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义之史学”的新探索

三、“有意义之史学”的新探索

实际上,开清学传统的顾炎武是将注重考证与趋于实用结合在一己的学术之中的。但正如陈垣所说,其后“文字狱迭兴,学者避之,始群趋于考据,以空言为大戒”(36)。乾嘉学者专重考证,继承的只是清学传统的一个侧面而已。对乾嘉学风为考据而考据,以经世致用为空言大戒,陈垣很不以为然:“不知言为心声,觇古人者莫善乎此”,而史学论著的有关论断“皆足代表一时言议,岂得概以空言视之”。在另一场合,陈垣明确表示:“古人通经以致用,读史亦何莫非以致用。”(37)由此可见,他是十分注重史学的致用目的和经世意义的。早在辛亥革命前,陈垣撰写《释汉》《释奴才》诸文,寄寓自己的“反满”思想,就已经表现出这种经世致用的倾向。

新史学思潮蔚为大观以后,历史研究与社会现实的关系问题,历史研究中求真与致用的矛盾与统一问题,历史研究中研究者主体与历史事实客体之间的沟通与定位问题,始终是困扰史家而未获圆满解决的重要课题。面对这些问题,陈垣也有过自己的思考和实践,他的《元西域人华化考》即可视为对这些问题的早期探索。陈垣通过史料实证,表明蒙元历史上的华化,是无可置疑的;而论文揭示了中华文化的强大生命力,其最终的着眼点却是以华化论反对当时风靡一时的西化论,意在纠正妄自菲薄的民族自卑感,试图解答的还是社会现实问题。当然,在陈垣的史学研究中,并非所有课题都涉及这些问题的,例如那些史料考证学的论著就是与社会现实了无关系的。因而在20世纪20年代,他对这些问题并没有投入太多的精力。

然而,九一八事变的炮声宣告中华民族已经到了最危急的时候。面对民族生死存亡的局面,当时新史学的各家各派,几乎都无例外地改变或转换了一贯坚持的治史旨趣或研究方向。(38)1937年七七事变以后,北平沦陷,陈垣未能南下避敌。他后来这样回忆日军刺刀下的八年岁月:“敌人统治着北京,人民在极端黑暗中过活,汉奸更依阿苟容,助纣为虐。同人同学屡次遭受迫害,我自己更是时时受到威胁,精神异常痛苦。”(39)在这种山河破碎、家国飘摇的剧变面前,身为史家的陈垣治史重心也因之发生了重大的变化。1943年,他自述其史学三变道:“从前专重考证,服膺嘉定钱氏;事变后颇趋重实用,推尊昆山顾氏;近又进一步,颇提倡有意义之史学。故前两年讲《日知录》,今年讲《鲒埼亭集》,亦欲正人心,端士习,不徒为精密之考证而已。此盖时势为之,若药不瞑眩,厥疾弗瘳也。”(40)陈垣从专重考证到颇趋实用,再向“有意义之史学”的转变,是回应时局动荡而对治学侧重面的调整。陈垣所主张的“有意义之史学”,就是认为历史研究应该也可以为时所用。这与他稍前推尊顾氏、趋重实用,完全是一脉相承的。说到底,也就是由顾炎武开创的清学传统中经世致用的那一侧面,在国难变局下的强调和实践。陈垣提倡的有意义史学,其具体做法之一,是讲授全祖望学术,连史源学研究也改用他的《鲒埼亭集》,因为全氏之学能够激发故国思想,振起北方士气。当然,史家主要还是通过史著来体现其史学主张的。陈垣在抗日战争期间的史著,主要有宗教三书(即《明季滇黔佛教考》《清初僧诤记》和《南宋初河北新道教考》)与《通鉴胡注表微》,用他自己的话说“已刊者数十万言,言道,言僧,言史,言考据,皆托词,其实斥汉奸、斥日寇、责当政耳”。(41)在这些论著中,陈垣对“有意义之史学”进行了极富价值的探索,为新史学作出了值得重视的实践。

