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思勉的史学思想
史学思想是一个历史学家构建其学术大厦的础石和蓝图。吕思勉不仅撰有《历史研究法》《中国史籍读法》《史籍与史学》《史通评》《文史通义评》等史学理论的专著,还写过不少自述治史的专文,在其他通史、专史和断代史著作中,也随时因事地阐述自己的史学思想。
“历史永远在重作之中”,这是吕思勉历史观中闪光的思想。历史本身是变迁进化的。吕思勉从这一时代共识出发,认识到人们对以往历史的理解也会随着时代的演进而修正、改变、深化、提高:“人于事之关系,所感时有变迁,故于旧有之史,时时觉其不适于用;觉其不适于用,即须改作矣。”因而,他的结论是:“史也者,终古在改作之中者也。”(19)对1934年《史通评》中的这一观点,他后来有所补充:“因社会状况的不同,人心的观念既随之而变,观念既变,看得事情的真相亦就不同了。史事的订正,又安有穷期呢?搜辑永无穷期,订正永无穷期,历史的当改作,即已永无穷期。何况历史不是搜辑、考订了便算了事的,还要编纂成功,给大家看,而看的人的需要,又是随时不同的,然则历史安得不永远在重作之中呢?”(20)吕思勉从历史的观念、史事的搜考、史书的编纂等层面,论述了这诸多层面的认识和需要都会随时代社会的变迁而不同,因而每一时代的历史学都是该时代特定的认识水平和认识需要的产物。吕思勉这种历史观念,令人联想到西方史学家克罗齐(B.Croce)那个著名的论题:“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尽管吕思勉的表述不及克罗齐思辨明晰,但两者相通之处却是不难发现的。
正因为强调历史是当时代的历史学家对既往事实的搜集、解释,用以说明现在,推测未来,故而吕思勉认为:“会通众事而得其公例者,可以谓之史学;而不然者,则只可谓之史籍。”(21)他受郑樵“会通之说”和章学诚“独断之学”的影响,提出“通贯之识”。他把学问分为三等:“凡研究学术,不循他人之途辙,变更方向,自有发明,为上乘。此时势所造,非可强求。循时会之所趋,联接多数事实,发明精确定理者,为中乘。若仅以普通眼光,搜集普通材料,求得普通结论者,则下乘矣。”他所推崇的上乘学术是怎样的呢?曰:“学问固贵证实,亦须重理想”;“此等处,心思要灵,眼光要远,方能辨别是非,开拓境界”(22)。
也是从“通贯之识”出发,吕思勉尤其强调普通史与专门史的区分:“严格言之,专门的历史还当分属于各科学之中,唯普通的历史乃是称为真正的历史。”(23)首先,他是从科学研究的不同层面与不同目的强调这种区分的:“史学所要明白的,是社会的总相,而这个总相,非各方面都明白,不会明白的。”后一任务即由专门史担当。由于各种专门史的日益发达,普通史也随之进步,两者不能偏废。但他认为,“社会是整个的,虽可分科研究,却不能说各科研究所得的结果之和,就是社会的总相。社会的总相是专研究一科的人所不能明白的,倘使强作说明,必至于卤莽灭裂”,而普通史家自无此弊。(24)其次,吕思勉是从研究者的才性秉赋的差异强调这种分工的。他以为,人的秉性有专门家和通才之分,在史学上,前者宜为专门史家,后者宜为普通史家;研究者可就性之所近而各有所择,但两者应该“贵知异己之美,不可偏于一端”(25),专门史家自应有普通知识,普通史家亦宜有专精之学。这样,两者“看似分道扬镳,实则相资为用,此则今后史学演进必由之途”(26)。
史学研究“不宜豫设成见”(27),这是吕思勉史学思想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与马克斯·韦伯(Max Weber)提出的社会科学研究中价值中立性的主张颇有相似之处。吕思勉的这一思想,究竟是受到推崇“虚己”的清代朴学的启发,还是由于现代西方社会学的影响,我们无从推测,或许兼而有之。令人感兴趣的在于:他为这一原则注入了哪些具体的内涵。
从这一原则出发,吕思勉提倡纯粹治学的精神。什么是纯粹治学的精神?他认为就是“深嗜笃好,不能自已而为之”,清代考据之学倒颇与这种近代科学精神相契合。因此,他主张学术研究“宜置致用于度外,而专一求其精深”;反对不加分析地标举所谓有用之学。他承认“学术之终极目的,总不外乎有用”,但强调指出:“其实学问只分真伪,真正的学术,哪有无用的呢?”吕思勉以为,中国学者倘以清代朴学纯粹治学的精神治近代新科学,必能有所发明;但嘉道以后,“尽瘁于旧学之人,因时局的紧张,反有舍弃其纯粹治学的精神,而趋于应用之势”。由于这一趋势,“中国近代需要纯科学甚亟,中国近代学者的精神,其去纯科学反愈远”。在他看来,这种急功近利的趋用救世,既无补时局的转机,反失落科学的传统,更是妨碍“整个民族趋向的一个大关键”(28)。
