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提示
生产者、销售者应严格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生产、销售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化妆品。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生产者在化妆品投放市场前,应按照相关卫生标准对产品进行卫生质量检验,未经检验或者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不得出厂。进口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检验合格的,才能进口。生产、销售的化妆品规范标签标注。化妆品标签上除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厂名、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等信息外,对于特殊用途的化妆品,还应当注明批准文号。对于不适用于孕妇、儿童等特定人群的产品,应清晰地注明,尽到提醒消费者注意的义务。对于儿童用化妆品,在原料、配方、生产过程、标签、使用方式和质量安全控制等方面除满足正常的化妆品安全性要求外,还应满足相关特定的要求,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
(二)强化外部监督,加强各环节的安全评审与检查(https://www.daowen.com)
各级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化妆品的卫生监督,保证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交易环境。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对生产企业以及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对于进口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要进行安全性评审。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生产未取得标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或销售未经批准或检验的进口化妆品或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化妆品的,落实相关惩罚措施。
(三)强化内部引导,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辨别能力
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化妆品,应在正规渠道购买,通过用户评价、订单量等信息综合评判。拿到产品后,应仔细阅读标签内容,查看产品包装、标签等信息是否符合规范。对于进口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要格外留意标签等信息。对于是否适用于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的问题,产品应在标签中明确适用对象。当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或消费者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要学会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应第一时间保存证据,保留订单截图、商品实物、商品照片、视频资料等证明产品质量问题的证据。及时与商家协商沟通,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起调解或诉讼,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