援庵“有意义之史学”的代表作应首推《通鉴胡注表微》,他自己也视为最满意的著作,称其为“学识的记里碑”。实际上,正如有人指出:这部名作是陈垣“所有著作中最有代表性的作品,其中有不少值得我们好好挖掘的东西”(42)。这部著作前十篇论史法,后十篇论史事。所谓史法,实际上就是史学方法和史学理论。十篇之中,既各有专篇论校勘、避讳、考证、辨误等历史考据学问题;又有《解释》《评论》《感慨》《劝戒》等篇分别探讨史家对历史事实的理解、诠释和评价,史家作为研究主体对历史作为研究客体之间的感悟、观照和同情,历史研究的道德功能等史学理论问题。但是,该书采用了传统朴学的注疏形式,而史学理论问题显然不是注疏式的寥寥数语所能说清楚的。由于形式限制了内容的表达,因而这部著作对新史学有关理论问题的见解,并没有引起应有的注意。本文不拟对《通鉴胡注表微》所涉及的新史学有关理论问题探赜索隐,全面展开论述;只想以该书为个例,对陈垣所倡导的“有意义之史学”的实践作一探讨。

陈垣之所以对通鉴胡注起表微之念,并不是主题先行的产物,完全是读史有所感和有所见的结果。毫无疑问,在此以前,他对《通鉴》和胡三省注是熟稔的。在日军占领北京的日子里,陈垣以痛苦的心情再次阅读《通鉴》和胡注,当读到胡注“亡国之耻,言之者痛心”,顿时生出历史与现实之间的通感,深切体验到胡三省在宋亡以后元军统治下的悲愤心情,“慨叹彼此的遭遇,忍不住流泪,甚至痛哭。因此决心对胡三省的生平、处境,以及他为什么注《通鉴》和用什么方法来表达他自己的意志等,作了全面的研究”(43)。这种读史的通感往往能够成为治史的契机,是十分正常的。但在其后的研究中,这种通感将是一个同时存在正面作用和负面效应的因素。其正面作用是促使治史者为全面印证这一通感而搜集资料,进行研究;其负面效应则是造成治史者的先入之见,使其研究偏离价值中立的原则立场。

陈垣重新认真研究了《通鉴》和胡三省的全部注文,虚己、求真、贵疑等朴学训练对克服上述读史通感的负面倾向,应该是最行之有效的处方。陈垣通读全部胡注以后认为:不但后世视胡氏之学仅为音训之学,完全是未读懂胡注;即便是清代考据学兴起以后推崇胡氏擅长地理,擅长考据,依旧是不理解胡三省。通过对胡注研究,陈垣发现:胡三省在注文里不仅流露了生平抱负,体现了治学精神,更重要的是表达了民族气节,寄寓了爱国热情;而胡三省作为宋元易代之际身受故国覆亡惨痛、抗议异族横暴统治的爱国史学家,却“是在长时期里被埋没着”。因而陈垣决定通过对胡注的发微,来揭示这位爱国史家的处境、抱负和心情,表彰其学术、思想和气节。至此,他完成了“有意义之史学”的第一层面的研究,即从客观全面的史料阅读中,发掘出其中那些有意义的因素。

