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晗全集》自传书信的系年与校点

三、《吴晗全集》自传书信的系年与校点

2009年,在吴晗诞生一百周年之际,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了由常君实辑集的10卷本《吴晗全集》(下称《全集》),与1988年北京出版社4卷本《吴晗文集》相比,这是迄今为止吴晗著作最完整的结集,可谓功德无量。我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第1卷所收《吴晗自传》与第10卷所收吴晗书信,在系年与校点上,尚有值得斟酌处。既然研究现代中国知识分子,研究“文化大革命”史,吴晗都是一个绕不过去的重要人物,对与吴晗有关的细节考订,也是必要的功课。故不避饾饤,录下私见,未敢自信,质诸方家。

(一) 《吴晗自传》的写作年份

《全集》所收《吴晗自传》未标作年。该《自传》选自苏双碧主编《吴晗自传书信文集》(中国人事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下称《书信》),苏双碧在《前言》中认为:“这份自传大约写于1956年,好像是为了向组织上汇报个人历史简况而写的”,其依据或因该《自传》分三个时段,而第三段为“1948—1955”,故推断其写于1956年。但该《自传》末段说:“今年2月以后,增加了副市长,工作专业化了”,而《全集》第10卷有其1957年7月24日《关于北京市教育、卫生、文化工作的报告》,说明吴晗作为副市长专管教卫文应是1957年事。而且《自传》结尾表示:“努力作一个好党员,好干部,人民的好勤务员”,则写《自传》时吴晗已是中共预备党员或中共党员。而据苏双碧、王宏志《吴晗学术活动编年简谱》(收入《吴晗的学术生涯》,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吴晗是1957年3月被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故该《自传》有两种可能,或即其加入共产党之际交给党组织的自传底稿,或是其入党不久“向组织上汇报个人历史简况而写的”,但既然自称要“努力作一个好党员”,则必写于1957年3月入党之际或其后不久,似不可能写于1956年。

(二)关于致杨志冰信的系年

《全集》所收吴晗致其桑梓师长杨志冰的书信,都录自苏双碧主编的《书信》,两书系年却略有异同,《全集》本或有自己的判断,故而笔者考证也兼及两者。

《致杨志冰》(一),《全集》本系年作1930年×月×日。信中有云:“义乌朱一新先生之《拙庵丛稿》,生前为颉刚师求得一部。”查台湾联经版《顾颉刚日记》,涉及朱一新者唯二条。其一为1928年顾颉刚记游朱一新广雅书院旧址,时在吴晗结识顾颉刚以前,与此事无涉;其二为1930年12月2日云:“春晗、余逊来。看朱一新集。”春晗即吴晗原名,顾颉刚在吴晗来下即记“看朱一新集”,当是吴晗为其送来久求未得的朱一新集,当天翻阅把读之故,故此信当写在1930年12月2日后,月末之前。

《致杨志冰》(二),《全集》本系年作1930年×月23日,《书信》本作1931年8月23日。该信有云:“曦弟于18日到平”,“现拟令其报考师大附中及辅仁大学附中二校”。“曦弟”即吴晗之弟吴春曦,1931年应吴晗之召赴北平来考二校附中,这有吴晗《致杨志冰》(四)(《全集》本系年作1931年×月8日,《书信》本作1931年8月8日)可以印证:“盖生初愿考入北大后觅一相当位置约六七十元者,以供二人学业。此事已有成议,故敢飞函令曦来平。”据上引《吴晗自传》,吴晗1930年“暑期到北京考大学,来晚了,北大已经考过”,次年即1931年暑期再考北大与清华,终因数学零分而落榜北大,为清华所取,故此信不当系于1930年,而仍应系作1931年。其《致杨志冰》(四)复云:“生本届报考北大、清华二校,一摈一取,系7月13日至15日北大考试,……余项均佳,唯数学已抛荒久,致考零分,以是遂致被摧。清华自16考至22日,……8日发榜录取,入学证亦已正式送来矣”,所说应是8月8日。但吴晗“飞函令曦来平”与“曦弟于18日到平”,应在7月二校开考以前,因其原以为考取北大颇有胜算;而不可能在北大落榜而清华录取后的8月(倘若8月23日发函,吴春曦接函来京,已经开学在即,岂能赶上报考师大及辅仁大学附中),据其《致杨志冰》(四)自陈:“盖因在清华校内谋事极为不易,即谋得亦属笺笺稿费,又不能有固定收入”,不能解决他与曦弟的学费,决无可能再贸然“令曦来平”,故此信不可能作于1931年8月23日,而必在“8日发榜”之前。此信复云:“昨午由平返校,今晨即往谒颉刚先生,当即取得《礼俗》5册,内5册揭载吾师《俗原》之一部《礼俗》一卷。”查联经版《顾颉刚日记》,1931年暑期以前23日记及吴晗的,唯6月23日有“吴春晗来”的记载,故此信当据此系年作1931年6月23日。

