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组成——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4.1.1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组成——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如图4.1所示。

4.1.1.1 人工费

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

1.人工费组成内容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人工费计算方法

(1)方法1。

图4.1 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式(4.1)主要适用于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自主确定人工费,也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编制计价定额确定定额人工单价或发布人工成本信息的参考依据。

(2)方法2。

日工资单价是指施工企业平均技术熟练程度的生产工人在每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规定从事施工作业应得的日工资总额。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确定日工资单价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通过市场调查,参考实物工程量人工单价综合分析确定,最低日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普工1.3倍、一般技工2倍、高级技工3倍。

工程计价定额不可只列一个综合工日单价,应根据工程项目技术要求和工种差别适当划分多种日人工单价,确保各分部工程人工费的合理构成。

式(4.3)适用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编制计价定额时确定定额人工费,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4.1.1.2 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

1.材料费组成内容

(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2)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2.材料费计算方法

(1)材料费。

材料单价=[(材料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保管费率] (4.5)

(2)工程设备费。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4.1.1.3 施工机具使用费

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其租赁费。

1.施工机具使用费组成内容

(1)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大型机械除外)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各种燃料及水、电等。

7)税费: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2)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2.施工机具使用费计算方法

(1)施工机械使用费。

1)折旧费计算公式为

2)大修理费计算公式为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确定计价定额中的施工机械使用费时,应根据《建筑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算规则》结合市场调查编制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施工企业可以参考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台班单价,自主确定施工机械使用费的报价,如租赁施工机械,公式为

(2)仪器仪表使用费。

【例4.1】某施工机械预算价格为100万元,折旧年限为10年,年平均工作225个台班,残值率为4%,则该机械台班折旧费为多少?

解:根据计算规则:

4.1.1.4 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1.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管理人员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的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经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7)劳动保护费:是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8)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

建设工程专项检测项目应按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要求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专项检测费由建设单位与检测单位根据工程质量检测的内容和要求在合同中约定。

建设工程专项检测应按《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要求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专项检测费由建设单位与检测单位根据工程质量检测的内容和要求在合同中约定。

(9)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11)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的保险费用。

(12)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13)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4)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指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规定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15)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其作用是为了发展地方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

(16)地方教育附加:按照《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要求,各地统一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为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17)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还包括检验试验费、办公软件、现场监控、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所发生的费用和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财务费等。

2.企业管理费计算方法

(1)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

(2)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计算基础。

(3)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上述公式适用于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自主确定管理费,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编制计价定额确定企业管理费的参考依据。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确定计价定额中企业管理费时,以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作为计算基数,其费率根据历年工程造价积累的资料,辅以调查数据确定。

4.1.1.5 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1)施工企业根据企业自身需求并结合建筑市场实际自主确定,列入报价中。

(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确定计价定额中利润时,应以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作为计算基数,其费率根据历年工程造价积累的资料,并结合建筑市场实际确定,以单位(单项)工程测算,利润在税前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比重可按不低于5%且不高于7%的费率计算。利润应列入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

4.1.1.6 规费

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

1.规费组成内容

(1)社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列而未列入的规费,按实际发生计取。

2.规费计算方法

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以定额人工费为计算基础,根据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规定费率计算。

式中: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费率可按每万元发承包价的生产工人人工费和管理人员工资含量与工程所在地规定的缴纳标准综合分析取定。

4.1.1.7 税金——增值税

1.增值税含义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增值税是价外税。

2.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

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增值税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增值税应税劳务和服务而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3.增值税税率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39号)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见表4.1。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4.建筑业增值税计算办法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增值税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纳税人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财税36号文,附件2,《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一般计税方法。

当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9%。计算公式为

表4.1 增值税税率

营改增后的工程造价由税前造价、增值税销项税额、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构成。其中,税前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2)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简易计税方法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当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建筑业增值税征收率为3%。计算公式为

税前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含税价格计算。

5.建筑业可选择的简易计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6.增值税发票的类型

(1)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如果购买方也是一般纳税人(有纳税人识别号)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不是一般纳税人;或者采用简易计税法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营业税和增值税下应纳税额计算比较。

【例4.2】施工企业开具100万元的工程发票,试分别计算营业税和增值税下应纳税额。营业税率为3%。

解:(1)缴纳营业税时:(不含甲供)应纳营业税额=100×3%=3(万元)

(2)作为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时:销项税额=100/(1+9%)×9%=8.257(万元)

假设进项税额5.8万元,应纳增值税额=8.257-5.8=2.457(万元)

(3)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时:应纳增值税额=100/(1+3%)×3%=2.9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