JohnDay,1950,pp.23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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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②《苏俄当局诚意邀请梅兰芳赴苏俄》,《大晚报》1934年5月28日。

(5) 戈公振、戈宝权:《梅兰芳在苏联》,《国闻周报》第12卷第22期,1935年6月10日,第1—14页。后收入戈公振:《从东北到庶联》,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211—236页。

(6) 《俄国对外文化协进会邀请梅兰芳赴俄表演》,《申报》1934年8月9日。

(7) 《欢送梅兰芳赴俄茶会》,《申报》1935年2月19日。

(8) 徐慕云:《因梅剧团赴俄联想到国剧之积极整顿》,《晨报》1935年3月28日、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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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基于中苏文化合作的前提,国民政府外交部特地发电报给张彭春教授和他供职的南开大学的校长,要求校长允许张彭春陪同和帮助梅兰芳访苏。作为对官方的回应,校长给张彭春特批了一段假期。于是,之前因为教学任务而婉拒协助梅兰芳出访请求的张彭春,最终同意陪同梅兰芳访苏。(参见《南大教授张彭春赴俄考察戏剧》,《大公报》1935年2月14日。)张彭春在美国接受教育,是著名的教育家、中国现代戏剧的先驱,他曾在1930年梅兰芳访美期间帮助过梅兰芳。

(11) 《苏俄邀梅演剧真相》,《庸报》1934年6月2日。

(12) 行政院在1935年2月6日签署的指令,参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梅兰芳访苏档案史料(二)》,《民国档案》2001年第4期,第12—13页。

(13) 梅兰芳给汪精卫的电报,参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梅兰芳访苏档案史料(二)》,《民国档案》2001年第4期,第18页。

(14) 《梅兰芳昨谒汪》,《大公报》1935年9月3日。

(15) 中国大使馆的电报,请参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梅兰芳访苏档案史料(二)》,《民国档案》2001年第4期,第10—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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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外交部的电报,请参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梅兰芳访苏档案史料(二)》,《民国档案》2001年第4期,第12页。

(18) 《梅兰芳赴俄》,《时代公论》1935年第150期,第3页。

(19) 平群:《政府资助梅兰芳剧团赴俄公演平议》,《半月评论》1935年第1卷第3期,第8—10页。

(20) 堂:《梅兰芳又出国献丑》,《民间周报》1935年第97期,第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