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提示
网络票品订购平台中各种演艺资源、文化资源汇集,逐渐成为人们丰富娱乐生活的必然选择。但网络票品订购平台在提供票品订购服务时,与消费者之间产生了多种类型的法律纠纷,尤其是在退票的问题上,产生了一定的法律争议。那么,网络票品订购平台在提供票品订购服务时,要承担哪些责任呢?消费者在购买票品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网络票品订购平台在进行宣传活动时要使用正当的方式、方法,如实地进行宣传,不能以误导消费者的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在一些情况下,网络票品订购平台没有使用虚假的信息,但对对其有利的信息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特殊强调,或者利用搜索的方式让其与高热度搜索人物事件联系在一起,存在被认定为具有主观过错的可能。
网络票品订购平台与消费者之间的大量纠纷可以通过消费者多渠道的投诉进行解决,但我们也发现了在消费者向网络票品订购平台投诉的过程中,网络票品订购平台的客服人员存在着态度恶劣、搁置问题等情况,导致消费者的愤怒情绪升级,最终决定将网络票品订购平台诉至法院。网络票品订购平台在与消费者出现法律纠纷时,要积极沟通、协商解决问题,若消费者的诉求正当,应当及时解决争议,若平台不同意消费者的诉求,应当及时和消费者取得联系,说明不同意消费者诉求的理由,避免责任推诿与时间拖延。
消费者在购买票品时,要仔细浏览票品订购信息,对演艺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参演人物、是否支持退票等信息逐一进行浏览,避免因自身的失误引起财产损失与法律纠纷。在对票品订购信息进行浏览时,要进行截图存证,以避免订购页面发生变化为后续维权带来困难。消费者在进行票品预定时一定要考虑周全、谨慎下单。消费者应当意识到一旦下单进行票品预定,网络服务合同即成立,网络票品订购平台未进行出票、标明票号与具体座位、消费者未实际收到票品等原因都不能成为消费者不受网络服务合同关系约束的理由。在与网络票品订购平台产生法律纠纷时,可以通过投诉、诉讼等多渠道进行维权,与平台积极协商,解决问题,在协商的过程中同样要注意留存协商过程的证据,以维护合法权益。
【注释】
[1]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管办(研究室)法官助理。(https://www.daowen.com)
[2](2019)赣01民终482号,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根据编写需要对部分情节有所加工,案例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3]因文化和旅游部不再承担网络游戏行业监管职责,《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9年7月10日废止。
[4]因文化和旅游部不再承担网络游戏行业监管职责,《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9年7月10日废止。
[5]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法官助理。
[6]韩世远:《合同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