“有意义之史学”的第二层面的研究就是表出胡注的微旨。胡注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为音训、地理、典故、史实等并无微言大义的注释;二为别有寄托、深寓感慨的注文,需要表微的正是这类胡注。陈垣在《考证篇》里道出了自己的研究原则和思路:“清儒多谓身之(胡三省字)长于考据,身之亦岂独长于考据已哉!今之表微,固将于考据之外求之也。”他在该书《重印后记》中自称,对胡三省“隐藏在文字里的思想的探索,我是用了相当力量的”。陈垣所谓用力求于考据之外,并不是先入为主的穿凿附会,而是指在互相关联的若干环节上的研究都不能稍有失真。第一,必须对胡三省本人的身世及其所经历的宋末元初历史事变有充分的了解,这样才能参透胡注的身世之感;第二,必须对两宋历史有了如指掌般的熟悉,因为胡注许多微言大义是针对故宋的是非得失而发的;第三,还必须对胡注所涉及的《资治通鉴》中的史实与胡注微旨所相关的史实比较对照,以便正确诠解胡三省的古典与今典问题。这里,第一环节是决定性的前提,正如陈垣在《校勘篇》中指出:“不谙身之身世,不能读身之书也。”因为只有这样,表微才能够若合符节地印证胡注。例如,胡三省对《通鉴》“且屠大梁”一语详注道:“屠,杀也。自古以来,以攻下城而尽杀城中人为屠城,亦曰洗城。”陈垣在《解释篇》中征引史料,令人信服地说明,胡三省不顾“屠城之义甚浅,而重言以释之者,有痛于宋末常州之屠也。”就这样,陈垣完成了“有意义之史学”的第二层面的研究,即将胡三省隐藏在注释里的思想如实地揭示出来。一般的还历史真实的研究,到此也就为止了;但这与陈垣主张的“有意义”的堂奥,显然还间隔着一道门墙。

陈垣提倡的“有意义之史学”的第三层面的工作,就是在表出胡三省微旨的同时,还须在表微的行文之间寄寓自己的思想感情和是非好恶,以便最终体现出史著的意义来。这一层面的工作与第二层面的研究,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说其有联系,是因为史家的所有寄寓,都必须以对胡注完全客观真实而绝非歪曲影射的表微为基础和前提,且不能游离其外而另作发挥。说其有区别,就是这种寄寓毕竟有别于胡三省微旨,它是指向现实的,应该让读者领会感悟。如何把握好这种联系和区别,使为胡注表微与寄托现实意义,在史著里完美无缺地融为一体,是能否出色地完成“有意义之史学”第三层面工作的关键所在。这里,陈寅恪在《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中指出的历史研究中对研究对象的“了解之同情”,是十分重要的。正是怀抱这种了解的同情,陈垣认为:“我们理解胡三省的注要比前人理解的更清楚、更深刻。因为我们和胡三省的思想、生活更接近,大家都处在异族的残酷统治下。”(44)正如一位日本学者所指出:这种把握问题的思路,“不仅仅表明陈垣在胡三省当时的生存方式中,发见了与自己生存方式共通的内容,而且意味着:在根据这样的生存方式对胡三省的历史理解中,可以发掘出与陈垣本人历史理解相通的究竟是些什么内容。”(45)也就是说,陈垣在第三层面的处理过程中,已经将自己与胡三省的生存方式和对历史的理解彻底打通,合二为一了。例如,胡三省在《通鉴》契丹灭后晋的记事下注道:“亡国之耻,言之者痛心,矧见之者乎!此程正叔所谓真知者也,天乎人乎!”陈垣在《感慨篇》里引胡三省身历的南宋灭亡史事以表其微后,进一步指出:“人非甚无良,何至不爱其国,特未经亡国之惨,不知国之可爱耳!身之身亲见之,故其言感伤如此。”这段文字,显然既可视作身之的感慨表微,又无疑寄托进陈垣自己的感慨,二者浑然一体,难分彼此。由于前两个层面的研究是在严格的虚己求真原则下进行的,因而第三层面上研究者主体与研究对象客体之间的融合打通便不会有牵强附会、比附影射之虞。这样,不少为胡注表微之语,便既是胡三省的隐衷,又是陈垣的心曲。陈垣在《通鉴胡注表微》里所表现出来的研究者主体对研究对象客体的“了解之同情”,所达到的两者融通的境界,足与后来陈寅恪在《柳如是别传》中所臻的化境相媲美,是其他新史家不能望其项背的。

