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2 地基处理

6.3.2 地基处理

地基处理一般是指用于改善支承建筑物的地基(土或岩石)的承载能力或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工程技术措施。

1.换填加固

(1)工程量计算。按设计图示尺寸或经设计验槽确认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2)套定额注意事项。

1)定额适用于基坑开挖后对软弱土层或不均匀土层地基的加固处理,按不同换填材料分别套用定额子目。定额未包括软弱土层挖除,发生时套用“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

2)填筑毛石混凝土子目中毛石投入量按24%考虑,设计不同时混凝土及毛石按比例调整。

2.强夯地基加固

(1)工程量计算。按设计的不同夯击能、夯点击数和夯锤搭接量分别计算工程量,点夯按设计图示布置以点数计算;满夯按设计图示范围以面积计算。

(2)套定额注意事项。

1)强夯地基加固定额分点夯和满夯;点夯按设计夯击能和夯点击数不同,满夯按设计夯击能和夯锤搭接量分别设置定额子目,按设计不同分段计算。

2)点夯定额已包含夯击完成后夯坑回填平整,如设计要求夯坑填充材料的,则材料费另行计算。

3)满夯定额按一遍编制,设计遍数不同,每增一遍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75计算。

4)定额未考虑场地表层软弱土或地下水位较高时设计需要处理的,按具体处理方案套用相应定额。

3.填料桩

(1)工程量计算。

1)振冲碎石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另加加灌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沉管桩(砂、砂石、碎石填料)不分沉管方法均按钢管外径截面积(不包括桩箍)乘以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加灌长度,以体积计算。

填料桩的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规定者,按0.50m计算。若设计桩顶标高至交付地坪标高差小于0.50m时,加灌长度计算至交付地坪标高。

3)空打部分按交付地坪标高至设计桩顶标高的长度减加灌长度后乘以桩截面积计算。

(2)套定额注意事项。

1)定额按不同施工工艺、不同灌注填充材料编制。

2)空打部分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0.5计算,其余不计。

3)振冲碎石桩泥浆池建拆、泥浆外运工程量按成桩工程量乘以系数0.2计算,套用本定额第三章“桩基工程”中泥浆处理定额子目。

4)沉管桩中的钢筋混凝土桩尖,定额已包括埋设费用,但不包括桩尖本身,发生时按成品购入构件另计材料费。遇不埋设桩尖时,每10个桩尖扣除人工0.40工日。

4.水泥搅拌桩

水泥搅拌桩是利用水泥作为固化剂的主剂,利用搅拌桩机将水泥喷入土体并充分搅拌,使水泥与土发生一系列物理化学反应,使软土硬结而提高地基强度。目前按主要使用的施工方法分为单轴、双轴和三轴搅拌桩。

(1)工程量计算。

1)按桩长乘桩单个圆形截面积以体积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桩长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长度另加加灌长度计算。当发生单桩内设计有不同水泥掺量时应分段计算。

2)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规定,按0.50m计算。若设计桩顶标高至交付地坪标高差小于0.50m时,加灌长度计算至交付地坪标高。

3)空搅(设计不掺水泥,下同)部分的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交付地坪标高减去加灌长度计算。

4)桩顶凿除按加灌体积计算。

(2)套定额注意事项。

1)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入量定额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3%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水泥掺量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

2)定额按不掺添加剂(如:石膏粉、三乙醇胺、硅酸钙等)编制,如设计有要求,按设计要求增加添加剂材料费。

【例6.9】直径650mm双轴深层喷水泥搅拌桩,每米水泥用量60kg,加固土重1600kg/m3,计算其定额基价。

解:水泥掺量计算为:60÷(0.65×0.65×3.14×1×1600/4)×1600/1800×100%=10%,定额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的13%考虑,设计不同时按,水泥掺量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查定额2-31:

换算后基价=1354.47+0.34×2363×(10%/13%-1)=1169.07(元/10m3

3)空搅(设计不掺水泥部分)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其余不计。

【例6.10】如图6.7所示某地下室围护水泥搅拌桩工程,原地坪相对标高-0.8m,空桩长度:1.8m、桩长:7m(包含加灌长度),双轴700@500,桩间搭接200mm。普通42.5R级水泥掺入量为土重15%。计算该工程定额费用。

解:定额水泥掺量按加固土重的13%计价,按比列调整计算,则:

(1)双轴水泥搅拌桩费用:

工程量=0.35×0.35×3.14×7×2×23=123.86(m3

图6.7 [例6.10]图

套定额2-31:

(2)空搅部分费用:

工程量=0.35×0.35×3.14×1.8×2×23=31.85(m3

套定额2-31:

工程定额费用=[19.089×0.5+0.028×591.04×0.5]×31.85=567.54(元)

4)桩顶凿除套用本定额第三章“桩基工程”中的凿灌注桩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10计算。

5)施工产生涌土、浮浆的清除,按成桩工程量乘以系数0.20计算,套用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中土方汽车运输定额子目。

5.旋喷桩

(1)工程量计算。工程量按设计桩长乘以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当发生单桩内设计有不同水泥掺量时应分段计算。

(2)套定额注意事项。

1)旋喷桩的水泥掺入量统一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21%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水泥掺量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

2)定额按不掺添加剂(如石膏粉、三乙醇胺、硅酸钙等)编制,如设计有要求,按设计要求增加添加剂材料费。

3)定额已综合了常规施工的引孔,当设计桩顶标高到交付地坪标高深度大于2.0m时,超过部分的引孔按每10m增加人工0.667工日、旋喷桩机0.285台班计算。

4)施工产生涌土、浮浆的清除,按成桩工程量乘以系数0.25计算,套用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中土方汽车运输定额子目。

6.注浆地基

(1)工程量计算。钻孔按交付地坪至设计桩底的长度计算,注浆按下列规定计算:

1)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2)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3)如果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以此圆柱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2)套定额注意事项。

1)定额所列的浆体材料用量应按设计要求的材料品种、含量进行调整,其他不变。

2)施工产生废浆清除,按成桩工程量乘0.10系数计算,套用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中土方汽车运输定额子目。

7.树根桩

树根桩按设计桩长乘以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8.圆木桩

圆木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接桩)及梢径,按木材材积表计算,其预留长度的材积已考虑在定额内。送桩深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交付地坪标高另加0.50m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