从“不宜豫设成见”的原则出发,吕思勉否定史为前鉴的陈说。《吕著中国通史》开卷讨论历史学的目的作用时,他即设为回答道:“这个问题,在略知学问的人,都会毫不迟疑地作答道:历史是前车之鉴。什么叫做前车之鉴呢?他们又会毫不迟疑地回答道:昔人所为而得,我可以为模范;如其失策,便当设法避免;这就是所谓法戒。”他批判道:“这话骤听似是,细想就知道不然。世界上那有真相同的事情?所谓相同,都是察之不精,误以不同之事为同罢了。”“天下事既没有两件真正相同的,执应付此事的方法,以应付彼事,自然要失败。”(29)吕思勉认为,“历史是一种学术,凡学术都贵真实。只要忠实从事,他自然会告诉你所以然的道理,指示你当遵循的途径”,因而他断然声明:“历史是历史,现局是现局。”(30)这一声明为历史学作了真正科学的定位,从而与影射现实、服务政治、借酒杯以浇块垒、执陈方以医新病等伪科学、非科学倾向划清了此疆彼界。
从“不宜豫设成见”的原则出发,吕思勉力戒民族主义的误导。他认为,借历史以激励爱国家、爱民族之心,虽“是一个很好的办法,然天下事总有一个适当的限度,超过这限度,就不是真理”,或把本民族看得过高,把他民族看得太低,“偏重感情,抹杀理性”,导致民族主义的滥用。他指出:这种“由矫揉造作的历史所致之弊,唯有用真正的历史,可以做它对症的药”(31)。吕思勉也理性地要求自己在研究中把握这一适当的度。《吕著中国通史》完稿于九一八事变十周年,面对国难当头、外敌当前的时局,他身居上海孤岛,“诚极沉闷”,但只在最末一章《革命途中的中国》结尾自信地指出:“岂有数万万的大族,数千年的大国、古国,而没有前途之理?”引用梁启超译拜伦《哀希腊》结束全书:“难道我为奴为隶,今生便了?不信我为奴为隶,今生便了!”(32)他的《两晋南北朝史》也作于抗日战争时期,后来他反思论史倾向,认为论五胡时因意在激扬民族主义,“稍失其平”,表示“异日有机会当改正”。(33)凡此种种,都表现出吕思勉对历史理性与民族感情的度的科学把握。
从“不宜豫设成见”的原则出发,吕思勉反对道德史观的流弊。重褒贬、寓惩劝的道德史观是中国旧史的传统之一。据吕思勉之见,其表现之一为借历史以维持社会的道德正义,如孔子修《春秋》,朱熹编《通鉴纲目》;其表现之二为借历史以激励读者的修养行为,如各种名臣言行录。他认为,把历史变为训诫之书的谬误,仍在于汲汲地将史学作为有用之学,而这时不过“以表言行、昭法式为史之用”而已。(34)他还指出:“此等史事的批评家,往往仅据往史表面上的记录,其结果,多不免于迂腐或浮浅,就不徒无益于求真,而反足为求真之累。”(35)
“用新方法整理旧国故”(36),这是吕思勉对新史学使命的高度概括,也是他史学生涯的自觉追求。他说:“学问的进化,自有一个必然的趋势,而现在所谓新史学,即作为我们自己发展出来的一个阶段,亦无不可。”(37)不言而喻,他是自视为新史学建设者的。他指出:进入20世纪,就是“学术方向变换之时代”,“因前此学术,在性质上确可与现今划一时期”;因此,“为前此学术算一笔总帐,尤其切要”。(38)而既要算总帐,在他看来,中国历史“材料虽多,迄未用科学的眼光加以整理,其紊乱而缺乏系统的情形自较西欧诸国为尤甚”;因而“不用新方法,简直可以全无所得”;而“现代史学的意义,既和前代不同,研究的方法当然随之而异”。(39)实际上,“算总帐”的呼声也罢,“用新方法整理旧国故”的号召也罢,倒并不是吕思勉所独有的卓见特识;几乎同时代的史学大师,例如胡适、顾颉刚,都有过类似的提法。我们一方面自应充分认识这是那个学术文化转型期的一种共识,以便从总体上把握新史学的共性的一面;另一方面则应准确区别在共同的话语系统遮掩下各位新史学大师的不同内涵,以免模糊了新史学发展序列中丰富的个性的那一面。对吕思勉史学的研究,关键也在于理清他是怎样为旧国故结算总帐的,在这一过程中,他又为新史学贡献了哪些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