《致杨志冰》(三),《全集》本系年与《书信》本相同,俱作1930年×月3日。此信云:“前日所发一禀,另邮《礼俗》5册及近影2帧,想已一一达帐石关,顾师颉刚昨交来《礼俗》稿费十元附函内奉上,希即检收,笺笺之费不足给纸墨,然新铏乍试即已奏捷”,考前引吴晗《致杨志冰》(二)提及《礼俗》第2期后有编辑按语云:“本册先登载其凡例,下期登其书一部《礼俗》类”,故此信“新铏乍试即已奏捷”,必然指杨志冰经吴晗绍介首次刊出其《俗原·凡例》,若是第3期刊出其《俗原·礼俗》似不得再称“新铏乍试”,且《致杨志冰(二)》末云“《礼俗》5册,另邮奉上”,则《致杨志冰》(三)当接1931年6月23日前信而写,故系年当作1931年7月3日。

《致杨志冰》(四),《全集》本系年作1931年×月8日,《书信》本系年作1931年8月8日。此信云:“生本届报考北大、清华二校,一摈一取,系7月13日至15日北大考试,……余项均佳,唯数学已抛荒久,致考零分,以是遂致被摧。清华自16考至22日,……幸终场于8日发榜录取,入学证亦已正式送来矣。”既云7月13日至22日先后参加北大、清华二校考试,故其下所云8日已由清华发榜录取,必为8月8日。且吴晗考虑面见胡适征询去就,故信中复云:“胡现住秦皇岛避暑,二十后始返”,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胡适日记》,1931年8月6日云:“早起与祖望同往秦(王)[皇]岛,八点二十分开车”,8月17日记云:“料理回去事。午后一点三刻开车,……晚十一点四十三分到北京”,其行程正与吴晗所说相吻合。故吴晗此信当写于清华发榜当日,《书信》本系年不误。经查《浙江日报》1966年5月21日首次摘发此信的《揭露吴晗的反革命真面目——吴晗家乡义乌县吴店公社调查材料(续篇)》一文,即作1931年8月8日,不知《全集》本何故摈弃不取。

《致杨志冰》(五),《全集》本系年作1931年×月27日,《书信》本作1931年8月27日。此信内容与上信衔接:“入学事近大有进展,前日往见适之先生,云已专函清大校长翁文灏、文学院长冯友兰及史学系主任蒋廷黻诸先生,并生所撰之《胡应麟年谱》送交清大,嘱为生在清大觅一位置,已得答复。”吴晗因北大落榜,录取清华,必须谋一工读位置以解决他与其弟的求学费用,而他当时在京最可求助者即昔日中国公学的老师胡适,故其“前日往见适之先生”云云,应是胡适避暑回京后当月25日。此信又云:“清大下月八九号报到,十四日开学”,实为考订此信写于8月的有力内证。清华大学按例都是9月上旬新生报到,中旬开学。笔者虽限于条件未能查证清华大学档案,但季羡林《清华园日记》(辽宁美术出版社2002年版)1932年9月7日日记可以印证:“今天是新同学入校办理手续的第一天”,同月14日记云:“今天早上行开学典礼,……十时举行典礼,首由梅校长致辞。”由此足证吴晗此信只可能写于清华报到、开学前的8月27日,《书信》本系年不误。经查上引《浙江日报》1966年5月21日摘发此信,亦作1931年8月8日,《全集》本弃而不用似不足取。

《致杨志冰》(六),《全集》本系年作1931年×月9日,《书信》本作1931年8月9日。此信云:“生于7日入学,住宿、交费、注册等手续俱于当日办妥。9日晤教务长张子高先生及史学系主任蒋廷黻先生,俱以胡师曾函托关照,对生甚为青目。”胡适在1931年8月19日有致翁文灏与张子高信(参见苏双碧、王宏志《吴晗学术活动编年简谱》,原信亦载1966年6月3日《人民日报》),力荐吴晗云:“我写这封信恳求两兄特别留意此人,给他一个工读的机会。他若没有工作机会,就不能入学了。我劝他决定入学,并许他代求两兄帮忙。”吴晗此信既云张子高等“俱以胡师曾函托关照,对生甚为青目”,则必在胡适8月19日致张子高信之后,绝无可能是8月9日,而只能是9月9日,且其信提及“于7日入学,住宿、交费、注册等手续俱于当日办妥”,与上信所云“清大下月八九号报到”以及季羡林日记所记清大7日“是新同学入校办理手续的第一天”正相吻合,故此信系年当作1931年9月9日。

