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案情回顾

张天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喜欢摆弄各种电子设备,最近因为学习需要,他打算入手一款电子手表,经过在各大网购平台搜索对比,最终,张天看中了一款“圆形黑色来电通话显示+可插卡蓝牙电话——数字式智能多功能防水手表”。张天与卖家进行沟通了解产品详情后,当天便下单购买了这款手表。三天后,张天收到了卖家寄来的快递。张天仔细阅读了产品说明书,并按照要求开启设备使用。不久后,同一寝室的同学发现张天所佩戴的手表没有CCC认证,不符合产品安全要求。

张天随即通过聊天软件与卖家取得联系,索要CCC认证证明,卖家并未正面答复,沟通无果后,张天认为卖家存在欺诈,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家退货退款,并且三倍赔偿购物款。

卖家认为,1.其销售的产品均有厂名、厂址、规格、型号等书面说明,张天在未经公证、无任何证据支持的情况下称涉案商品为三无不合格产品,属于无理无据,不应支持;2.卖家不存在欺诈行为,整个交易过程及商品的详情展示中,卖家从未宣传所售产品有CCC认证或入网许可证,没有欺诈的主观故意或客观行为,即使涉案产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张天可通过退货等方式解决。综上所述,请求法院驳回张天的全部诉讼请求。那么,卖家的抗辩理由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呢?(https://www.daowen.com)

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张天在卖家经营的网店里购买电子手表,双方之间形成网络购物合同关系,这个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应该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争议的焦点就在于,卖家寄送的缺乏CCC认证的电子手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能否进行销售。

对此,庭审中张天提交了涉案智能手表实物和外观照片,证明涉案智能手表外包装上没有显示国家CCC强制性认证标志、入网许可证编号等信息,同时,张天提交了网页截图,证明其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CCC证书认证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未查询到符合条件的获证组织信息。卖家亦无法提供涉案电子手表的CCC认证信息。故法院判决卖家构成欺诈,构成根本违约,卖家应将购买电子手表的费用退还张天,张天亦应将电子手表退还卖家,同时卖家依法赔偿张天购物款三倍的赔偿金。卖家的抗辩理由则由于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而未获得法院支持。

案件判决后,卖家提起上诉,后经二审法院依法审理驳回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