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 设备购置费的构成及计算

3.2.2 设备购置费的构成及计算

设备购置费是指为建设项目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国产或进口设备、工具、器具的费用。它由设备原价和设备运杂费构成,计算公式为

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或进口设备抵岸价+设备运杂费

1.国产设备原价的构成及计算

国产设备原价一般指的是设备制造厂的交货价,或订货合同价。国产设备原价分为国产标准设备原价和国产非标准设备原价。

(1)国产标准设备原价。国产标准设备是指按照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图纸和技术要求,由我国设备生产厂批量生产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设备。国产标准设备原价有两种,即带有备件的原价和不带有备件的原价。在计算时一般采用带有备件的原价。

(2)国产非标准设备原价。国产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尚无定型标准或各设备生产厂不可能在工艺过程中采用批量生产,只能按一次订货,并根据具体的设计图纸制造的设备。非标准设备原价有多种不同的计算方法,如成本计算估价法、系列设备插入估价法、分部组合估价法、定额估价法等。

按成本计算估价法,非标准设备的原价由以下各项组成。

1)材料费,其计算公式为

材料费=材料净重×(1+加工损耗系数)×每吨材料综合价

2)加工费,包括生产工人工资和工资附加费、燃料动力费、设备折旧费、车间经费等。其计算公式为

加工费=设备总重量(t)×设备每吨加工费

3)辅助材料费(简称辅材费),包括焊条、焊丝、氧气、氩气、氮气、油漆、电石等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辅助材料费=设备总重量×辅助材料费指标

4)专用工具费,按第1)~3)项之和乘以一定百分比计算。

5)废品损失费,按第1)~4)项之和乘以一定百分比计算。

6)外购配套件费,按设备设计图纸所列的外购配套件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根据相应的价格加运杂费计算。

7)包装费,按以上第1)~6)项之和乘以一定百分比计算。

8)利润,可按第1)~5)项及第7)项之和乘以一定利润率计算。

9)税金,主要指增值税。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增值税率

其中,销售额为第1)~8)项之和。

10)非标准设备设计费,按国家规定的设计费收费标准计算。

综上所述,单台非标准设备原价可用下面的公式表达:

2.进口设备抵岸价的构成及计算

进口设备的原价是指抵达买方边境港口或边境车站,且交完关税等税费后形成的价格。进口设备抵岸价的构成与进口设备的交货方式有关。

(1)进口设备的交货方式。进口设备的交货类别可分为内陆交货、目的地交货、装运港交货。

1)内陆交货。内陆交货即卖方在出口国内陆的某个地点交货。在交货地点,卖方及时提交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有关凭证,并负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按时接收货物,交付货款,负担接货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自行办理出口手续和装运出口。货物的所有权也在交货后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目的地交货。目的地交货即卖方在进口国的港口或内地交货,有目的港船上交货价、目的港船边交货价(FOS)和目的港码头交货价(关税已付)及完税后交货价(进口国的指定地点)等几种交货价。它们的特点是: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是以目的地约定交货点为分界线,只有当卖方在交货点将货物置于买方控制下才算交货,才能向买方收取货款。这种交货类别对卖方来说承担的风险较大,在国际贸易中卖方一般不愿采用。

3)装运港交货。装运港交货即卖方在出口国装运港交货;主要有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习惯称离岸价)、运费在内价(CIF)和运费、保险费在内价(CIF)(习惯称到岸价)。它们的特点是:卖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在装运港交货,只要卖方把合同规定的货物装船后提供货运单据便完成交货任务,可凭单据收回货款。

(2)进口设备抵岸价的构成及计算。进口设备采用最多的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其抵岸价的构成可概括为

1)货价一般指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计算公式为

货价=离岸价(FOB价)×人民币外汇牌价

2)国外运费,即从装运港(站)到达目的地国抵达港(站)的运费。进口设备国际运费计算公式为

国外运费(海、陆、空)=离岸价×运费率或(运量×单位运价)

3)国外运输保险费。对外贸易货物运输保险由保险人(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出口人或进口人)订立保险契约,在被保险人交付议定的保险费后,保险人根据保险契约的规定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承保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给予经济上的补偿,这是一种财产保险。计算公式为