《致杨志冰》(七),《全集》本系年与《书信》本俱作1932年×月27日。此信云:“本校同学愤于国事日非,日前组织赴京请愿团,已于22日南下,今日抵京。生以特种关系留校服务,昨日为本系草一对外宣言,已在印刷中。”1931年12月17日全国各地学生代表在南京举行联合示威,要求政府抗日,国民政府弹压,酿成“珍珠桥惨案”。平、沪高校闻讯,相继组织请愿团赴京抗议。据上引《浙江日报》摘发此信按语云:“1931年底,国民党反动派的卖国投降政策进一步引起全国人民的不满,华北地区的青年学生在我党的领导下纷纷组织请愿团,南下赴京请愿,要求奋起抗日。这个时候,吴晗又在干什么呢?当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他给杨志冰的信中说:(中略)生以特种关系留校服务”,则此信系年当作1931年12月27日。

《致杨志冰》(八),《全集》本系年作1932年×月25日,《书信》本作1932年1月25日。此信云:“生数月来频疲疾痛,初则目疾,继以失眠。”对照《致杨志冰》(七)有云“缘日前忽患目病”,则此信当在其后。且此信复云“校中大考又届”,清华大考一如惯例,都安排在1月。此有季羡林《清华园日记》1933年1月5日所云“拼命预备考试”,可以印证;同月11日季羡林又记云“今天果然有许多人去考”,足可推断吴晗此信当作于清华大考之月。此信复云:“外附近作《绿野仙踪》之作者一文呈正”,此文题为《〈绿野仙踪〉的作者》,收入《吴晗全集》第一卷,文末云“原载《清华周刊》,第三十六卷第十一期,1932年1月”,吴晗寄呈的应是载有其文的《清华周刊》,亦可印证此信系年当作1932年1月25日。《书信》本系年不误,《全集》本不采亦可诧异。

(三)关于致胡适信的系年

《致胡适》(三),《全集》本与《书信》本俱据1966年第3期《历史研究》系年为1930年×月28日。其信云:“明陈文烛的《二酉园文集》有沔阳卢氏《湖北先正遗书》本,已请图书馆购得,附闻”,而据《吴晗自传》,其于1930年“暑假到北京考大学,来晚了,北大已经考过,只好住公寓,成天上北京图书馆读书。过了一个月,经顾颉刚介绍到燕大图书馆中日文编考部做编目工作,读了很多书。”则此信当是吴晗进入燕大图书馆后所写。据上引《顾颉刚日记》1930年9月30日云:“打电话与吴春晗,告以图书馆事已成。”则吴晗经顾颉刚介绍正式入燕大图书馆编目,应是1930年10月初事。此信复云:“永忠的《延芬室稿》的一部分——《志学编》(删定本),二月前我曾替它作了一篇跋,最近燕大图书馆又陆续购得永忠手写的《延芬室稿》全部,约二十七册”,既云“又陆续购得”《延芬室稿》全部,则吴晗读其一部分之《志学编》也当在入燕大图书馆编目以后,最早应为1930年10月间事,若再后推二月,则此信似当写于1930年12月28日。此信也收入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胡适论学往来书信选》,编者注云:“此函未署年月,据内容考察,应是1931年上半年吴晗在燕京大学图书馆中日文编考部工作时写”,似亦有误。

《致胡适》(五),《全集》本与《书信》本俱据1966年第3期《历史研究》系年为1931年×月19日,上引《胡适论学往来书信选》所收本信系年同此。此信云:“去年冬间,发心编一个《四史人名索引》,……大约下半年如能入学,年底可以成功。”吴晗准备通过考试在1931年转入北大或清华二年级做插班生,既然信云“下半年如能入学”,可知此信必写于上半年。另据吴晗《致胡适》(四)附录1931年5月6日胡适致吴晗信说:“我记得你,并且知道你的工作。……星期有暇请来谈。”这是吴晗从上海中国公学休学北上后胡适给他的第一封复信,所谓吴晗的“工作”指其在编《胡应麟年谱》。吴晗理应在5月6日后首个周日,即5月10日应邀去胡宅拜谒,主要话题是《胡应麟年谱》与吴晗插班入学等问题,故而吴晗《致胡适》(五)提及“你说及的北大旁听生制度,我已去问明,据说现在没有这种制度了”。《致胡适》(五)复云:“我想找出钱牧斋批评胡应麟的话,这几天曾把四部丛刊本的《初学集》和《有学集》翻了一遍”,吴晗对胡适说及北大旁听与胡应麟年谱事肯定上心,不会拖延至1个月后才去打听与翻检,且从其自称“这几天”云云,此信应作于面谒胡适后不几天,故其系年当作1931年5月19日。

