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犯罪原因方面的特点
2025年08月10日
六、违法犯罪原因方面的特点
科研经费领域违法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除了众所周知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弊端重重以外(本书第五章详述),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也是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现有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尤其是地方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普遍存在,致使科研经费违法犯罪行为屡屡发生:(1)造假也能过审批。广东省2008年至2009年安排的节能减排与再生能源重大科技项目中,有2个缺乏实施能力和条件的项目、1个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通过了审批。(2)不论证也可立项。2012年,湖南省科技厅在未进行可行性论证、未经专家评审、立项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就安排了11个科技项目资金815万元。(3)没条件也能得资金。2008年至2010年,在广东省省级结构调整重点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执行中,有1个企业经营处于半停产状态,不符合申报条件,仍获取省级资金60万元。(4)未完成也能验收。还是广东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审计发现,有一个县两个项目共获得资金56万元,至审计时,项目建设尚未完成,却于2010年年底通过了验收。而这个省2008年至2009年安排的节能减排与再生能源重大科技项目中,有个别项目验收材料不真实,却仍然结题验收。广东省审计厅对2008年至2010年省级重大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时还发现了一个荒唐案例——有一个市的两个项目承担单位共获取专项资金45万元,其中一个单位已结束营业近两年,另一个单位多次都联系不上。项目实施情况如何?主管部门竟然一无所知。[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