国外运输保险费=(离岸价+国外运费)/(1-保险费率)×国外保险费率

其中,保险费率按保险公司规定的进口货物保险费率计算。

4)银行财务费,一般是指中国银行手续费,可按下式简化计算:

银行财务费=人民币货价(FOB)×银行财务费率

5)外贸手续费,指按相关规定的外贸手续费率计取的费用,外贸手续费率一般取1.5%。计算公式为

外贸手续费=到岸价×外贸手续费率

其中

到岸价(CIF)=离岸价(FOB)+国外运费+国外运输保险费

6)进口关税,这由海关对进出国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性课税。计算公式为

关税=到岸价(CIF)×进口关税税率

其中到岸价(CIF)包括离岸价(FOB)、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等费用,它作为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分为优惠和普通两种。

7)增值税,是我国政府对从事进口贸易的单位和个人,在进口商品报关进口后征收的税种。我国增值税条例规定,进口应税产品均按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税率直接计算应纳税额,即

进口产品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进口关税+消费税

8)消费税。只对部分进口设备(如轿车、摩托车等)征收的税种,计算公式为

消费税=(到岸价+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其中,消费税税率根据规定的税率计算。

9)海关监管手续费,海关监管手续费指海关对发生进口减税、免税、保税的货物实施监督、管理和提供服务的手续费。其计算公式为

海关监管手续费=到岸价×海关监管手续费率

全额收取关税的设备,不收取海关监管手续费。

10)车辆购置附加费。进口车辆需缴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其公式为

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到岸价+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率

3.设备运杂费的构成及计算

(1)设备运杂费的构成。设备运杂费通常由下列各项构成。

1)运费和装卸费。这部分费用是指:国产设备由设备制造厂交货地点起至工地仓库(或施工组织设计指定的需要安装设备的堆放地点)止所发生的运费和装卸费;进口设备由我国到岸港口或边境车站起至工地仓库(或施工组织设计指定的需安装设备的堆放地点)止所发生的运费和装卸费。

2)包装费。包装费指在设备原价(设备出厂价)中没有包含的,为运输而进行的包装支出的各种费用。在设备出厂价或进口设备价格中如已包括了此项费用,则不应重复计算。

3)设备供销部门手续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统一费率计算这部分费用。

4)建设单位(或工程承包公司)的采购与仓库保管费。这部分费用指采购、验收、保管和收发设备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设备采购人员、保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工资附加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设备供应部门办公和仓库所占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等。这些费用可按主管部门规定的采购与保管费费率计算。

(2)设备运杂费计算。设备运杂费按设备原价乘以设备运杂费率计算,其公式为

设备运杂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率

其中,设备运杂费率按各部门及不同省、市的规定计取。

一般来讲,沿海和交通便利的地区,设备运杂费率相对低一些;内地和交通不很便利的地区就要相对高一些,边远省份则要更高一些。对于非标准设备来讲,应尽量就近委托设备制造厂生产,以大幅度降低设备运杂费。进口设备由于原价较高,国内运距较短,因而运杂费比率应适当降低。

【例3.1】某公司拟从国外进口一套机电设备,重量1500t,装运港船上交货价,即离岸价(FOB)为400万美元。其他有关费用参数为:国际运费标准为360美元/t,海上运输保险费率为0.266%,中国银行手续费率为0.5%,外贸手续费率为1.5%,关税税率为22%,增值税的税率为13%,美元的银行外汇牌价为1美元=7.1元人民币,设备的国内运杂费率为2.5%。估算该设备购置费。

解:根据上述各项费用的计算公式。则有:

进口设备货价=400×7.1=2840(万元)

国际运费=360×1500×7.1=383.4(万元)

国外运输保险费=[(2840+383.4)÷(1-0.266%)]×0.266%=8.597(万元)

进口关税=(2840+383.4+8.597)×22%=711.039(万元)

增值税=(2840+383.4+8.597+711.039)×13%=512.595(万元)

银行财务费=2840×0.5%=14.2(万元)

外贸手续费=(2840+383.4+8.597)×1.5%=48.480(万元)

国内运杂费=2840×2.5%=71(万元)

设备购置费=2840+383.4+8.597+711.039+512.595+14.2+48.480+71=4589.3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