《致胡适》(八),《全集》本与《书信》本俱据1966年第3期《历史研究》系年为1931年×月15日,上引《胡适论学往来书信选》所收此信注云:“此函无年月,据内容考察,应为1931年9月写。”此信云:“《清明上河图与〈金瓶梅〉的故事》一文,在暑假中仓促草成,本不想发表,因想买一部《明史纪事本末》,一时凑不起钱,所以只能送与本校周刊,拿到了十块钱,大概可以买一部了。”从“送与本校周刊,拿到了十块钱”云云,显是预支稿费的表述,而据《全集》第一卷所收《清明上河图与〈金瓶梅〉的故事》一文,原载《清华周刊》第三十六卷第四、五期合刊,出版日期为1931年12月5日,则其此信应写在12月5日《清华周刊》正式出版之前。此信又云:“《胡应麟年谱》早已收到,近日穷日夜之力,重加编正,已二易稿”,而1931年9月26日吴晗《致胡适》(七)提及《胡应麟年谱》时说:“此稿现如在先生处,并请寄还,以便重写”,故《致胡适》(八)必写于9月26日之后,而只可能是10月15日或11月15日。但设若是10月15日,按当时邮政效率,即便吴晗去信与胡适寄回间不耽搁,吴晗收到《胡应麟年谱》初稿,最快也应在10月上旬中,要在短短几天里“已二易稿”,做到他在此信中所说将这篇数万字《年谱》“小注另提出附于年后”,“前稿弃去者十之五,增入者亦十之五”,在当时其白天工读,业余手写的情况下,绝无可能。何况短短几天,也不能在覆信中说《年谱》“早已收到”,故此信只可能写于11月15日。

(四)关于致郑振铎信的系年

《致郑振铎》,《全集》本系年仅作1945年。此信刊载于由郑振铎主编在沪出版的《民主》周刊1945年第10期,经笔者查核原刊,其出版于1945年12月15日。此信云:“我们的《民主》周刊出到一卷十七期了”,查该期出版日期为1945年4月18日,颇易令人以为是在其后不久写的。但此信说及:昆明“物价贵得使胜利前的上海人吓死。一放爆竹,暴跌了一下,随后过节又涨回去”。则此信必写于抗战胜利后,故有“胜利前”云云。所谓“随后过节”,应指公历1945年9月20日的传统中秋节,则此信至少作于9月20日后。此信复云:“从《求书目录》和《蛰居散记》上知道你这八年来的情形”,足证吴晗此时已读到郑振铎《求书目录》(应是《求书日录》之误,此文后收入郑振铎北京三联书店版《西谛书话》,流传颇广)和《蛰居散记》。据《郑振铎日记全编》(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所收《胜利前后日记》1945年9月2日记云:“写《散记》第一篇,毕”,整理者陈福康在其下注云:“作者当时开始写《蛰居散记》,为上海沦陷期间所见所闻的回忆录,后连载在柯灵、唐弢主编的《周报》上。第一篇为《暮影笼罩了一切》,后发表于15日《周报》。”也有力旁证吴晗此信绝不可能写于1945年9月15日前。而郑振铎的《求书日录》虽摘录其在上海沦陷初期抢救文献善本的日记,首刊时有一长篇前言,历述其中艰辛,提及“从八一三以后,足足的八年间,我为什么老留居在上海”,“日本投降,香港接收之后”云云,据陈福康著《郑振铎年谱》(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该文首刊于1945年11月1日上海《大公报》,则吴晗看到郑振铎上述二文再写此信当在1945年11月1日后。而查昆明版《民主》周刊,第二卷第十期出版于1945年9月23日,按吴晗以昆明《民主》周刊主编与民盟负责人的身份,其时连第二卷各期也应寓目,故颇疑此信所云“一卷十七期”之“一”应为“二”之误写或误植。《吴晗全集》第七卷《投枪集》收有《正告赫尔利将军》一文,其后括注“原载昆明《民主周刊》2卷17期,1945年11月22日”,故而有理由推断此信当写于此后,倘若算上昆明至上海的信件投递期限与郑振铎将此信刊出的排印期限,此信约写于1945年11月下旬(或12月上旬)。

(五)关于致黄裳信的系年

《致黄裳》(九),《全集》本系年作1947年×月21日。此信为吴晗妻袁震署名,首云“二月二十六日信拜读”,则必作于2月26日后。其后复云:“另由大陆银行奉上法币叁万元,请费神代订《文汇》航报一份,寄清华西园十二号袁震。”又据系年作1947年4月26日的吴晗《致黄裳》(十一)云:“航报算是真正收到了,真是谢谢您!航费上次寄了三万元给你,我弄不清每月要多少,务请代为问一下,打算再寄一笔钱,保证这唯一的精神食粮不致中断。”因《致黄裳》(九)落款为21日,以当时银行汇款、黄裳代订与邮局发行等手续,倘仅有五天之期,吴晗绝无可能在袁震发信当月的26日就收到《文汇报》航空版,故袁震署名《致黄裳》(九)不可能写于4月21日,而只可能写于3月21日。二十余天后收到《文汇》航报,与吴晗《致黄裳》(十一)所说“算是真正收到”的久盼心情正相吻合。

