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2 工程量计算规则

6.2.2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方

(1)平整场地。平整场地指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高于或低于)30cm以内的原土找平。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上时,全部厚度按一般土方相应规定另行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或架空层结构外围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放2m所围成的面积计算,建筑物地下室结构外边线突出首层结构外边线时,其突岀部分的面积合并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S——平整场地工程量;

S——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

L——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使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非矩形场地时,要按照计算规则进行详细计算。

(2)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包括挖沟槽、挖基坑、挖一般土石方三部分,均按体积计算工程量。

2)基槽、坑底宽≤7m,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底面积≤150m2为基坑。

超出上述范围及平整场地挖土厚度在30cm以上的,为一般土石方。

(3)土石方工程量计算。

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同状态的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见表6.3。

表6.3 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注 虚方指未经碾压、堆积时间≤1a的土壤;块石码方孔隙率不得大于25%。

【例6.6】某工程人工土方,挖土工程量为1500m3,回填土(夯填)工程量为300m3,试计算其土方外运工程量。

解:查“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得:夯填:天然密实=1:1.15,即

夯填所需天然密实土方=300×1.15=345(m3

土方外运量=(1500-300×1.15)×1.3=1501.5(m3

1)基槽垫层底面放坡示意如图6.1所示,挖地槽工程量计算公式为

式中 V——挖土体积,m3

L——基槽长度,m;

B——槽坑底垫层宽度,m;

H——槽、坑深度,m;

C——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m;

K——放坡系数。

图6.1 基槽垫层底面放坡示意图

计算基槽长度时,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基础底净长(有垫层时按垫层净长线)计算,如图6.2所示。

不扣除工作面及放坡重叠部分的长度,附墙垛凸出部分按砌筑工程规定的砖垛折加长度合并计算,不扣除搭接重叠部分的长度,如图6.3所示。垛的加深部分亦不增加。

H按槽坑底(含垫层)标高至交付施工现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挖地下室等下翻构件土石方,深度按下翻构件基础(含垫层)底至地下室基础(含垫层)底标高确定。

如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未规定时,C按以下方法计算:

a.基础或垫层为混凝土时,按混凝土宽度每边各工作面30cm计算;

图6.2 基槽长度计算示意图

图6.3 地槽放坡时交接重叠示意图

b.挖地下室、半地下室土方按垫层底宽每边增加工作面1m(烟囱、水、油地、水塔里入地下的基础,挖土方按地下室放工作面);

c.如基础垂直表面需做防腐或防潮处理的,每边增加工作面80cm;

d.砖基础或块石基础,每边增加工作面15cm;

e.如同一槽、坑遇到多个增加工作面条件时,按其中较大的一个计算;

f.地下构件设有砖膜的,挖土工程量按砖模下设计垫层面积乘以下翻深度,不另增加工作面和放坡;

g.挖管道沟槽土方,沟底宽度按管道宽度,如遇有管道垫层或基础管座时,按其中较大宽度,另加0.40m计算。

放坡工程量按施工设计规定计算,如施工设计未规定时可按表6.4中的放坡系数计算。

表6.4 土方放坡起点深度和放坡系数表

注 1.放坡起点均自槽、坑底开始。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类别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3.凡有围护或地下室连续墙的部分及基础土方支挡土板时,土方放坡不另行计算。

【例6.7】某独立柱基础基底标高-1.9m,垫层厚度100mm,场地自然标高-0.45m,场地自然标高到-1.1m为二类土,-1.1m以下为三类土,人工挖土。该柱基坑开挖是否需要放坡,放坡系数是多少?

解:(1)判断是否放坡:

二类土H=1.1-0.45=0.65(m)

三类土H=1.9+0.1-0.45=1.55(m)

依据表6.4可知三类土H=1.55m>1.5m,所以基坑需要放坡。

(2)放坡系数计算:

三类土自身厚度 H=1.9+0.1-1.1=0.9(m)

K=(0.65×0.5+0.9×0.33)/1.55=0.401

2)方形基坑放坡示意图如图6.4所示,地坑工程量计算式为

图6.4 方形基坑放坡示意图

(a)基坑平面图;(b)基坑剖面图;(c)基坑四角锥体

式中 V——挖土体积,m3

K——放坡系数;

B——槽坑底宽度,m;

H——槽、坑深度,m;

C——工作面宽度,m;

R——坑底半径,m;

L——槽、坑底长度,m。

3)挖淤泥流沙,以实际挖方体积计算。

4)原土夯实与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4)工程量计算注意点。

1)挖土方工程量应扣除直径800mm及以上的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等大口径桩及空钻挖所形成的未经回填桩孔所占面积。

2)房屋基槽、坑土方开挖,因工作面、放坡重叠,如图6.5所示上面阴影三角形部位,造成基槽、坑计算体积之和大于实际大开挖体积时,按大开挖体积计算,即按实际开挖体积(即abcd区域范围面积)计算。

(5)回填土及弃置运输工程量计算,回填土定额分为就地回填和借土回填。

图6.5 工作面放坡重叠示意图

1)沟槽、基坑回填按挖土工程量减去交付施工标高(或自然地面标高)以下埋设的建(构)筑物、各类构件及基础、垫层等所占的体积计算。

2)室内回填土工程量为主墙间的净面积乘室内填土厚度,即设计室内与交付施工场地地面标高(或自然地面标高)的高差减地坪的垫层及面层厚度之和。底层为架空层时,室内回填土工程量为主墙间的净面积乘设计规定的室内填土厚度。

3)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

4)回填石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余方弃置运输工程量为挖方工程量减回填土工程量乘相应的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6.3中的折算系数计算。

6)就地回填是指将挖出的土方在运距5m内就地回填,运距超过5m,按人力车运土定额计算。借土回填夯实是指向外取土回填,定额未包括挖、运土。

(6)挖混凝土管沟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窨井所占长度,各种井类及管道接口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管沟回填工程量,按挖方体积减去管道及基础等埋入物的体积计算。

2.石方

(1)一般开挖、人工凿石、机械凿石,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槽坑爆破开挖,按图示尺寸另加允许超挖厚度:极软岩、软石20cm;较软岩、较坚硬岩、坚硬岩15cm。石方超挖量与工作面宽度不得重复计算。

(3)人工岩石表面找平按岩石爆破的规定尺寸以面积计算。

3.基础排水

(1)湿土排水工程量同湿土工程量(含地下常水位以下的岩石开挖体积)。

(2)轻型井点以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以30根为一套,使用时累计根数轻型井点少于25根,喷射井点少于15根,使用费按相应定额乘系数0.7。

(3)使用天数以昼夜(24h)为一天,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使用天数计算。

(4)湿土排水定额按正常施工条件编制,排水期至基础(含地下室周边)回填结束。回填后如遇后浇带施工需要排水,发生时另行按实计算。

【例6.8】某房屋工程基础平面及断面如图6.6所示,已知:基底土质均衡,为二类土,地下水位标高为-1.1m,土方含水率30%;室外地坪设计标高-0.30m,交付施工场地标高-0.15m,人工挖土,试计算该基础土方开挖工程量。

解:本工程采用人工开挖基槽坑,但未明确放坡系数及工作面。根据表6.4,挖土深度H=1.6-0.15=1.45(m),挖土深大于1.2m,放坡系数K=0.5,混凝土工作面C=0.3m,其中湿土挖土深度为H=1.6-1.1=0.5(m)。

(1)基槽挖土工程量:

1—1断面:

图6.6 [例6.8]图(单位:mm)

(a)基础平面图;(b)基础断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