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12 附录M: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7.4.12.1 墙、柱面装饰工程
墙、柱面装饰工程项目按附录M列项,分为墙面抹灰、柱(梁)面抹灰、零星抹灰、墙面块料面层、柱(梁)面镶贴块料、镶贴零星块料、墙饰面、柱(梁)饰面。
1.墙面抹灰
(1)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7.101执行。
(2)编制注意事项。
表7.101 墙面抹灰(编码:011201)
1)立面砂浆找平项目适用于仅做找平层的立面抹灰。
2)抹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麻刀石灰浆、石膏灰浆等按墙面一般抹灰列项,水刷石、斩假石、干黏石、假面砖等按墙面装饰抹灰列项。
3)飘窗凸出外墙面增加的抹灰不计算工程量,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4)有吊顶天棚的内墙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图纸未明确高度按吊顶底加10cm考虑。
2.柱(梁)面抹灰
(1)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7.102执行。
(2)砂浆找平项目适用于仅做找平层的柱(梁)面抹灰。抹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麻刀石灰浆、石膏灰浆等按柱(梁)面一般抹灰编码列项,水刷石、斩假石、干黏石、假面砖等按柱(梁)面装饰抹灰编码列项。
表7.102 柱(梁)面抹灰(编码:011202)
3.零星抹灰
(1)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7.103执行。
(2)零星项目抹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麻刀石灰浆、石膏灰浆等按零星项目一般抹灰编码列项,水刷石、斩假石、干黏石、假面砖等按零星项目装饰抹灰编码列项。
(3)墙、柱(梁)面≤0.5m2的少量分散的抹灰按零星抹灰项目编码列项。
(4)一般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壁龛、池槽以及1m2以内的抹灰;块料镶贴和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线、扶手、雨篷周边等。
表7.103 零星抹灰(编码:011203)
注 1.砂浆找平项目适用于仅做找平层的柱(梁)面抹灰。
2.抹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麻刀石灰浆、石膏灰浆等按柱(梁)面一般抹灰编码列项,水刷石、斩假石、干黏石、假面砖等按柱(梁)面装饰抹灰编码列项。
4.墙面块料面层
(1)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7.104执行。
表7.104 墙面块料面层(编码:011204)
(2)清单编制注意事项。
1)在描述碎块项目的面层材料特征时可不用描述规格、品牌、颜色。
2)石材、块料与黏结材料的结合面刷防渗材料的种类在防护层材料种类中描述。
3)安装方式可描述为砂浆或黏结剂粘贴、挂贴、干挂等,不论哪种安装方式,都要详细描述与组价相关的内容。
5.柱(梁)面镶贴块料
(1)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7.105执行。
(2)清单编注意事项。
1)在描述碎块项目的面层材料特征时可不用描述规格、品牌、颜色。
2)石材、块料与黏结材料的结合面刷防渗材料的种类在防护层材料种类中描述。
3)柱梁面干挂石材的钢骨架按表7.104相应项目编码列项。
6.镶贴零星块料
清单项目的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7.106执行。
表7.105 柱(梁)面镶贴块料(编码:011205)
表7.106 镶贴零星块料(编码:011206)
注 1.在描述碎块项目的面层材料特征时可不用描述规格、品牌、颜色。
2.石材、块料与黏结材料的结合面刷防渗材料的种类在防护层材料种类中描述。
3.零星项目干挂石材的钢骨架按表7.95相应项目编码列项。
4.墙柱面≤0.5m2的少量分散的镶贴块料面层应按零星项目执行。
7.墙饰面
(1)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7.107执行。
(2)清单编制注意事项。“墙面装饰浮雕”项目,在使用规范时,凡不属于仿古建筑工程的项目,可按本附录编码列项。
表7.107 墙饰面(编码:011207)