《致黄裳》(十),《全集》本系年作1947年×月21日。此信云:“报纸事真是头痛,承催促甚感,仍乞代询每月航费数目,打算一次寄上半年或三四个月,省得太麻烦您也。”所说仍是托黄裳代订《文汇》航空版事,但此信不可能与袁震署名《致黄裳》(九)同日所写,一是没有必要夫妇同日各自另函致信黄裳;二是《致黄裳》(九)袁震已说及“原赠平寄报一份,请即停寄。万一平寄报仍可赐寄时,三万元即作航费”,对航费已作安排,吴晗全无必要在同日另函中再让黄裳“代询每月航费数目”,故此信不可能与袁震《致黄裳》(九)同作于3月21日。而据上引系年1947年4月26日《致黄裳》(十一),重申袁震“航费上次寄了三万元给你”,则此信当写于袁震3月21日《致黄裳》(九)之后与1947年4月26日《致黄裳》(十一)之前,故系年当作1947年4月21日。

《致黄裳》(十二),《全集》本系年作1947年×月13日。此信云:“至于我,《旧史新谈》原是挤出来的,本来就不怎么好,因为喜欢你的文章,你要我写,不能不挤。现在既然新编辑认为不好,那就落得藏拙,就此打住。”查系年作1947年4月26日吴晗《致黄裳》(十一)云:“《旧史新谈》是可以写下去的,例如《终南捷径》这类题目就很好”,则其时尚未接到黄裳告知新编辑不拟再用《旧史新谈》的来函,故兴致勃勃准备续作,足证此信必写于4月26日后。因《文汇报》在当年5月24日即被淞沪警备司令部借口制造学潮而查封,1948年9月9日迁港出版(号数另起),故吴晗此信只可能写于1947年5月13日。

《致黄裳》(十八),《全集》本系年作1947年×月5日。此信有云:“佩弦字,今日送来,附上。”佩弦即朱自清的字,可知黄裳通过吴晗向他求墨迹。此事与《致黄裳》(十七)所说之事相关:“孝通字附上。佩弦处下次见到一定拿来。”据《全集》本,《致黄裳》(十七)系年明确为1947年6月30日,则《致黄裳》(十八)当在其后不久。朱自清与吴晗是同校不同系,故见面不会太密,但也不至于太疏。查江苏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朱自清全集》第十卷1947年7月以后的朱自清日记,出现吴晗处计有9月5日,11月1日、2日、8日,12月6日。既然此信称“佩弦字今日送来”,落款为5日,则唯暑假后第一次出现日期与之相合。故此信系年当作1947年9月5日。

(六)关于致杨志冰函的校点

吴晗致杨志冰信采用浅近文言,苏双碧主编的《书信》本当据原件录文,而《全集》本再据以过录。两者在校勘与标点上都有若干失误,下据《全集》本纠正,其文本、标校同于《书信》本者则不予注明。

《致杨志冰》(一)云:“朱家有关一新先生之文件如宗谱中之传略或所存手稿及其他杂件暇时请为一查。”如此长句不加标点,颇难卒读,当点作:“朱家有关一新先生之文件,如宗谱中之传略,或所存手稿及其他杂件,暇时请为一查。”

《致杨志冰》(二)云:“生愚意,吾师垂矩门墙,焚膏继晷;揆之,贤者多劳,与孟子心力之喻,自无闲言。”此处“揆之”下与“多劳”下俱不应点断,《书信》本原标不误,当一句连读作“揆之贤者多劳与孟子心力之喻”,《全集》本不解“揆之……之喻”即以某某比喻而言之义,以至读成破句。又,“闲”原或为繁体“閒”字简化,当简作“间”。

《致杨志冰》(三)云:“他又得钱大昕《潜研堂全集》一部,内《弇州山人年谱》一卷已由曦弟分年录帙。以其叙事过简,及于其学术思想渊源随选就之未及也,置《四部稿》及《玉剑尊闻》《弇山堂集》《太仓志》及当时人文集于案头,随所得补隶疏证,于下预计一月后当可订补成一初稿”。此处“于下”两字当属上,读作“随所得补隶疏证于下”,即将随时阅读所得补隶疏证于抄录《年谱》相关年份之下。

《致杨志冰》(四)云:“其他如颉刚、以中诸师俱曾讽以彼等愿相资之好意,生亦一一婉言谢绝。盖受人借予则可受人赠与,则绝不可。”“受人赠予”当属下读,应标点为“盖受人借予则可,受人赠与则绝不可”。此信又云:“盖以老父半生精力皆已耗之,生兄弟身上际此时期雅不愿其再向人喋喋陈言,受人轻诮也。”“生兄弟身上”当属上读,应标作:“盖以老父半生精力皆已耗之生兄弟身上,际此时期,雅不愿其再向人喋喋陈言,受人轻诮也。”又云:“故此计划所着重此只为第一年第二三年,或无须。”吴晗此信上文言及借款助学计划为期3年,因第一年身无分文,最为吃紧,故此句当标作:“故此计划所着重此,只为第一年,第二三年或无须。”

