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
依附于建筑物外墙外不与户室开门连通,起装饰作用的敞开式挑台(廊)、平台,以及不与阳台相通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等设备平台部件。
2.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
(1)骑楼是指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如图5.34所示。
(2)过街楼是指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如图5.35所示。
(3)建筑物通道是指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如图5.35所示。
图5.34 骑楼示意图
1—骑楼;2—人行道;3—街道
图5.35 过街楼示意图
1—过街楼;2—建筑物通道
3.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
露台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露台应满足4个条件:①位置,设置在屋面、地面或雨篷顶;②可出入;③有围护设施;④无盖。这4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如果设置在首层并有围护设施的平台,且其上层为同体量阳台,则该平台应视为阳台,按阳台的规则计算建筑面积。
4.建筑物内平台
建筑物内平台主要有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如图5.36所示。包括:工业厂房、搅拌站和料仓等建筑中的设备操作控制平台等,其主要作用为室内构筑物或设备服务的独立上人设施,因此不计算建筑面积。
图5.36 操作控制平台
5.附墙构件及饰面
附墙构件及饰面有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
(1)勒脚是在房屋外墙接近地面部位设置的饰面保护构造。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其高度一般为室内地坪与室外地面的高差,也有的将勒角高度提高到底层窗台,它起着保护墙身和增加建筑物立面美观的作用。
(2)附墙柱是指非结构性装饰柱,结构柱应计算建筑面积,如图5.37所示。
(3)台阶是指联系室内外地坪或同楼层不同标高而设置的阶梯形踏步,室外台阶还包括与建筑物出入口连接处的平台,如图5.38所示。
图5.37 附墙柱示意图
图5.38 台阶示意图
(a)无挡墙台阶;(b)带挡墙台阶
架空的阶梯形踏步,起点至终点的高度达到该建筑物一个自然层及以上的称为楼梯,在一个自然层以内的称为台阶。
图5.39 检修梯示意图
6.(飘)窗
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
7.其他
(1)爬梯、消防钢楼梯。用于室外爬梯和室外用于检修、消防钢楼梯,如图5.39所示。室外钢楼梯需要区分具体用途,如专用于消防楼梯,则不计算建筑面积,如果是建筑物唯一通道,兼用于消防,则需要按室外楼梯相关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2)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储油(水)池、储仓、栈桥等构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