随着“有意义之史学”的第三层面处理的圆满完成,历史研究与社会现实的关系问题也能因之迎刃而解了。“不言而喻,13世纪的宋末元初与20世纪日中战争时期的中国之间,有着纷繁的历史变化。陈垣以自觉的方式从历史中体验感受到的,并不是变化的表象,而是与现在相关的持续的共相,而其间就有基于对历史深刻内在理解的问题的提出。”(46)这里,问题提出的契机当然是史家对现实社会问题思考,但是这种思考也仅仅是契机而已。一旦进入前两层面的研究,就必须凭借着虚己贵疑求真原则,过滤全部史料,抽绎出问题,归纳出结论。倘若在这些问题与结论里,仍有与史家对社会现实的思考有契合之处,那么,这些问题及其结论,就是基于对历史的正确理解而提出的,历史与现实在此构成了一种持续相关的共相。这样的问题和结论就绝不会有削历史之足就现实之履的讥诮,也不会有将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勉强类比、简单影射的弊端。例如,对《通鉴》所载南朝梁边防将官“皆无防寇之心,唯有聚敛之意。其勇力之兵,驱令抄掠,若遇强敌,即为奴虏;如有执获,夺为己富”,胡注曰:“自古至今,守边之兵,皆病于此。”陈垣的《感慨篇》对此表微道:“今者谓身之当时。呜呼!岂特当时哉!凡守边之兵,日久则懈,懈则一击而溃,每至不可收拾,身之盖有所指也。”陈垣这段议论一方面固然揭明了胡三省对宋末抗蒙边备的感慨,而另一方面他也是“盖有所指”的,那就是指责中国当政对日军的不抵抗主义。类似这种考古证今、有为而发的论断,在以《通鉴胡注表微》为代表的同时期论著中所在多有,然而,却不能不承认其既是针对历史的,又是指向现实的。历史研究与社会现实的关系,在陈垣所提倡的“有意义之史学”的实践中得到了卓有成效的尝试。

与历史研究和社会现实的关系问题相联系的,便是史学的道德劝戒功能问题,这个问题并未脱出通史致用的范畴。陈垣的“有意义之史学”以为这是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之一,是史学题中应有的意义。正如《通鉴胡注表微·劝戒篇》指出:“劝戒为史家之大作用,古所贵乎史,即取其能劝戒也。”对史学的道德功能,新史家的见解并不一致。但史学除了认识理解既往历史的主体功能以外,并不排除其激浊扬清、儆恶劝善的作用。问题的症结仍在于:这种道德劝戒也必须是从史实求真中得出,应该既符合历史真实,又有益于现世人心;而决不是仅仅为了道德劝戒的预设目的,牵强地以历史上的若干表象或例证,来作生硬浮浅的道德说教。在这个问题上,同样由于前两个层面的研究完美无憾,也有效避免了急于说教而疏于求真的弊病。《劝戒篇》在五代汉晋之际卖国引敌的杜重威被市人争啖其肉的胡注下表微道:“史言人之恨之,不比于人类,而以为禽兽耳。千夫所指,不疾而死,引敌人残害宗国者,可为寒心矣!”在这段道德评判里,钉在耻辱柱上的当然是杜重威,但在抗日战争时期,其贬斥汉奸、激励气节的用心与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类似这样爱祖国、表节概、尊遗民、斥降臣的议论在《通鉴胡注表微》是并不少见的。由于有关道德的议论皆从史而出,因史而发,不作发挥而读者惕然自励,不作比附而知者欣然会意,针对的虽是古人,教育的却是今人。这样,陈垣在《通鉴胡注表微》里对史学研究中道德功能与认识功能的关系问题也作出了富有启示的新探索。