《致杨志冰》(五)云:“前日往见适之先生,云已专函清大校长翁文灏、文学院长冯友兰及史学系主任蒋廷黻,(中略)适之师父恐生钱不够用,另借40元为入学后购书之费。”吴晗信中从不称胡适为“师父”,查核前引《浙江日报》摘发此信时所附影印件,此处“父”当为“又”之形讹。吴晗此信说及入学清华事已由胡适力荐,“大有进展”,但燕京大学史学系顾颉刚也力劝吴晗明年转学燕大,其下云:“似此情形因可欣幸,唯又似左右做人。虽因如一有云就便示人以轩轾易得罪人也,目下只得唯之而已。”此句文义颇难理解,查核前引《浙江日报》影印件,其中前一“因”字当作“固”字,“虽”字原作繁体“難[难]”字,与繁体“雖[虽]”字形近而讹;“唯之”,“之”字原为重文符号“=”,应读作“唯唯”;“就”前原有“去”字。故此句当校读作:“似此情形,固可欣幸,唯又似左右做人难。因如云一有去就,便示人以轩轾,易得罪人也,目下只得唯唯而已。”

《致杨志冰》(六)云:“前读手示,当即将最近情形一一禀同”,“禀同”疑为“禀白”之形讹。又云:“选课已定明日,间课则在下星期一”,“间[間]课”疑是“开[開]课”之形讹。又云:“关于工读事,蒋氏已定于下周开教务会议时以史学系名义通过此(事),不过手续关系,其实毫无问题。”按:“事”字不必补,“此”字当属下读,标点应作:“关于工读事,蒋氏已定于下周开教务会议时以史学系名义通过,此不过手续关系,其实毫无问题。”又云:“然《明史》三百卅二卷木刻本,普通在百本左右,遍询诸书肆,时价均在三四十元上下”,此处“木刻本”三字当属下读。又云:“他若《明列祖实录》以无刻本,非次第到平中冬馆手录不可,明室档案则以存世不多,一见且虽,更无论传抄矣。”此处“冬馆”疑为“各馆”形讹;“一见且虽[雖]”当为“一见且难[難]”之形讹。此信复云:“日来奔波入学,倥偬一无暇晷知注,先此奉白。关于杨氏借款事于致家严,书中已详细说明用途,此不赘。”此处“知注”当属下读,“于致家严”亦属下读,标点当作:“日来奔波入学,倥偬一无暇晷,知注先此奉白。关于杨氏借款事,于致家严书中已详细说明用途,此不赘。”

《致杨志冰》(七)云:“继以国是颓唐,校中忙于集会论议。几日无吸晷,以是未能捉笔,幸吾师恕之。”此处“吸晷”疑即上信所说“暇晷”之形讹,此信下文也有“一得暇晷”措辞,可以印证。又云:“《童谣诠证》已于前日由云林先生递到,忽促中拜颂一过,齿颊流芳。唯第一首《专壤谣》首标唐尧年代与时下思潮不合”。“忽促”疑为“匆[怱]促”形讹,《专壤谣》当作《击壤谣》,其诗为《古诗源》所收第一首,当是繁体“专[專]”字与“击[擊]”字之形讹。

《致杨志冰》(八)云:“世风日下,读书人只知读性史及海上无聊作家之黑幕小说,高文典册欠已。如吴稚晖所言置之粪厕中”,此处“性史”当加标书名号,乃张资平所著书。“欠已”疑为“久已”形讹,当属下读,故此句当作:“世风日下,读书人只知读《性史》及海上无聊作家之黑幕小说,高文典册(欠)[久]已如吴稚晖所言置之粪厕中”。又云:“故乡生活程度低,印工较廉,纸张较贱,如能将二书稍加增删集,生等诸门人之力集腋以成此举亦非难事”,此句中前一“集”字当属下读,应标作:“如能将二书稍加增删,集生等诸门人之力,集腋以成此举,亦非难事。”复云:“生次与颉刚先生设法请其与燕大研究所接洽,当即与偕往与该所代主任洪威廉先生(前燕大图书馆委员长)面晤。据之该所现已改组分隶研究院”,“偕往”下似宜逗断,“据之”疑为“据云”形讹。

《全集》本吴晗致杨志冰信此类疑为形讹之处尚多,除第五信因有上引《浙江日报》影印件可以覆校,其他因未睹信函影印件,只能以理校推断。最妥善之法,就是将这些文言信函影印行世,以供校读。

(本文《吴晗逸札的本事钩沉》原载《澎湃新闻·私家历史》2016年11月20日,原题《吴晗遗札摭谈》;《吴晗自述语境中与胡适关系的蜕变》原载《万象》2010年第2期,原题《吴晗与胡适》;《〈吴晗全集〉自传书信的系年与校点》原载《文汇报》2010年7月7日《学林》。)


