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套取挪用科研经费行为定性中的疑难问题
在科研经费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中,尤以科研人员使用与课题研究无关的票据或者虚假的票据(假发票)报销科研经费、编造劳务人员名单冒领劳务费、将科研经费以各种名义转给自己能够控制的单位或者关系人使用等行为(以下统称“套取挪用科研经费行为”)最为常见,法律适用争议也最大。当前,司法机关对于一些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的科研人员以贪污罪或挪用公款罪追究了刑事责任。然而,科研人员是否具有贪污罪的主体身份、利用了何种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划拨给课题依托单位后的科研经费是否还属于公共财产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认定中的疑难问题,刑事判决书或者未予深入分析或者根本未予涉及,理论界存在重大争议,值得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