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2025年09月26日
5.1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1.建筑面积概述
建筑面积是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根据有关规则计算水平面积之和,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建筑部件面积。可分为使用面积、辅助面积(交通面积)和结构面积。
(1)使用面积。可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
(2)辅助面积。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所占的净面积,包括房屋的楼梯、走道。
(3)结构面积。建筑物各层中的墙体、柱、垃圾道、通风道等结构在平面布置中所占的面积。
2.建筑面积的作用
(1)建筑面积是计算建筑物占地面积、土地利用系数、使用面积系数、建筑容积率,以及开工、竣工面积等指标的依据。
(2)建筑面积也是建筑工程一项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如单位面积造价、人工材料消耗指标。
(3)建筑面积是编制设计概算的一项重要参数。设计概算的参数有建筑面积、结构特征。
3.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自2014年7月1日起,以《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为准。该规范是在2005年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个部分及规范用词和条文说明。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4.规范建筑面积的基本规定
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将结构层高2.2m作为全计或半计面积的划分界限,结构层高在2.2m及以上者计算全部面积,结构层高不足2.2m的计算一半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