(1)苏双碧、王宏志:《吴晗学术活动编年简谱》,《吴晗的学术生涯》,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58、164页。

(2)程应镠:《我和“十一学会”的关系的交代》,拙编:《程应镠先生编年事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14—115页。

(3)程应镠:《“文革”交代材料》,《程应镠先生编年事辑》,第115页。

(4)程应镠:《南北朝史话·后记》,《程应镠史学文存》,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03页。

(5)尚丁:《遗札三复待春归》,《芳草斜阳忆行踪》,上海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第322页。

(6)程应镠:《“文革”交代材料》,《程应镠先生编年事辑》,第126页。

(7)苏双碧、王宏志:《吴晗学术活动编年简谱》,《吴晗的学术生涯》,第187页;苏双碧、王宏志:《吴晗传》,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64页。

(8)朱自清:《编后记》,《闻一多全集》第4册,三联书店出版社1982年版,第7—8页。

(9)郭沫若:《闻一多全集·郭序》,《闻一多全集》第1册,第1页。

(10)朱自清:《朱自清全集》第10册《日记编》(下),江苏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463—464页。

(11)参见拙编《程应镠先生编年事辑》1946年相关纪事。

(12)闻立雕:《从“鸟兽”横幅浅析吴晗、闻一多的友谊》,参见《狮吼虎啸永志于心:闻一多与吴晗的战友深情》,王宏志、闻立树主编:《怀念吴晗——百年诞辰纪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60—161、172—173页。

(13)程应镠:《人之子》,《文汇报》1947年3月24日。

(14)程应镠:《回忆大教联片断》,《上海文史资料选辑·上海民盟专辑》第3期(总第119辑),上海市文史资料编辑部2006年印。

(15)程应镠:《“文革”交代材料》,《程应镠先生编年事辑》,第143页。

(16)苏双碧、王宏志:《吴晗学术活动编年简谱》,《吴晗的学术生涯》,第191页。

(17)吴晗:《1946、1948我的两次沪上之行》(此文10卷本《吴晗全集》也失收),《上海文史资料选辑·上海民盟专辑》第3期(总第119辑),第91页,上海市文史资料编辑部2006年印。但吴晗追记抵沪日期为“1948年8月间”却是记忆失误,详见下述。

(18)程应镠:《“文革”交代材料》,参见拙编《程应镠先生编年事辑》,第138页。

(19)程应镠:《回忆大教联片断》,《上海文史资料选辑·上海民盟专辑》第3期(总第119辑),第163页。

(20)黄裳:《过去的足迹》,《黄裳文集》第3卷《珠还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8年版,第329—331页。此信《吴晗全集》第10卷《书信》也收入,但不知何故,系年却仅标“1948年9月×日”,而不采纳黄裳提供的“十日”之说。

(21)张友仁:《学者和战士——深切怀念吴晗老师》也说:“吴晗老师于9月6日乘飞机到达上海,本来准备次日就乘飞机到香港去和在香港的同志们一起进入解放的,不料看到当天的报纸上登载的消息说去香港的飞机票一律要凭照片买,上了黑名单的他只好不走香港了。在上海,吴晗老师不好露面,隐姓埋名地在余庆路182号《中国建设》发行人王艮仲的宅中蛰居了一个多月”(王宏志、闻立树主编《怀念吴晗:百年诞辰纪念》,第214页)。而叶圣陶日记既坐实了张友仁提供的吴晗抵沪日期准确无误,也佐证了吴晗回忆抵沪当日与郑振铎等餐叙的详实可信,据其九月六日日记说:“将放工时,忽接王艮仲电话,谓辰伯来沪,欲与余相晤,将以车来接。候之至七时许,车始至,又迎(郑)振铎及辰伯之弟春曦,遂至艮仲家。辰伯两年为别,精健弥甚。谈平地近状,亦谈佩之全集。旋饮黄酒。食罢复谈。及驱车到家,将十二时矣。”(《叶圣陶集》第21册《日记(三)》,江苏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311页)“佩之全集”即指朱自清(字佩弦)全集。