抗日战争时期,新史学的各派各家几乎都怀着报国赴难的民族大义和社会良心,试图为伟大的抗战从史学角度贡献一己之力。通史以致用,成了新史家普遍的学术倾向。文化形态史观派的史学家雷海宗曾提出所谓中国文化两周论为抗战服务,认为:其他文化仅一度兴亡,唯有中国文化在走完第一周以后还能创造第二周;抗日战争的成败将决定中国文化能否顺利开创出第三周;而确保抗战胜利的关键就是国家至上,措施之一就是建立一种由前任指定的非世袭的元首继承制。雷海宗的史学主张于史既未通,倘用更荒谬,以至时论斥之为“法西斯买办文人”。部分马克思主义史学派的史家则为了革命和抗战,绾合历史以强就现实,“简单地借古人古事来类比今人今事”(47),遂使影射史学开始在中国史坛盛行。例如,40年代延安版《中国通史简编》就借吴蜀联合抗魏类比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以孙权影射国民党,故对其独无好语。比起这些新史家在通史致用实践中的失误来,陈垣对“有意义之史学”的提倡与实践,在处理历史研究与社会现实的关系上,在解决史学求真与致用的矛盾与统一的问题上,虽不能说尽善尽美,但毕竟没有若许多的遗憾。(48)更重要的是,陈垣对“有意义之史学”的探索是留给新史学的一份值得认真思考和深刻总结的遗产。

总之,对敦煌文书、明清档案等新材料的整理和研究,将传统史学方法嫁接到新史学主干上的可贵尝试,对“有意义之史学”的有益探索,可以说是陈垣对20世纪新史学的最值得称道的贡献。正是这些业绩,表明陈垣不是乾嘉殿军,而是新史学的重镇。

(原载日本《百年》1999年3月号)


(1)严耕望:《治史三书》,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19页。

(2)参见陈智超编:《陈垣来往书信集》,第169页,顾颉刚来函;第96页,尹炎武来函,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

(3)转引自白寿彝:《要继承这份遗产》,《励耘书屋问学记》,北京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6页。

(4)转引自李瑚:《励耘书屋受业偶记》,《励耘书屋问学记》,第131页。

(5)陈智超编:《陈垣来往书信集》,第706页,给陈约之函。

(6)对此,他在家信中说:“最怕填履历至出身一项,竟直对此项不写,表示非学校出身也。”见《陈垣来往书信集》,第693页,给陈乐素函。

(7)陈垣:《谈谈我的一些读书经验》,《陈垣史学论著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641页。

(8)陈智超编:《陈垣来往书信集》,第690页,给陈乐素函;戴震:《与某书》,《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87页。

(9)陈智超:《陈垣早年著作初探》,见《陈垣教授百一十周年纪念文集》,暨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29页。

(10)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见《梁启超论清学史两种》,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9页。以下关于朴学治学方法的引文同据《清代学术概论》。

(11)陈智超编:《陈垣来往书信集》,第355页,给蔡尚思函。

(12)陈垣:《萨都剌的疑年》,见《陈垣史学论著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600页。

(13)陈垣:《中国佛教史籍概论》,第1页,中华书局1982年版;刘乃和:《励耘承学录》,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35页。

(14)胡适:《介绍几部新出的史学书》,《古史辨》第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333页。

(15)陈垣:《史讳举例·序》,见《陈垣史学论著选》,第238页。

(16)陈智超编:《陈垣来往书信集》,第610页,刘文典来函;胡适:《校勘学方法论》,《胡适文存》第4集,黄山书社1996年版,第96、101页。

(17)陈智超编:《陈垣来往书信集》,第270页,容肇祖来函。

(18)蔡尚思:《陈垣先生的学术贡献》,《励耘书屋问学记》,第24、25页。

(19)蔡尚思:《陈垣先生的学术贡献》,《励耘书屋问学记》,第24、25页。

(20)陈寅恪:《陈垣敦煌劫余录序》,《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36页。

(21)陈垣:《敦煌劫余录·序》,《陈垣史学论著选》,第289页。

(22)陈垣:《中国史料的整理》,《陈垣史学论著选》,第245页。

(23)陈垣:《跋教王禁约及康熙谕西洋人》,《陈垣学术论文集》第1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24、125页。