【例7.21】某教学楼装修工程的墙面装饰板清单见表7.108所示。假设当地当时市场价:三类人工194元/工日,18mm阻燃板58.4元/m2,防火涂料38.5元/kg,12mm硅钙板96.3元/m2;其他材料、机械单价按定额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为人工费及机械费之和为基数,费率分别为16.57%、8.10%;按照本定额编制该清单项目投标报价。
表7.108 墙面装饰板工程量清单
解:(1)套定额计算人工费、材料费。
1)墙面木龙骨基层,套用定额12-111:
人工费=7.424×194=1440.26(元/100m2)
材料费=1246.48(元/100m2)
机械费=0(元)
2)木龙骨18mm阻燃板基层,套用定额12-123:
人工费=5.263×194=1021.02(元/100m2)
材料费=2261.83+(58.4-21.12)×105=6170.23(元/100m2)
机械费=0(元)
3)墙面阻然板基层上装饰硅钙板套用定额12-136:
人工费=7.742×194=1501.95(元/100m2)
材料费=4431.09+(96.3-40.78)×107=10371.73(元/100m2)
4)木龙骨,刷防火涂料三遍,套用定额14-93、14-94:
人工费=(4.726+2.031)×194=1310.85(元/100m2)
材料费=(243.24+126.82)+(17.76+9.36)×(38.5-13.36)=1051.86(元/100m2)
(2)列表计算综合单价见表7.109
表7.109 墙面装饰板综合单价计算表
8.柱(梁)饰面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7.110执行。
9.墙、柱面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注意事项
(1)墙面装饰项目,不含立面防腐、防水、保温以及刷油漆的工作内容。防水按附录J屋面及防水工程相应项目编码列项;保温按附录K保温、隔热、防腐工程相应项目编码列项;刷油漆按附录P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项目编码列项。
(2)一般抹灰与装饰抹灰进行区别编码列项。
(3)墙、柱面的抹灰项目,工作内容仍包括“底层抹灰”;墙、柱(梁)的镶贴块料项目,工作内容仍包括“黏结层”,本附录列有“立面砂浆找平层”“柱、梁面砂浆找平”及“零星项目砂浆找平”项目,只适用于仅做找平层的立面抹灰。
表7.110 柱(梁)饰面(编码:011208)
7.4.12.2 隔断、幕墙工程
1.幕墙工程
(1)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7.111执行。
(2)幕墙钢骨架按附录表M.4干挂石材钢骨架编码列项。
表7.111 幕墙工程(编码:011209)
2.隔断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7.112执行。
表7.112 隔断(编码:011210)
3.工程量清单编制注意事项
(1)墙柱面装饰工程量清单项目必须按设计图纸注明的装饰位置,结构层材料名称,龙骨设置方式,构造尺寸做法,面层材料名称、规格及材质,装饰造型要求,特殊工艺及材料处理要求等;并根据每个项目可能包含的工程内容进行描述。
(2)柱面抹灰项目、石材柱面项目、块料柱面项目适用于矩形柱、异形柱(包括圆形柱、半圆形柱等)。
(3)设置在隔断、幕墙上的门窗,可包括在隔断、幕墙项目报价内,也可单独编码列项,并在清单项目中进行描述。
4.有关工程项目特征说明
(1)墙体类型指砖墙、石墙、混凝土墙、砌块墙以及内墙、外墙等。
(2)底层、面层的厚度应根据设计图纸规定确定。
(3)勾缝类型指清水砖墙、砖柱的加浆勾缝(平缝或凹缝),石墙、石柱的勾缝(如:平缝、平缝凹缝、平凸缝、半圆凹缝、半圆凸缝和三角凸缝)。
(4)防护材料指石材防碱背涂处理剂和面层防酸涂剂等。
(5)基层材料指面层内的底板材料,如:木墙裙、木护墙、木板隔断的龙骨上粘贴或铺钉的内衬底板。
(6)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麻刀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的抹灰属于一般抹灰;水刷石、斩假石(剁斧石、剁假石)、干黏石、假面砖等抹灰属于装饰抹灰。
5.工程量计算注意事项
(1)墙面抹灰不扣除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是指墙与梁的交接处所占面积,不包括墙与楼板的交接。
(2)柱(墙)面装饰板按设计图示外围饰面尺寸乘以高度(长度)以面积计算,外围饰面尺寸是饰面的表面尺寸。
(3)带肋全玻璃幕墙是玻璃幕墙的玻璃肋,玻璃肋的工程量应合并在玻璃幕工程量内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