(22)叶圣陶日记多次叙及吴晗在沪期间的社会活动,颇能反映出吴晗作为斗士与学者的双重面相:九月十九日,“方饭时,杂志聚餐会以电话来招,遂赴钱业公会。辰伯亦在,诸友向致欢迎。二时半散,与辰伯至我店谈话,议及佩弦全集出版事。”(同上《日记(三)》,第314页)次日“傍晚,与(高)祖文、辰伯、仲华、仲足、翼云饮于马上侯,言谈无禁,甚为畅适。十时散。”廿二日“傍晚,至《观察》社,应储安平之招。到者有辰伯、祖文、张季龙、张絅伯、施复亮、叶笃义,盖以辰伯来沪,邀友闲谈。辰伯谈北平搜捕学生情形,絅伯、季龙谓于上海被拘学生,宜使少受冤屈。次及其他时事。聚餐而散。”(同上《日记(三)》,第315页)廿六日,“至辰伯寓所,应其招饮之约。到者仲华、仲足、振铎、祖文、黄裳。辰伯义乌人,近自其家运来陈酒一坛,乃邀诸友共尝。七时举杯,辰伯之弟春曦及弟妇亦能饮,全座酒徒,所饮不少。春曦谓其兄四十岁,适来沪,亦称庆之意。”(同上《日记(三)》,第317页)廿九日“傍晚,在店中四楼小饮,外客有辰伯、振铎、祖文、黄裳四人,同人六人。连饮两小时,谈话又一小时,始散。”(同上《日记(三)》,第318页)这是叶圣陶在开明书店设席招待吴晗。时隔一天,叶圣陶十月一日日记云:“七时半至车站,应高祖文之招游苏州,同游者振铎、(周)予同、辰伯、黄裳。至则诸君几皆先到,唯予同未来,不久亦偕许杰同来。”列车十点半抵苏,当日一行同游了木渎与灵岩,次日游狮子林、西园与虎丘,午后乘特快“二时即抵沪”(同上《日记(三)》,第318—320页)。据黄裳说:“苏州回来以后不几天,他就又回到了北平,随即转到了解放区。”(《过去的足迹》,《黄裳文集》卷3《珠还卷》,第332页)而叶圣陶在其后十月十日与廿八日日记里分别记有郑振铎与黄裳招饮事,吴晗确实再未到场,以郑振铎、黄裳与吴晗交谊之厚即可推测,吴晗应在十月三日至九日间离沪返平的,这与前文所引他事后回忆“我在上海停留了个把月”恰相契合。

(23)尚丁:《遗札三复待春归》,《芳草斜阳忆行踪》,第323页。

(24)程应镠:《南北朝史话·后记》,《程应镠史学文存》,第103页。

(25)黄裳:《吴晗全集序》,《吴晗全集》第1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页。

(26)夏鼐:《我所知道的史学家吴晗同志》,《吴晗全集》第1卷,第42页。

(27)吴晗:《我克服了“超阶级”观点》,《吴晗自传书信文集》,中国人事出版社1993年版,第24—25页。

(28)吴晗:《致胡适》(一),《吴晗全集》第10卷,第125—126页。

(29)吴晗:《致胡适》(二),《吴晗全集》第10卷,第128页。

(30)千家驹《缅怀吴晗同志》说:“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吴晗,再也不是抗战以前埋头读书不问世事的了。但他对胡适还是敬仰的,书房里挂着胡适赠给他的一副对联,大意是‘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之类的话。”(王宏志、闻立树主编:《怀念吴晗:百年诞辰纪念》,第21页。)但这一回忆可靠性值得存疑:胡适当时被新政权列为战犯,吴晗似不可能悬挂胡适书赠的对联。

(31)转引自苏双碧、王宏志:《吴晗传》,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16页。

(32)吴晗:《吴晗自传》,《吴晗全集》第1卷,第91—92页。

(33)吴晗:《吴晗谈历史研究》,《吴晗自传书信文集》,第222—223、228、234页。

(34)杜春和等编:《胡适论学往来书信选》,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596页。

(35)吴晗:《致杨志冰》(四),《吴晗全集》第10卷,第115页。此信《全集》本未系月,经考应为8月,参见本书《〈吴晗全集〉自传书信的系年与校点》。

(36)胡适:《致翁文灏、张子高信》,耿云志、欧阳哲生编:《胡适书信集》上,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555页。

(37)此批语录文据胡适此函影印件,见张友仁:《学者和战士——深切怀念吴晗老师》,王宏志、闻立树主编:《怀念吴晗——百年诞辰纪念》,第199页。

(38)吴晗:《致杨志冰》(四),《吴晗全集》第10卷,第117页。

(39)吴晗:《致杨志冰》(四),《吴晗全集》第10卷,第115页。此信《全集》本未系月,经考应为8月。

(40)吴晗:《致杨志冰》(六),《吴晗全集》第10卷,第119页。此信《全集》本未系月,经考应为9月。

(41)胡适:《致吴晗》,《吴晗全集》第10卷,第140页。

(42)何炳棣:《读史阅世六十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68页。

(43)同上书,第69页。

(44)吴晗:《致胡适》(七),《吴晗全集》第10卷,第138页。

(45)吴晗:《致胡适》(十),《吴晗全集》第10卷,第146页。

(46)吴晗:《致胡适》(六),《吴晗全集》第10卷,第137页。

(47)苏双碧、王宏志:《吴晗学术活动编年简谱》,《吴晗的学术生涯》,第144—145页。

(48)苏双碧、王宏志:《吴晗传》,第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