(24)陈智超编:《陈垣来往书信集》,第288页,给方豪函。

(25)陈垣:《通鉴胡注表微》,《边事篇》,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221页。

(26)陈垣:《元西域人华化考》卷8《结论》,重印《励耘书屋丛刻》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

(27)陈智超编:《陈垣来往书信集》,第818页,给欧阳祖经函。

(28)陈垣:《元西域人华化考》卷8《结论》。

(29)陈智超编:《陈垣来往书信集》,第302页,给方豪函;陈垣:《通鉴胡注表微》,《解释篇》,第51页。

(30)陈垣:《通鉴胡注表微》,《解释篇》,第48页。

(31)E.希尔斯:《论传统》,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68页。

(32)陈智超编:《陈垣来往书信集》,第773页,张遵俭来函。来函者虽是陈垣之婿,但这些评价倒不是私谀,尤其是旧瓶新酒、貌旧质新之说,最中肯綮。

(33)陈垣:《陈垣史源学杂文》,《前言》,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34)牟润孙:《从通鉴胡注表微论援庵先师的史学》,《励耘书屋问学记》,第67页。

(35)同上书,第76页。

(36)陈垣:《通鉴胡注表微》,《评论篇》,第106页。

(37)陈垣:《通鉴胡注表微》,《书法篇》,第24页。

(38)参见张书学:《论抗战时期中国史学思潮的转变》,《山东大学学报》1995年第5期。

(39)陈垣:《通鉴胡注表微·重印后记》,转引自《陈垣史学论著选》,第542页。

(40)陈智超编:《陈垣来往书信集》,第302页,给方豪函。

(41)陈智超编:《陈垣来往书信集》,第216页,给席启駉函。

(42)白寿彝:《要继承这份遗产》,《励耘书屋问学记》,第7页。

(43)陈垣:《通鉴胡注表微·重印后记》,转引自《陈垣史学论著选》,第542页。

(44)柴德赓:《陈垣先生的学识》,《励耘书屋问学记》,第50页。

(45)增淵龍夫:《歴史家の同時代的考察について》,岩波书店1983年版,第93页。

(46)增淵龍夫:《歴史家の同時代的考察について》,岩波书店1983年版,第94页。

(47)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第1册“绪言”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7页。

(48)陈垣在《通鉴胡注表微·边事篇》里说:“史贵求真,然有时不必过泥。凡足以伤民族之感情,失国家之体统者,不载不失为真也。”史学研究的本质是求真,研究的过程也就是求真的过程;致用不是预设的标的(即使事关民族感情和国家体统),而是求真以后才能附丽其上的价值。陈垣这种认识,说到底,仍是为了致用目的而牺牲求真原则。不必讳言陈垣在理论认识上的混乱,因为为了民族、国家的利益,回避(即其所说的“不载”)某些历史真实,与为了革命、主义的需要有意识地选择、改铸某些历史事实,两者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但在《通鉴胡注表微》中,这种为致用目的而牺牲求真原则的例子毕竟很难找到,这一结果或许应该归功于陈垣长期以来身体力行的虚己、求真、贵疑等朴学精神及其训练所发挥的排毒功能。

补记:杨讷在《不可尽信的〈通鉴胡注表微〉》(《中华文史论丛》2016年第3期)里对《通鉴胡注表微》涉及的部分史事作了再考证,对陈垣的评论也有新评断,其所考均言之有据,所评亦言之有理;他认为陈垣此书“不可尽信”,这一提醒自应引起重视。但杨讷列举的陈垣表微中那些“殊近附会者有之,张冠李戴者有之,时间颠倒者有之,自相矛盾者有之,随意虚构者亦有之”的个例,应该只是陈垣在史学上的疏失,而不是违背史德的有意为之。杨讷的质疑与商榷,恰恰印证了“有意义之史学”中第一层面与第二层面的研究具有压倒一切的重要性,这两个层面若有疏误,“有意义之史学”也失去了意义。陈垣尽管仍留下了遗憾,但总体上对其“有意义之史学”的实践仍应给以肯定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